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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视阈下关于网络舆论的思考

来源:UC论文网2016-06-24 15:23

摘要:

对网络舆论的探讨,学界的话语焦点主要放在其消极影响,即对网络舆论暴力的研究。本文以新闻传播学的视角,结合实际案例,辩证地对网络舆论进行探析,以此更加客观地来看待网

  网络舆论总是伴随着新事件在互联网世界进行传播扩散而形成,本质来讲应该是一个中性无色彩词汇。但由于网络舆论近年来在“虐猫”事件、“后妈虐童”事件及最近的“成都女司机挨打”等事件的异向发展,开始有人指责声讨这种髙举正义和道德旗帜,通过网络言语和实际行为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的非理性群体表达。这种针对毫无还击之力的个体进行道德审判,“人肉搜索”、散播隐私、语言围攻,导致当事者在现实生活受到二次伤害的行为被认为是网民的集体施暴。于是乎就将“暴力”这样的字眼贴在了“舆论”后面,以此提醒可能会带来的负面效果。网络舆论,开始被抹上了灰色色彩。
 
  1.网络舆论暴力的冷思考
 
  从法律法规到网民的媒体素养,从监督把关到实行网络实名制,学界似乎找到了遏制舆论暴力的有效方法。但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到2015年的“女司机挨打”事件,这么多年过去了,舆论暴力事件为何仍在上演?面对学界对舆论暴力采取的论调和提出的种种对策,有关部门为何迟迟没有行动?是目前的解决办法有所偏颇,还是有其他的顾虑考量?
 
  有关部门的想法和态度这里不去作过多揣测,回到舆论暴力本身上来。可以确定的是,在不久的将来网络舆论中的暴力事件还会继续上演。除了看到网络舆论暴力的既定受害者--事件主角之外,这里还要说另一个潜在受害者,即无意参与却被卷人暴力的网民。不可否认,其中有一部分网民完全有可能并不是在一种群体无意识的状态下,或看热闹的心态下作出的事不关己的情感表达,他们有可能只是就事论事,以此获得一种直抒己见、不吐不快的爽感。他们并没有主动申请加人这个暴力群体,只是自己的声音不小心却汇入到语言暴力之中,沦为集体暴力的“帮凶”。这种被强制贴标签的行为,对于一直信赖互联网这个言论自由的公共场域的部分网民来说,是否也是一种暴力?
 
  这里不得不提到两个传播学涉及的经典理论。一个是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在其所著的《乌合之众》中指出的:个人一旦融人群体,就会蒙蔽双眼,丧失理性。个人的思想、见解、情感很容易被群体思想所暗示、感染、主导,以此产生的群体行为会有排异己、极端化、狂热化和低智商化等特点,甚至变得肆无忌惮。严格来说这是在探究群体心理,但这毫不影响学界用此观点去佐证网民是以一种怎样的非理性的群体心态去对待事件的主角,也就是对异己者进行讨伐。因此,他们分明就是一群名正言顺的乌合之众。需注意的是,《乌合之众》是翻译过来的中文译名,而勒庞的标题和正文里不断重复使用的词其实一直是“群体”。一个群体可能是一帮乌合之众,他们可能丧失理性,但显然不能这样简单粗暴地把广大互联网用户一刀切。细看就会发现,勒庞笔下的群体拥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拥有共同目标,二是群众自愿加人。网民是独立的个体,在面对道德人性问题之时,他们的立场似乎也只有是与非两种选择,其表达的观点当然会跟亿万网友重复。就算是自愿参与讨论,但实施暴力就一定是他们的共同目的吗?他们的观点一定是受群体影响,完全没有独立思考空间?这种把自我表达默认为人云亦云,忽略网民的主观能动性的做法是否欠妥?
 
  另一个是德国学者伊丽莎白?内尔?纽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她认为,少数派会由于被排挤的压力,而惧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多数派则相反;媒体也通常只传播多数派的观点,而轻视少数派的观点。于是少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小,而多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大,这就是沉默的螺旋。这点在如今追求自由、彰显个性的网民身上,还能产生多大作用暂且先打个问号。单凭互联网的匿名性就给了他们一件近乎完美的隐形衣,大大减少了其站队压力。况且,不排除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天生不想做大多数,而网络正是给了他们一个自我空间。
 
  此外,网络暴力的主体是否只是一群手握鼠标键盘的网民?显然不是。不管一群人在网上如何狂欢,只要媒体能够当好把关人,不被待考证、未证实、无原委的信息所设置议程,就收缩了网络暴力想要继续扩大并延伸到现实生活当中的传播空间。但历史又告诉我们,媒体往往也不负责任或不经意地参与其中,成了催化剂。因此,仅仅只寄托于网民自律这种需要长时间、大范围的人格滋润和提升的应对策略是不够的P1,媒体自律和媒体责任也必须纳人讨论中来。越是违背人性道德,越是震撼视昕三观,越是被人关注事件,就越要弄清前后经过。网民被一叶障目,是能被理解的,因为他们没法去探究来龙去脉,只能针对当下看到的事态做出一个自认为理性却有可能事后被证明为非理性的反馈。
 
  “成都女司机挨打”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女司机仅仅是因为不小心别了一下车,就遭人暴打”到男司机行车记录仪视显示女司机违章变道在先并多次挑衅别车,舆论讨伐的矛头也随着事件发展产生了变化。试想若男司机没有装行车记录仪,事情原委迟迟未揭,毫无疑问网友对男司机的语言暴力一定会持续下去甚至变本加厉。因此,既然目前还没有采取强硬的遏制网络舆论暴力的措施,在产生舆论之时,媒体首先是要自律,不能为了抢先机、抢眼球就随意报道;在暴力“袭击”前,承担起尽快弄清事情原委的责任,以免暴力披靡,悲剧重生。
 
  2.网络舆论之上自由竞技场
 
  网络舆论除了可以提髙公民政治参与热情,促进民主表达,便于决策者沟通民意,收集舆情,在一定程度拓宽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积极作用之外,这里从观点自由的角度做一个补充,仅供参考。
 
  由英国学者约翰?密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出的,真理是通过各种意见、观点之间自由辩论和竞争获得的。必须允许各种思想、言论、价值观在社会上自由的流行,如同一个自由市场一样,才能让人们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真理。他是在告诉我们,在言论自由的社会里,根本不用去担心那些错误的观点,因为正确的观念战胜错误的观念只是迟早的问题。那么在言论相对更自由的网络世界,是不是一切观点的优胜劣汰,我们都可以丟交给时间来处理?显然是不行的。光有一群打嘴仗的人,没人设法探清究竟做实事,那么这个“优胜劣汰”的时间会被无限延长,试想在这期间有多少人会走弯路,成为所谓真理的试验品。所以,在一些原则性、紧急性、扭曲性的问题面前,“权威”需要即时站出来正视听。在一些无标准答案的开放性问题上,网络舆论就可以来集结社会整体智慧。事实上,密尔顿口中的铸误观念”也不尝是一种智慧。它是在所谓“正确观念”出现后,才沦为了“错误观念”,然后这新的“正确观念”可能发展到某个时间又被另一个“正确观念”定义成为“错误观念”。因此,去芜存菁固然存在,但“芜”中所凝结的智慧和功绩是不容质否的。更何况,观点和观点之间并不是只存在正确和错误这种极端的二元对力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结语
 
  讨论网络舆论,既要理性地批判网络舆论暴力,也要看到其在社会监督、弱势群体救助、智慧凝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本文从新闻传播学角度,评析了相关理论适应性和契合度,指出了批判过程中的非理性,延伸关注面,以期缓解话语失衡。
 
                                                                                                                          陈奕楚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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