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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及其实践

来源:UC论文网2016-07-01 15:48

摘要:

反联邦党人是美国立宪期间所形成的一个重要政治派别,从宪法的起草制定到最终获得批准,他们因扮演着一种“反对者”的角色而被称为“另一种建国者”,在美国立宪过程中发挥了

  反联邦党人是美国立宪期间的重要政治派别之一,初步形成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最后成型于联邦宪法批准过程中,并藉此登上政治舞台。在制宪会议期间,反联邦党人的雄辩才能已经初露锋芒,在宪法批准过程中则大显身手。围绕着费城制宪会议的程序和联邦宪法的内容,反联邦党人同联邦党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对美国宪政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索尔康奈尔所说:
 
  “如果说美国的政府结构是在联邦主义的框架下形成的,那么也可以说美国政治的精髓是更经常地受到反联邦主义的激励。事实上,联邦主义建国者与美国宪政传统中的‘另一种建国者’--反联邦党主义者之间的斗争,一直在决定着政治生活的本质。”纵观反联邦党人的政治思想和理念,尽管其内容缺乏系统性和一致性,甚至在诸多方面还自相矛盾和冲突,但仍然在许多问题上存在共识:如偏好小共和国的形式,强调各州主权优于联邦主权;重视公民教育、宗教信仰以及政府责任等等。对于反联邦党人的一些政治思想(如联邦主义思想),国内已有少数学者进行了深人的研究。但是,关于反联邦党人的政治代表思想,国内学界却鲜有人关注。殊不知,它同样是反联邦党人政治思想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直接影响了美国宪法内容的制定和宪政制度的构建。
 
  一.反联邦党人代表思想的历史渊源
 
  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是英国宪政传统同北美独特地理环境相结合的产物,主要强调代表“必须是本地区的……自由人,他应该短期掌权,在掌权期间接受选民对他的行为的审查;最后,一个地区与总人口应该是按人均分配的关系”。121回顾其发展历史,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最早可追溯至中世纪英国等级代表会议。当时,为了征得各阶级的同意而征收税款,英国国王召开了由教士、贵族和平民组成的会议,这次会议被后人誉为“模范议会”。通过此次议会,“国王征税应获同意”的财政准则获得了确认。与此同时,平民代表亦借此机会向国王陈述官府劣政、地方冤情,要求国王予以解决,否则便不同意国王增加赋税的要求。因此,为了维护本地区的利益,各个地区都对代表做出了一些规定,如财产资格、居住地区等。可见,中世纪英国等级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扮演代理人的角色,肩负的是地方利益和特殊利益。然而,伴随议会主权理论的兴起,议员的代表功能和角色亦随之发生变化:即议员不再是各个选区利益的代表,而是“整个共同体和整体利益的代表”。正如布莱克斯通所言:“每一名代表虽然是由某一特定地区选派的,但一旦当选,即为整个王国服务。因为他参加议会的目的并非地域性的,而是全局性的。他的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他所在的选区谋福利,而是为了整个王国的共同利益。”w当然,在君权神授论和国王主权论依旧盛行的时代,这种观点在当时并不为民众所认同。
 
  直到18世纪70年代,随着新兴工商业阶层力量的兴起,英国国内要求扩大选举权和改革国会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面对这种状况,作为当时英国执政党辉格党的理论代言人--柏克,在1774年当选布里斯托选区议员后发表的著名演说词中再次重申了此观点,即“议会不是一个由代表各不相同的、敌对国家利益的大使们组成的协商会,……相反,议会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整体利益的同一国家的决策性会议--在这里起主导作用的不该是地方利益、地方偏见,而应该是以全体人民的普遍理性为基础的普遍利益。”151至此,英国议会才确立了一种与之相匹配的全新政治代表理论,即以议会主权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实质代表制。但是,代表是选区或选民的代理人的思想和观念并未就此消失,反而“漂洋过海”,在北美洲“生根发芽”,被北美人士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改造后重新焕发了活力。
 
  北美殖民地是经英王批准,以授予特许状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皇家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一般来说,英王并不直接参与殖民地亊务的治理,主要是通过殖民地总督进行统治。同时,每个殖民地也都设有两院组成的立法机构上院称参事会,拥有立法权、司法权和一部分行政权;下院称议会,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因此,同英国本土城市相比,北美殖民地享有更为广泛的政治自治权,既可以决定自己的法律,也可以选举政府公职人员。正是在这种自治理念的影响下,当北美殖民地同英国政府发生冲突时,北美殖民地人士一其中包括著名的反联邦党人--就形成了对英王和英国议会截然不同的看法。在北美殖民地人士看来,殖民地同英国政府的联系有赖于英王颁发的特许状,这表明他们只是和英王签订了契约,其权力亦源于英王的授予。因此,他们只需服从英王本人。相反,殖民地同英国议会并没有实质性的联系,也就不需要受到议会的管辖和控制。所以,当英国议会接连颁发征税法案时,一方面,北美殖民地人士积极向英王递交请愿书,强烈要求英王主持正义,督促其行使英国宪政传统中解散议会的权力。当时,杰斐逊在呈送给英王的请愿书中就主张:“如果代表机构失去了选民的信任,如果他们臭名昭著地出卖了他们最宝贵的权力,如果他们僭取了人民从未授予他们的权力,那么,他们继续留任肯定对国家有危险,必须行使解散的权力。”161但是,令北美殖民地人士失望的是,英王并没有这样做,反而与英国议会同流合污,迫使他们不得不为抗税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并最终走上独立之路。
 
  另一方面,北美殖民地人士则援引中世纪英国的宪政传统同英国政府展开激烈的辩论,强烈质疑英国议会征税的合法性。首先,他们强调,议会代表是各个选区的代理人,其职责是维护选区利益,反映选民心声,既然北美殖民地在英国议会中没有代表,那么,它们的利益也就难以得到反映和维护,英国议会也就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征税。北美殖民地人士曾反问道:“(英国议员)认识我们吗?或者说我们认识他吗?不。我们对他的行为能加以任何约束么?没有。他有义务及兴趣来保障我们的自由和财产吗?没有。他了解我们的情况、环境、需要之类的东西吗?不可能。那么我们还能指望他做些什么呢?除了赋税之外,什么也没有。”在他们看来,只有北美殖民地自己的议会才拥有合法的征税权力,因为殖民地议会的议员是由殖民地民众选举产生的。
 
  其次,他们指出,北美殖民地作为一个多元利益的共同体,北美民众亦是一个异质性的群体,各个利益群体只有亲自选举代表,其利益才能得到反映和维护。也就是说,选举是代表过程的关键,因为选举不仅赋予议员合法的代表权力,而且还能约束代表的言行。他们一再声称:“议会中的每一位代表,他们不是全国的代表,只是代表当初选举他们的特定地方。……议会代表只能够代表已选举他的地方,他们不能代表所有地方;如果没有当选,他就不能代表这些地方,那就当然不能以这些地方代表的身份许诺什么事情了……代表制完全产生于人民的自由选举。”w这种将选举与代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张,不仅创造性地发展了中世纪英国的实际代表理论,而且深刻地影响了北美宪政建设。戈登_伍德曾评价说:“实际代表制这一概念的逻辑最终决定了除非有选举权,否则没有任何人能够在政府中拥有代表。……在美国,选举变成了代表制的唯一标准。”
 
  最后,北美殖民地人士认为,如果一些本土城市在没有代表权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纳税和服从议会,那只能说明那种代表制是错误的。因为按照北美殖民地的以往实践经验,这些地区应该拥有代表权才对。所以,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建议英国政府分配一些席位给北美殖民地,这样就可以避免因征税而产生冲突。但是,这种想法遭到许多北美殖民地人士的反对,认为这是不切实际和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意识到:“这个问题不是因为北美没有选举权或没有选举代表出席英国议会,而是因为两者之间的利益不同所造成的。”M所以,英美之间的冲突缘起于赋税和代表权问题,纯属是个意外事件,根本原因还在于双方的利益不一致。
 
  北美革命前夕的这场政治辩论,促使实际代表制的观念广泛散播而被北美民众所认同。伴随北美革命的爆发,以及北美各州州宪的起草,两种代表理念之争再次成为北美各殖民地关注的焦点,并直接影响了邦联条例的制定。不过,随着邦联政府运转陷人困境,北美有识之士齐聚费城,商讨对策,制定了一部影响深远的联邦宪法。从费城制宪会议伊始,至联邦宪法在各州获得通过,两种代表思想和理念之争贯穿于美国立宪过程始终,而实际代表制则成为反联邦党人辩驳联邦党人最有力的理论武器。
 
  二、反联邦党人代表思想的核心及其表现
 
  诚如上文所言,反联邦党人的代表观,是基于北美殖民地的特殊环境所形成的:即北美殖民地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共同体,不存在所谓普遍和共同的利益,任何地区、阶层、行业和个人都有其特殊的和具体的利益,因此,每个地区、阶层、行业和个人都应该拥有代表权或选举权,亲自选举议会代表。只有这样,其利益才能得到切实地维护。可见,反联邦党人代表思想的核心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1)在结构上,议会代表的构成成份要反映社会结构,即议会应是一面准确反映人民画像的镜子。(2)在程序上,代表要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其代表身份和职务源自于人民的自由选举,从而确保选民的利益得到维护。(3)在行为上,代表要严格执行选民的指令,反映选民的心声,对选民负责。纵观反联邦党人在美国立宪期间(从费城制宪会至美国宪法批准)所发表的各种言论,尤其是在同联邦党人进行辩论时的一些观点,充分展现了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代表与选民关系。反联邦党人认为,代表的权力源自选民通过选举程序而获得,那么,他就必须以维护选民利益为其职责。然而,至于采用何种措施和手段以保证代表对选民的依赖和直接负责,反联邦党人和联邦党人却持不同的意见。一方面,反联邦党人和联邦党人都意识到选举的重要性,但是,同联邦党人强调选举是“有效地获得这种(即议员对人民)依赖和同情的唯一方针”1111不同的是,反联邦党人却对选举的功效信心不足,认为仅仅依赖选举,不仅难以确保代表向选民负责,更不足以让选民控制代表而避免出现议会专制。他们指出,要确保代表对选民负责,除了实行选举制,还必须采取缩短任期、经常轮换、扩大规模、减少授权等措施。在他们看来,任期制和轮换制是防止议员滥用权力的有效手段,亦可促进公民对共同体的依恋,它们“不仅可以强迫议员要向选民严格负责,还可以保护各州的利益并维护其主权。”1121基于此,反联邦党人强烈指责参议院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例如,在费城制宪会议即将结束之时,反联邦党人梅森在阐述其对宪法的反对意见中就说:“参议员并不是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也无法更换他们。……参议院成为议会中完整的一院,任期长,经常存在,不断开会,将摧毁政府中的一切平衡,使他们能随心所欲地篡权,剥夺人民的权利和自由。”_在宪法批准过程中,反联邦党人布鲁图斯则声称:“宪法确立的代表制度根本不具有代表性,它不能阻止贵族统治的天然趋势,参议院议员的任期太长,应该强调参议院议员的任期制与召回制。”可见,在反联邦党人看来,参议院是集中体现了宪法所内含的缺陷和不足--即宪法的保守特征和贵族倾向。
 
  另一方面,反联邦党人指出,责任、信任、信心、信仰、荣誉等政治道德和公民美德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反联邦党人和联邦党人均是人性恶理论的崇尚者,对统治者持有深深的不信任感,强调要永运对统治者保持一定的警惕,否则公共权力将被滥用。但是,联邦党人对统治者的不信任感远远高于前者。在联邦党人看来,“除了那些具有超级天才和成就的人之外,没有人会被赋予特别的信任。”_如果过分信任统治者,共和国很可能将步入专制主义的轨道。联邦党人认为,个人私利和欲望才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是有效维系和巩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一种手段或纽带。即如约翰?斯迈利所说“公民对政府和法律的依赖是建立在他们从政府所获利益之基础上的,其持久性不会超过权力能赋予那些利益的持久性。”m联邦党人还声称:“除非人性改变,否则,美德,爱国主义,从来都不是,将来也不会是固定的永久的原则和对政府的支持。”m不过,作为孟德斯鸠学说忠诚的秉承者,反联邦党人则远没有那么悲观,反而认为统治者在某种情形下还是值得信任的。所以,他们仍然坚信美德是共和政体的原则和一切共和政府的基础。只要不断培育和强化政治道德和公民美德,就能树立和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否则,任何政府都将难以维系下去。即如梅森所说:“政府要想长治久安,就需要建立在人民的信任和喜爱之上,构建政府的时候,就应该考虑这些因素。”_正是源于对政治道德和公民美德的崇尚,反联邦党人极其关注公民教育和宗教信仰,并极力批驳联邦党人的商业立国和建立常备军的想法,认为它们将严重威胁公民道德的成长和共和政府的存续。
 
  (二)议会的代表性。代表性是代议机关的基本属性之一,主要“体现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契合的程度,关注的是一个政治组织是否在实质上体现了社会的意志”。wi围绕议会的代表性问题,反联邦党人同联邦党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反联邦党人认为,新宪法中众议院的代表性严重不足,代表制度也只是名义上的,因为作为唯一的人民代表机构,众议院议员人数竟然一共才65人,且规定以后人口普査时每三万人只产生一名代表。显然,这样规模小的代表机构,是难以熟悉不同地区的情况和了解不同选民的需求。所以,梅森在制宪会议上指责道:“众议院并无代议实质,不过代议阴影罢了;阴影永运不能在议会里产生适当信息,激发不起人民信心;于是,立法将由一些毫不关心人民、也不了解立法效果和后果的人制定。”?事实上,在反联邦党人看来,议会“在很大程度上是缩微了的、广大民众的精确画像,议会代表应像人民大众一样去思考、去感觉、做判断、去开展活动。”_也就是说,议会代表的结构只有与社会结构相似或耦合,才能确保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是,现有议会代表的规模同全社会的普通民众相比,显然是不成比例的,毫无相似性可言。因此,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增加代表人数,扩大议会规模。即“为使代表制名副其实,应该拥有足够数量的代表,他们应该与人民打成一片,想其所想,思其所思,并且要绝对地向人民负责,完全地熟悉他们的利益和处境。”
 
  反联邦党人进一步指出,作为一个由不同利益阶层构成的美国社会,每个阶层的境况和愿望只有具有相似经历或背景的人才能感知,而不会被其他阶层所体会。因此,各个阶层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可行的办法就是由每个阶层选出自己的代表。正如理查德?亨利?李在《来自一位美国农夫的信》中所说:“一个全面而平等的代表制,应该是代表者具有和被代表人相同的利益、情感和观点,代表者应该将被代表人视为他们自己,就如同两者都集合为一体。一个公正的代表制应该这样规定:即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均可以通过选举而分享代表权利,为了让手工业者、供销商人、农场主、技工等各个阶层中最有知识的那部分人士进人立法机构,代表权必须非常广泛。”M当然,他们也意识到,每个行业和阶层都要选举代表并不现实。因此,依据职业的不同及其财富的多少,反联邦党人将美国社会分成三个阶层:即天然贵族、中产阶级以及社会底层民众,这三个阶层基本囊括了美国社会的各行各业,由此可以最低限度地确保各行各业均能选举自己的代表。不过,对于共和国而言,天然贵族是一种威胁而不是一种恩赐,而社会底层民众也不可能成为议会代表,因此,有效的保障措施就是最大限度保证中产阶级拥有足够的代表,因为“社会的中间阶层较少受到诱惑,……相对于大人物来说,这个国家的大量自耕农将更加温和,道德更加良善,野心更小。……这个阶级在社会中追求他们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实际上也促进了公共的利益,因为公共利益和他们自身的利益是有所联系的。”显然,反联邦党人关于中产阶级要拥有充分代表的想法,“是对完全代表人民的代议制的一种切实可行和有效的替代;因为它不需要过度增加代议制机关中的代表人数,而中产阶级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却有助于追求一般的公共利益。”然而,现行宪法中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却处处为“天然贵族”获取权力提供便利,反而给中产阶级进人权力体系设置障碍。所以,他们对众议院的议员规模表示强烈的不满。
 
  细究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不管是其在代表与选民关系方面的论述,还是在议会代表性问题上的阐述,均与其小共和国的政治信念有密切关系。在反联邦党人看来,共和国仅仅适合于狭小的地域范围,而不能在地域辽阔的国家中运转。因为只有在小共和国里,人民的行为举止、风俗习惯、利益诉求等才可能是相同的,从而出现同质性的群体。反联邦党人认为,小共和国的同质性特征,使得人民与政府之间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别,这既确保了人民对政府的依恋、服从和信任,也保证了政府向人民负责。所以,当联邦党人雄心勃勃地试图在幅员辽阔、土地广袤的北美州组建共和政府时,反联邦党人却毫无信心可言,且对即将成立的全国政府抱有深深的恐惧之心,认为各州的主权将被彻底摧毁和消灭,而个人权利和自由亦毫无保障而言。可见,正是反联邦党人所持有的小共和国政府理念,促使他们十分关注各州的权益,并被后人误解为思想狭溢的地方主义者。
 
  三、反联邦党人代表思想的影响及其评价
 
  “代表”是美国立宪时期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也是理解美国政治制度的关键。正是凭借代表制这个轴心制度,美国代议民主共和制才得以确立并绵延至今。考察美国的宪政历程,代表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曾写道:“美国之所以有异于其它共和政体者,其最可使恃之处,乃在于代议制原则;这一原则是美国据以行动的枢纽。”?戈登?伍德指出:
 
  “代表制是美国人创造一种全新政治制度的手段和方法,让他们对民主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m从美国宪政体制来看,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但是,作为美国的“另一种建国者”,反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在费城制宪会议上,正是在反联邦党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参议院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由比例代表制调整为平等代表制,有效保证了各州(尤其是小州)的主权和政治地位;同时,会议代表在最后时刻也将“每四万人选举产生一名众议员”修改为“每三万人选举产生一名众议员”,增强了众议院的代表性。另一方面,在宪法批准过程中,反联邦党人提出了各个地区、阶层、行业均应拥有选派代表的权利,则推动了美国选举制度的改革,扩大了选举权同时,在他们的力促下,《权利法案》得以写人宪法,成为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有效保障。
 
  当然,结合美国立宪时期的历史环境及其现实情况,分析反联邦党人与联邦党人之间的代表理念之争,可以发现:反联邦党人的失败是必然的,也是意料之中的。一方面,从反联邦党人自身来看,他们所坚持的小共和国政府理念,其实是卢梭城邦共和国思想的再现。但是,卢梭对代表制度是持强烈的否定态度,认为“代表的观念是……起源于封建政府,起源于那种使人类屈辱并使‘人’这个名称丧失尊严的、既罪恶又荒谬的政府制度。”K81因此,反联邦党人试图调和共和政府与代表制之间的内在矛盾,显然是徒劳的。只要反联邦党人坚持小共和政府的理念,必然导致他们排斥代表制。实际上,反联邦党人确实把代表制视为不得而为之的权宜之计,是对直接民主制的一种替代性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从当时的客观现实来看,邦联时期政治的无序、经济的凋敝、财政的混乱,让大家记忆犹新,广大民众尤其深受其害,因此,组建一个全国政府已经成为各方的共识。自然,反联邦党人高举维护州权和人民权利的旗帜,不仅与当时日益紧迫的危机形势格格不入,而且明显背离了广大民众的期望,所以,从论战开始之初,联邦党人就处于道德的制高点,掌握着话语权,并主导辩论的主题。相反,反联邦党人就处于不利的境地,被贴上了目光短浅、毫无远见的地方政客这样的标签。面对联邦党人咄咄逼人的气势,反联邦党人显得软弱无力,节节败退,在意识到无法维持邦联制度之后,不得不转变立场成为联邦政府的支持者,仅为政治信念而战。尽管如此,回顾立宪期间的代表理念之争,虽然反联邦党人在美国立宪过程中是以宪法“反对者”的角色出现,并在同联邦党人的辩论过程中以失败而告终。但是,从目前美国现实政治生活来看,反联邦党人也可以说是胜利者,因为他们的一些政治观念至今还内在于美国政治生活之中,回荡在整个美国历史的上空。
 
  作者简介:黄小钫,北京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讲师,政治学博士,北京市,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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