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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行政管理

来源:UC论文网2016-06-09 08:47

摘要:

教育行政管理,是教育行政长官和全体公务人员为了实现预定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对 各种因素实行最佳结合,以达到最大功效的过程。

  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一是要有科学而切合实际的计划,确定目标,规划未来,制定实施方案;二要有严密的组织,建立一个适当的管理系统,使人、财、物得以合理安排使用,充分发挥其效益;三要有超前控制保证实施计划的原则、规范、制度。履行这三大职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开源节流,讲求速度效率,利用环境和社会因素,通过信息情报交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提髙民族教育质量。为此,需要有健全和必要的机构,使管理对象构成系统,便于指挥;遵循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便于控制,达到整体优化;具备称职尽责的管理人员,掌握教育、教学情报、资料、数据,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沟通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系统,便于协调,以使教育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形成合力效应。
  
  当前,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尚存的问题亟待改革理顺:
  
  机构设置残缺不全,难以适应工作的开展;
  
  队伍不精,人员素质差,“有权的不办事,办事的没有权”和“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工作效低质弱;
  
  政出多门,干预来自四面八方,“婆婆”不少,教育行政干部开展工作受到诸多束缚,步履艰难,甩不开膀子;
  
  工作重心不重,务正业时间少,跳不出杂繁事务圈,忙于应付开会,长期充当传输文件,传达会议精神的角色;
  
  受“大一统”、“一刀切”约束,唯上唯框,靠“金口”,尊“檄文”,追随汉族教育“一个样”,针对民族特点与地区实际探索民族教育规律,提髙民族教育质量为前提开展工作很差;
  
  不重视教育科研,不善于用科学的办法搞管理,贯于用其他行业行政管理经验法则对待民族教育行政管理;
  
  干部调动频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差,“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任局长一行事”,工作头痛医头,足痛医足,甚而足痛医头,肓目性、随意性突出; 队伍不稳,人员编制属性不当,人心思迁,多达数十人的州、县教育行政机关,属行政丨编制的人员唯几位局长等寥寥两三人(县),或十来人(州),余者全为事业编制。这些人员基本来自教学第一线,现在评职无门,享受教师10%增资没望,教龄津贴免发,他们痛感挨了“三刀”,而今又忧心实行公务员制度时反将其看作事业编制人员,再度导致增资“搁浅”。
  
  民族经济的振兴带动了民族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作用于经济的进一步振兴。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日益增大,教育的复盖面日益宽阔,为了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尽快提髙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培养本民族的“四化”逮设人才,必须改革和加强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和专业化分工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改革目标应当是简政放权,理顺政学关系和下属系统的责权利关系,加强州、县教育行政机关内部建设、精干队伍,转变管理方式,提髙工作效率,不断推进民族教育的振兴与发展。
  
  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权益和关系,有待于州、县整体改革和完善,下面着重对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关于管理机构改革问题
  
  教育列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重点,一个“教育兴国”的髙潮必将来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突飞猛进,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既要管普通教育,又要管职业、成人教育;既要管教育工作,还要管文化工作、抓勤工俭学和招生工作,大、中、小学、中专招生考试、毕业会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电大、函授考务、阅评试卷、接卷送档等工作终年不断,所以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纵向战线延长,工作内涵扩大,而且横向联系曰益频繁,原来的教育(文教)局要完成这些任务,困难不小。鉴于民族地区幅员辽阔、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民族特点突出、民族地区的州、县教育行政以成立教育委员会好》州、县教委的建立,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或是换个牌子,和原教育(文教)局比较,其权限,职能应有不同。教委应该是综合管理所属地区各类教育的职能部门。它是教育机构,又是教育内部管理系统的决策中心,对教育的纵横关系具有统筹和协调权力,在领导范围、职能任务、管理杈限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扩大。从工作重心上说,应转到宏观管理上。如对民族教育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决策;教育事业的发展预测和规划;提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政策和制度;研究和解决社会其他系统、因素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并研究基本的对策;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考核评沽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工作的制度与办法。为使教育委员会真正成为教育系统的决策中心,具有一定的权威,应由州、县政府或党委主管教育的领导人兼任教委主任,并要求把三分之二的时间、精力、日程安排用作抓教育,应改变分管教育的县长身管多系统多部门工作,无暇顾及抓教育的倾向。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民族地区虽然人口少、学校少、师生少,但地域辽阔,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各项教育工作头绪多,但又不能缺少,比之外地还多了民族教育这个专项,故民族地区州、县教育委员会还应该是一个“小而全”的机构。教委除主任外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委员主持日常工作,主任、委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不能只挂一个名。教委机关该有的科、室(股)宜立不宜砍,特别是管理民族教育的机构更不能取消,业务相近的科、室(股)宜合署不宜单设。文化工作应由县政府设文化科管理或由宣传部门直接管理,毋需教委管文化工作。这样,自然机构小了,人员少了。例如:财务统计与勤工俭学,属财经系统范畴,可合署成计财勤管科(股)。教研与视导主要面向基础教育,二者有密切联系,可合署为教研督导室。职教与成人教育性质相近,可以合署为职教科(股)。师培、德育、少先队工作业务关联,可合署为德育体卫师培科;人事、文秘可合署为人秘科(股)。合署的科、室(股)人员可以分工,各有工作侧重,也可以不分工,如教研督导室人员既是教研员,又是督导员。总之,以利于开展工作为宜。
  
  改革和健全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建立和加强教育科研与教育情报研究机构
  
  教育科研与教育情报研究是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服务的,是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的先行官,通过它探索和发现教育规律,没有教育科学和教育情报的研究,要提髙民族教育质量是不可想象的。州、县都要成立和健全教育科研与教育情报研究室,为领导当参谋、作助手,提供信息、指导教育教学、供领导正确决策,使民族教育工作切实在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运行,避免随意性、盲目性或跟着外地“齐步走”、“一刀切”的现象产生。
 
   2.建立和健全督导评估机构教育
 
   督导与教育评估,是检查、指导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提高教育质量和提髙教育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民族地区实行教育督导尤为重要。1986年6月,国家教委、计委等四个部委颁发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逐步建立基础教育督学(视导〉机构,负责全国或本地区范围内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全面的视察和指导,并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处理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各项问题。”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教育仅限于自发开展的、单项的、零碎的检验评比,全面、科学、定期的评估和督导制度一直未建立起来,不利于激励、奋发、上进,改变不了教育战线上“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同酬,不思进取,不争高下的“大锅饭”局面。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督导评估机构,制定对教育行政机关、对学校和对教师工作的评估方案与实施办法,开展督导,定期检査评估,奖优促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和督促工作,使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效促进教育工作开展。
  
  3.建立和健全学区组织
  
  民族地区的每个县都辖数百或上千平方公里,山高林深,交通不便。县教育部门管理鞭长莫及,而建立和健全学区组织制度,对搞好管理,适应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是一个有效办法。学区划分范围,有行政区的以区为单位,没有区的以乡或相邻几个乡为单位,机构设在区或乡所在地的中心校。学区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学区所属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区、乡的指示,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指导教师遵循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努力完成学期与学年度的教学任务,当好县、区、乡领导在教育工作上的参谋、助手,负责制定学区的教育、教学、基建维修、勤工俭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如观摩教学、业务学习讲座、经验交流以及师生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检查评估考核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优劣,组织本学区的评优选先进工作和各项统计表报等。
  
  4.简政放权,重视和理顺教委机关的常规管理
  
  州、县教委都要简政放权,特别是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是“简而精”、“小而全”的机构,要特别重视自身的决策层次,不要代替下属系统的决策,要让下级发挥决策的能动性。教委成员和教委科、室(股)要划分各自的活动领域和责权,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合理分工,突出各自的性质和特点,避免教育管理上的重复劳动。但分工要统筹协调,个体顾及全局,都为着提高管理效能,服务与服从于事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变革适应。教委的科、室(股)是构成教委机关的“大零件”,每所学校是教育系统的“细胞”,必须扩大科、室(股)与分级办学的区乡单位和学校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其实体的作用,以激发其自身的活力。否则,当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主权和主人翁地位得不到应有保证,自主权得不到承认或受到束缚时,区、乡、村、承担分级办学、分工管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就会产生“只有事做、履行义务、没有权力”,误认为教育部门“甩包袱”;学校、敦委机关的科、室(股)也会表现出无所作为,单纯“照章办事”、“上面怎样说,下面怎样办”的被动趋势。至于扩大和放权的范围、程度要根据各地实际而定,不能统一规定,搞“一刀切”。诸如教师的管理及其工作调配权,包干经费的管理使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教育乡规民约及校纪校规制定施行权,奖优罚劣自主权等等,都可赋予办学管理单位和学校。放权后,为使微观搞活,宏观不失控,要制定必要的教育规章制度,对科、室(股)和学校实行目标管理。
  
  教委要特别注重教委机关内部的常规管理,使工作条理化、制度化、规范化,可实行分工首长负责制。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领导负责,科室领导向分管的副主任负责,副主圧向主任负责,主任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要有明确的工作规章制度和纪律,靠制度管人,创建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和民主、闭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群体的合力效应,要从实际出发,提出本系统、本单位的长远设想、短期规划、近期目标及实现预定目标的各种可行途径和具体的工作措施与实施计划,让全体公务员目标明确,心中有数。对工作的效率,要雷厉风行,讲求速度;对工作的质量,要髙标准,严要求。
  
  (二)关于教育人事改革问题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教育行政千部是民族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组织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主要力量。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民族教育的成败,应该从族别、专业、知识、素质、年龄等方面全面考虑,建设一支“四化”的民族教育行政干部队伍。
  
  1.民族结构: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离不开当地少数民族(特别是主体少数民族)干部的参与。州、县教委及所属各科、室(股)干部和其他公务办事人员,.都应该有一定数量的民族干部任职,以便于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搞好协调,促进团结,培养少数民族教育行政管理人才,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2.专业结构:主要标志着是否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的才能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长,不片面拘泥于专业教师或让从事其他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员而对教陌生的人来从教行政管理。
  
  3.知识结构:要具有与担任工作相适应的知识,至少要有一门以上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变外行为内行,取得领导工作的主动权。既要看学历,更要看实际知识,能力水平,要辩证看待文凭与水平,学历与能力问题。
  
  4.能力结构:是指领导班子应由具有创造能力的思想家,高度组织能力的组织家和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足印的实干家共同组成,虽各人能力不同,而这个班子确是能力诸因素构成的综合体。
  
  5.素质结构:领导班子应具备有自知之明,不断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和决断魄力,宽容精神等基本因素。具备各种不同素质的成员互相补充,形成一个合理的素质结构。
  
  6.年龄结构:要有一个合理的老、中、青比例,有一个与管理层次相应的平均年龄界限,既要防止领导班子老化,又要保持必要的继承性。完整的年龄结构,应是“老马识途”的老年,“中流砥柱”的中年,“奋发有为”的青年构成一个比例合理的群体。不能把年轻化单纯理解为青年化,更不能把年龄作为唯一的绝对因素。教育工作有其特殊性,一个有能耐的教育行政干部,是要经历多年的实践和磨砺才有所作为。民族地区干部退休的年龄,比外地男女都提前了五年,局长、主任、校长和业务熟练的教育行政公务员退休了,新的干部还有个培养过程,“青黄不接”问题突出。对于民族地区教育战线上的老干部、老教师,如属于骨干,且身体又能坚持工作的,要提倡和鼓励他们多为民族教育奉献光和热,给安排适当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总之,教委成员和教委的中层干部应是精干的,关心和懂得教育的,有一定马列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管理才能、决策能力,至少要在中小学从事三、五年教学工作有实践经验的人充任。“如果我们把内行人和外行人集合在一个委员会里,那就会造成意见纷纭和完全不协调j的现象”。®教委组织的各负责干部都要有职有权,少设副职,杜绝虚职。一定的职位就应有职位所负的责任,给予实质的职权,有了实权就要负法律责任,渎职失职的要法办,功劳政绩应受奖。作为行使国家管理教育杈力的教育行政组织,既然要管事,也理应管人,党和政府要赋予其与之工作相适应的干部考核任免杈。除教委成员,重点中学校长由上级党政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外,其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调配,任免权应由教委行使,改变当前教育部门管事,人事部门管人,不协调、不方便的不切实际的弊端。
  
  民族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其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关联着教育事业的前途、命运。长期来,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干部是采用传统、僵化的上级机关委派制(协商、怔求群众意见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这种“官选官”的教育人事制度,难免不出许多难于克服的弊端,难于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拥护。没有比较无鉴别,没有竞争无活力。处于当今改革的大环境之中,民族教育行政干部管理应该引入竞争机制,搞干部竞聘制,打破干部“终身制”、“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的陈规旧习。先竞争,后聘任,开辟“唯才是举”,量能司事,优胜劣汰的公开竞争升迁环境。冲击“太平官”,搬走“铁饭碗”,“全方位”放开。即按照用人标准,张榜公布需要什么样条件的人就任什么样职务,请群众推荐、评议,同时允许“毛遂自荐”。被荐者提出能适应任职需要的条件,公开发表任职后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措施,交群众和上级领导审定,最后由上级根据群众推荐、评议和审定的情况,对竞聘者进行比较,考评和审査,然后择优任命。每届任期至少六至九年以上,这是教育的长周期性、超前性、复杂性以及教育多方面的联系性等待点的需要。它不仅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需要长期地探索,才能找出教育工作的一般性规律,才能积累丰富的资料、丰富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取得成果。倘若教育行政干部仍然象现在这种随地方政府班子三五年一度改选组阁制,或者频繁地调动,走马灯似地换人,就难免出现“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短期应付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实行定编、定责、定人的“三定”制度,地方教委应保证所需人员的行政编制,用行政经费列支干部工资供给,改变现在大批教育行政公务人员划属事业编制,占用教育事业费支出的不正常现象,否则就挤占了办学经费。实行编制包干后,“不论使用何种经费开支的人员,都必须控制在按标准确定的编制总数以内,不得突破”。
  
  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是动态发展的,并非一次性改革就能成功,需要反复改革,实践,再改革才能日臻完善。尚待研讨的问题很多,本文所谈到的问题系一孔之见,盼同行们指正。
  
  作者: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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