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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战争中的国际法问题

来源:UC论文网2017-11-12 10:54

摘要:

 网络作为信息革命的代表性产物,颠覆着人类对信息传输的观念。人类将政治、经济、文化活动越来越多的绑定于网络之中,网络真切的映射着人类现实社会,甚至可以说网络就是人类社会在另一维度的展开

  网络作为信息革命的代表性产物,颠覆着人类对信息传输的观念。人类将政治、经济、文化活动越来越多的绑定于网络之中,网络真切的映射着人类现实社会,甚至可以说网络就是人类社会在另一维度的展开。然而,网络既可以造福于人类,亦同样内含着人类社会的阴暗面,网络战争昭示着这一事实。网络战是指通过扰乱、摧毁敌方信息网络系统,并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而实行的一系列信息网络攻防军事行动,引发了国际法领域的很多问题,包括使用武力概念、国家信息主权、国家行使自卫权等。虽然网络战是一种全新的作战方式,国际法中人道主义原则、军事必要原则以及区分原则仍然对其有约束力,但有效规制网络战争出现了很多漏洞,必须尽早完善,有效规制网络战,维护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


  一、网络战争的特点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事物,网络攻击具有自己的特点。与常规战争所使用的纷繁复杂、各式各样的动能武器不同,网络攻击所使用的武器仅为信息数据,例如进入某一信息系统从而夺取其控制权,对信息系统传播病毒以达到对其进行破坏或修改;在信息系统中放置蠕虫而使其不断复制以压垮网络。此外,网络攻击既有物理性损害结果,又有非物理性损害结果。一般的网络攻击能造成信息失窃、计算机系统被控制、程序崩溃、遭遇远程监控等非物理损害后果。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现代国家的大部分设施都由计算机控制或与之相关,对信息系统的非物理损害结果往往会演变为与常规战争相类似的物理损害结果,例如一国的大坝信息系统被敌方控制或扰乱,大坝突然开闸放水;核电站信息控制系统遭受计算机病毒攻击而使反应堆发生爆炸或泄露。


  二、国际法对网络战争规避要点

  第一,诉诸战争权,国际网络战立法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方式是各国通过缔结条约、公约等强制性协议文件等给出网络战的定义和界定标准,强制性约定文件可从网络战的构成要素入手,将网络战定义为国家机构基于政治利益诉求而发起、组织、指挥的,旨在造成他国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基础设施破坏的网络攻击行为,并参考侵略定义的方式列举主要类别的网络战争行为,包括解释网络战的开始、目的、过程、手段和后果等方面内容;第二,网络战的归责原则,国际社会应对追踪网络攻击来源的技术标准和攻击归责的认定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或约定,以甄别网络犯罪分子、恐怖主义组织的网络破坏行为与国家发起组织的网络战,同时明确,在无确凿证据证明其可归因于国家的,国家不承担个人或团体的网络攻击行为的责任,但有种情况除外,即该主权国家确实知悉而故意放纵此攻击行为的,视为拒绝履行该国国际法义务,此类针对他国的网络武力攻击行为视同为该主权国家的使用武力行为,同样遭受国际法中针对发动战争行为的制裁。


  三、网络战争中的国际法完善策略

  (一)完善针对网络战的国际法内容

  有效解决网络战争中国际法的使用问题,不仅需要发挥现有体制的作用,还需要完善国际法中相关内容,使之更能适应网络战争的需求。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充分研究现有国际法规则,弥补其存在的漏洞。应当重新定义武力和主权的概念,区分网络攻击的类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其中攻击效果达到一定程度的攻击列为武力的范畴,遵守宣战原则,坚持区分原则,对民用设施与军用设施进行区分,对可能用于军事用途的民用目标谨慎对待。军事必要原则,不扩大打击范围造成不必要的平民伤亡。合理追究网络攻击发动者的责任,区别有组织的军队行为和自发攻击的黑客,合理运用自卫权和反制措施,避免擴大战争范围,限制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充分保护中立国的利益,不利用中立国网发动攻击,维护非交战国利益。


  (二)加强与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合作

  与走私,贩毒,海盗的犯罪相似,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跨国的性质,跨国性使得信息网络安全领域面临全新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当共同合作联合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加强国际合作是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有效途径,对侵犯我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主张保护管辖,而保护管辖的前提是双重有罪原则,即在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都认为这种行为是犯罪,并且这种行为在发生地是重罪,所以世界各国应当对网络方面的跨国犯罪的案件加强合作。但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着很大不同,这就需要各国加强对这方面法律的研究,尽快制定符合各国利益的司法互助协定,明确构成双重犯罪的类型,并就打击网络跨国犯罪案件的开展合作。积极推进双边多边司法协助协定的完善,由于网络犯罪属于高技术犯罪,会涉及很多部门和领域,必须由同一机构加以协调,我国应该在战略高度充分重视国际合作,并积极参与,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协调国际合作,探索合作机制。


  四、结语

  总而言之,网络战争是信息时代的重要产物,它的出现和发展必然会对国际政治产生重大影响。由于网络具有跨国性,网络空间的问题往往涉及许多国际问题,因此建立网络空间的新秩序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国际法,使其在未来的网络空间的秩序维护以及国家网络主权的捍卫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颀.网络安全、网络战争与国际法——从《塔林手册》切入[J].政治与法律,2014,07:147-160.

  [2]朱雁新.计算机网络攻击之国际法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来源:进出口经理人 2017年11期

  作者: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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