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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的考核

来源:UC论文网2016-06-07 09:11

摘要:

自1980年高等院校正式开设经济法课程以来,大量的法律专业、财经院校纷纷开设经济法课程。针对过去单 一的成绩管理考核形式’提出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成绩管理考核方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如市场规则法就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规范集中,包含大量零散、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一门重要的考试课。
  
  一、改革前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形式
  
  改革前经济法考核方式很单一,就是一次终结性考试。由于本课程是一门考试课,所以采取传统的闭卷考试的形式。卷面100分,由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构成。
  
  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笔者发现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平时到课率不高,学习态度有待加强。虽然经济法是一门考试课,但授课时间为大三下学期。众所周知,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基本处于递减状态。大一时最认真,基本不逃课。大二大三时变得疏懒,大四时最浮躁。面临就业的压力,长期处于自由散漫状态中的大三学生学习热情普遍较低。而且有的同学学习态度较差,突出表现为上课不听讲,开小差,玩手机,睡觉,上课聊天,看课外书等。
  
  二、改革后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案设计
  
  (一)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考核:
  
  1. 课堂出勤
  
  课堂出勤对整个学期内学生的出席率、课堂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设定如下:每次请假前,需出示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不允许事后补假,每份假条只能允许一名同学请假,多名同学使用同一假条无效;无故缺墀或没有执行正常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在课堂上睡看杂志、报纸、玩手机、聊天、随便出人、'迟到、早退等有不当行为均被视为课堂违纪,按照旷课记录一次。本学期点名10-15次。课堂出勤占本课程总成绩的10%。
  
  2. 作业测试
  
  在课堂讲授中组织学生做二次作业,以案例分析题为主要考核形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并能够运用法言法语进行阐述。二次作业分别安排在第六周和第十二周进行。每次作业安排两道案例分析题,时限30-40分钟。不交作业不得分,除请假外不允许补交作业,雷同者均不得分。作业测试更注重对态度的考察,如果学生答题错误,但作业能反映出学生的认真程度和独立思维,可以给及格分。作业测试占本课程总成绩的10%。
  
  3. 期中测试
  
  总论、基本原则讲授完毕后,对学生进行一次期中测试,以客观题和主观题为考核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时间为60分钟的闭卷阶段测试,考查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掌握程度和实际分析能力。阶段测试在第九周进行。阶段测试占本课程总成绩的20%。
  
  4. 撰写论文
  
  按照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安排学生撰写论文1篇。通过查找资料,撰写论文,全面训练学生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特别是理论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论文要求不低于2500字,在第十三周安排,要求学生课下完成,于最后一周上交。按照字数是否达标、字迹是否清晰、论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合理,给予适当的成绩。撰写论文占本课程总成绩的10%。
  
  (二)终结性考核
  
  终结性考试是在形成性考核的基础上,对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测。终结性考试的命题依据《辽宁医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中命题规定和《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范围之内进行命题考核。因为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題量和分值安排与其中测试类似。终结性考核占本课程总成绩的50%。
  
  三、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案实施效果
  
  经济法的考核方案于<2013年2月完成初步设想,首次实施于2013-2014年的第二学期,本次考核适用于辽宁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事法律方向的2011级41班的29名同学。本次考试采取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终结性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011级41班的29名同学除一名学生作弊不记成绩,卷面成绩最高分96分,最低分43.5分,平均成绩77.4分。总成绩成绩>90分的有5名,占总人数的17.2%;80<成绩<90分的有5名,占总人数的17.2%;70<成绩<80分的有11名,占总人数的37.9%;60<成绩<70分的有5名,占总人数的17.2%;不及格的有2名。占总人数的6.9%。
  
  (一)提高了到课率
  
  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案改革后,课堂出勤占本课程总成绩的10%,学生的出勤到课率提高,无故缺课和课堂违纪现象减少。本学期对2011级46班的29名同学点名15次,除按照正常程序请假的外,基本全到,课堂出勤最低一次应到29人,实到22人,缺席7人,也没有超过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二)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虽然经济法是一门考试课,期末考试是闭卷考试过去学生觉得期末考试不算太难,只要考试前突击一把努努力,加加油”也能及格,所以压力不大,学习态度较差。过去笔者在上课过程中多次进行过课堂管理,但管理效果较差,持续时短,且占用了大量的上课时间,还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考核方案改革后,综合采用课堂出勤、作业测试、期中测试、撰写论文和终结性考核五种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热情。突出表现在上课不听讲,开小差,玩手机,睡觉,上课聊天,看课外书等现象大为减少。
  
  (三)考试结果更加公平
  
  笔者一直认为,一次性的考试并不能全面反映出一个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考及格了,只能说明考核内容基本掌握。而且一?欠性的考试也不能反映出一个学生的学习态度。有的学生自持记忆力不错,平时不去上课,考前突击一个礼拜,也可能顺利通过考试。这样的学生虽然学习能力较强,或者更确切的说考试能力不错,但这种学习态度不值得鼓励,甚至会在同学间产生不好的影响。而有的学生平时十分认真,学习态度端正,但考试可能出现失误。综合采用课堂出勤、作业测试、期中测试、撰写论文和终结性考核五种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平时缺课较多的同学,即便期末成绩不错,但总成绩不会太高。而学习态度端正的同学,即便期末成绩不是很高,但总成绩可能较高。考试结果更加公平、科学,体现出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将优秀学生和普通学生区分开。
  
  课题名称:
  
  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新媒体条件下医学生医德教育实效性研究”(编号:JG15DB217)研究成果。
  
  连婷(作者单位:辽宁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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