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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与文化研究

来源:UC论文网2018-11-22 08:27

摘要:

  摘要: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在各自的领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具有相似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的。文化研究从开始时作为传统文学研究的对立面发展到越来越关注文本生产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同样,翻译研究也逐渐从对“...

  摘要: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在各自的领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具有相似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的。文化研究从开始时作为传统文学研究的对立面发展到越来越关注文本生产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同样,翻译研究也逐渐从对“等值”的无休止的辩论转向文本产生过程中的各种操控因素,它们都在向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文化研究中对永恒价值的颠覆、它的“地方性”特点、它对“间性”的关注,都对重新理解翻译的定义、性质和目的提供了理论武器,也大大拓展了翻译研究的空间,为翻译研究成为一项跨学科的事业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关键词:文化研究;翻译研究;价值;地方性;间性;


  作者简介:胡翠娥(1970-),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翻译研究与比较文学研究;


  自1990年巴斯奈特和勒弗维尔(Bassnett&Lefevere,1990)在其合编的《翻译、历史与文化》一书中正式提出“翻译的文化转向”以来,国内学界为了区别之前的“多元系统学派”、“操纵学派”和“描写/常规学派”,把他们的研究取向命名为“文化学派”(潘文国,2002;蒋骁华,2003)、“文化派”(赵彦春,2004),或者“文化研究学派”(孙会军,2005)。之后,巴斯奈特(Bassnett,1998)在《建构文化》一书中再次提出文化研究中的“翻译转向”,如果说第一次转向还只是强调了翻译研究中的文化取向,那么第二次转向则旨在提高翻译研究中的跨学科性质,强调翻译研究能够为其他理论研究,尤其是文化研究,提供重要视角。从这个意义上,就不宜用“文化研究学派”来命名这一新的翻译研究学派,因为虽然文化研究和翻译研究存在许多可以相互借鉴阐发之处,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文化研究有它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特定的内涵,翻译学界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尤其对文化研究本身,缺乏细致的梳理。本文试图对文化研究、文化研究与翻译研究的关系、文化研究对翻译研究的意义进行阐述和分析。


  1.文化研究


  文化研究,又称为文化学(CulturalStudies),是20世五六十年代以来英美学界兴起的一股学术思潮,它以当代大众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尤其是历来难以进入学术研究视线的大众媒体、社会底层的文化趣味、女性问题和少数族裔的文化体验。此间的文化不是浓缩在经典文学和高雅艺术里的思想活动和精神时尚,而是形形色色的日常生活方式。这里的文化研究也不能顾名思义地简单理解为对于文化的研究(thestudyofculture),作为专门术语的文化研究具有更限定的含义。长期以来,许多学科(人类学、历史学、文学研究、人文地理学及社会学)已经把自己的学科关注带入到对文化的研究中,然而在过去的40年中,有一种新兴的对文化的研究兴趣已跨越了学科的界限,随之产生的活动———文化研究,作为知识活动的富有魅力和令人激动的领域而出现,这种知识活动已经对人类文化的特征做出了、并承诺继续做出新的重要阐释。简言之,文化研究是一种新的特殊的研究文化的方式(鲍尔德温,2004:3)。它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以研究后殖民写作/话语为主的种族研究,其中涉及赛义德的“东方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批判,斯皮瓦克的第三世界批评和巴巴的对殖民话语的戏拟和混杂;以研究女性批评/写作话语为主的性别研究,这在当今时代主要涉及女性批评话语的建构、女性同性恋研究以及怪异理论研究;以指向东方和第三世界政治、经济、历史等多学科和多领域的综合考察为主的区域研究;此外还应当加上考察影视传媒生产和消费的大众传媒研究(王宁,2000)。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研究?英国著名文化研究专家汤尼·本尼特曾下了一个不是定义的定义:“文化研究仍然有一个共同点,即从文化实践与权力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的视角来探索文化实践。”(转自陶东风,1998)


  一般认为,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学界出版的三本著作:霍加特(RichardHoggart)的《识字的用途》(TheUsesofLiteracy),威廉姆斯(RaymondWilliams)的《文化与社会》(CultureandSociety)和汤普森(E.P.Thompson)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eMakingofEnglishWorkingClass)是文化研究的奠基之作。(王宁,2000)三书共同关注了英国阶级制度的方方面面,并且共同致力于重估文化的意义。他们对单一的文化提出了质疑并指出:文化是复杂的,没有人能把握文化的全部。自此,文化研究取得长足进展,成为运用于各人文学科的一种当代研究取向。文化研究本身从20世纪60年代兴起至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它们分别是60年代兴起的文化主义阶段,70年代兴起的结构主义阶段和最近20年的后结构主义(文化物质)阶段,它们分别代表了文化研究的三种范式:文化主义范式、结构主义范式和后结构主义范式。以60年代末为界,文化主义范式强调人的经验、价值观和能动作用。这一范式的一个重要思考路径是反对对于文化的两种传统解释:一是唯心主义传统中把文化等同于观念,即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最高文明成果,二是精英主义传统把文化等同于高雅艺术和高雅文学。相反,它通过不同的方式,把文化理论化为与所有的社会实践紧密相关。文化研究则倾向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辩证。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是向少数精英对文化的独占权利挑战,目的是扩展文化概念,使它包括经典以外的边缘文本。60年代末开始,英国文化研究进入了结构主义阶段。文化研究的一个理论转折就是反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阿尔都塞(转自罗钢刘象愚,2000:14)认为,一方面,意识形态是个人同他周围现实环境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它是一个隐蔽而又坚固的观念体系,主体通常根据这种体系形成的框架想象自己与现实环境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和自我不是自足的;意识形态从众多的方面规范了人们如何理解主体和自我。另一方面,所谓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也就是诸如家庭、学校、语言、媒体、政治制度等社会机制,约束我们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思考和行事,这些规范以常识的面貌出现,往往倾向于掌权者的利益。由于意识形态从中作祟,我们对它们往往居之不疑,认为天经地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文化研究非常关注媒体的意识形态的效果和影响。在阿尔都塞理论的启发下,文化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范式就是揭示社会文化如何建构特定历史时期的主体,文化不是某一社会集团的客观经验,而是一个生产意义和经验的领域,通过它,社会现实被建构、被生产、被阐释(罗钢、刘象愚,2000:14)。不过,这种研究视角有其局限性,它夸大了意识形态的思想控制,忽视了人的抗争,从简单的经济决定论走向结构决定论。所以,7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又引进葛兰西(2000)的文化霸权理论,以便匡正阿尔都塞理论的偏颇。文化霸权,其实就是意识形态领导权,指的是统治阶级将于己有利的价值观和信仰普遍推行给社会各阶级。实现该过程的主要方法不是暴力,而是精神和道德的领导,依靠大部分社会成员的自动认同。这是一个赢得价值共识的过程,它不仅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中根深蒂固,而且以经验和意识的面目植根于社会思想之中,是捍卫当权者利益的隐蔽堡垒。文化霸权理论对文化研究的影响表现为:1)摒弃了把所有文化都看作某一阶级阶级性体现的阶级本质主义;2)它使我们对大众文化的分析,既可以超越精英主义完全批判的立场,又可以超越平民主义完全无批判的立场;3)它强调文化实践的政治和意识形态阐述的多种可能性;4)葛兰西()对阶级决定论的摒弃使文化研究能够将视野扩展到文化斗争的其他领域。因此,毫不奇怪的是,第二阶段的研究重心转向文本和霸权之间的关系。第三阶段则体现了对文化多元主义的承认(Bassnett,1998:123-139)。进入20世纪80年代,文化研究进入多元化时期,不再局限于阶级研究,随着女权主义、后殖民批评理论的兴起,性别研究和民族身分研究相继进入文化研究的视野。理查德·约翰生(2000)在“究竟什么是文化研究”一文中强调了文化的复杂性和多维性,认为这种性质决定了文化研究必须是跨学科的和多元化的。从方法论上,这篇论文反映出文化研究对后结构主义的某些方法越来越感兴趣,表现出一种强烈摆脱结构主义范式中二元对立模式的倾向。对于第三阶段的文化研究方向,威尔·斯特劳(转自Bassnett,1998:133)指出,文化研究代表了许多人文学科在所关心的问题和方法上的社会学转向,“例如媒体研究中观众的人种学研究,知识的形成研究,文学史中的机构权利研究等”。


  和传统的文学研究相比,我们可以勾勒出文化研究的一般倾向:1)与传统文学研究注重历史经典不同,文化研究注重当代文化;2)与传统文学研究注重精英文化不同,文化研究注重大众文化;3)与传统文学研究注重主流文化不同,文化研究注重边缘文化和亚文化;4)与传统文学研究标榜学术的独立性不同,文化研究强调文化批判和文化参与,关注文化中蕴含的权力关系和运作机制,正如理查德·约翰生所说,“最重要的是抵制文化研究中的那种脱节,即把文化研究寓于纯粹的学术目的,或把对通俗文化形式的兴趣与对权力和各种社会可能性的分析割裂开来”(约翰生,2000:9);5)提倡一种跨学科、超学科甚至是反学科的研究方法。


  2.文化研究和翻译研究


  文化研究的三个阶段的大致划分同样适用于文学研究和翻译研究。在西方的翻译研究领域,早期奈达、纽马克、卡特福德和乔治·穆南在各自的研究中,对不同文化转换中对等问题的探讨(无论结果是文化归化还是文化替换),同语言—文化不可译性的斗争,都证明他们在从文化的角度考虑问题,只不过不是从承认文化多元的文化研究角度,而是从仅对“他者”和“他种文化”关注的欧洲中心论的人类学角度。《圣经》的翻译充分体现了欧洲中心论的文化史观,翻译被视为对维护宗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宗教(指基督教)是“普世的”,“要适用于不同的社会,就必须将其基本教义译成每一个社会的地道用语,要译得使所有的译文都能有助于思想的统一”(Belloc,转自许宝强、袁伟,2001:173)。对他种文化的承认的结果,是把福音书应用于不同社会。这一阶段可以归为文化主义阶段。但是他们的研究存在着语用性、非系统性和非历史性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克服有待伊文—左哈,他的多元系统理论代表了翻译研究进入一个结构主义阶段,因为系统与结构成为该领域的主流思想。多元系统理论把历史这一变量引进了文学研究和翻译研究,在它的启发下,翻译史的研究成绩斐然。然而,它的最大贡献是把翻译文学从永远的边缘位置拯救出来,成为能够在中心和边缘流动,并且作为推动主体文学演进的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多元系统论和文化研究之间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它们都对传统的“高等文化(文学)”和“低俗文化(文学)”的区分进行质疑;都对文学的经典进行挑战;都鼓励文学研究不应该停留在文本表面,应该包括文本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功能。90年代以来,西方的翻译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摆脱多元系统理论,而更关注翻译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罗宾逊,2007;Tymoczko,2004),例如罗宾逊(2007)在对翻译和帝国的研究中,将帝国、政治、力量均衡等因素纳入研究范围,详细分析了翻译从殖民化渠道到非殖民化渠道的发展历程,指出翻译在后殖民理论中扮演了三个有序但又互相重叠的角色:作为一种殖民的渠道;作为殖民主义瓦解后仍然存在的文化不平衡的掩护物;作为非殖民化的一种渠道。所谓后殖民语境指的是百家辩驳争鸣,竞相解释或描述存在于不同民族、不同种族和不同语言之间的不对称和不平等关系(许宝强袁伟,2001:117)。正如雪莉·西蒙(Sherry,1996)所说,“翻译的诗学就是实现文化多元的美学”。这里的“文化多元”正好对应了文化研究第三个阶段对文化多元的承认。随着文化研究在这一阶段向社会学、人种学和历史学的转向,翻译研究也更多地从社会学、人种学和历史学的角度去考察在跨文化的转换即翻译过程中,文本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总体看,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具有相似的研究方向、研究目的。就方法论而言,文化研究从开始时作为传统文学研究的对立面发展到越来越关注文本生产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同样,翻译研究也逐渐从对“等值”的无休止的辩论转向文本产生过程中的各种操控因素。它们都在向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


  3.文化研究对于翻译研究的意义


  从宏观上说,文化研究至少可以给翻译研究提供理论武器和观察视角,使我们超越单一的思维模式,因而得出的结论就更具有理论意义和学科意义,而不仅是解决几个具体的操作技巧性问题。这样,将翻译研究置于更广阔的文化研究语境之下必定有助于中国的翻译研究得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地中占有重要的一席。具体而言:


  3.1价值观


  正如文化研究扩大了文学研究的范围,丰富了文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一样,文化研究也同样扩大了翻译研究的领域、丰富了翻译研究的课题和方法。文化研究内部一个最根本的革新是对“价值”观念的革新:旧的价值观念认为使某种文学作品得以流传的是它内在的普遍的价值,而新的价值观念认为,无论美学价值还是物质价值,都是由文化建构的,每个时代都会产生它自己的经典。文化研究会问:莎士比亚如何成为文学经典?在它的经典化中,它的内在的艺术价值扮演了什么角色?别的因素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同样,在翻译研究中,我们也可以问类似的问题:“世界文学名著”的翻译作为有计划的经典规划是什么时候、由谁开始的?跨文化的文本选择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文本自身的内在价值?


  3.2地方性


  文化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地方性”。所谓“地方性”的知识,是相对于总体性和普遍性的知识而言的。“地方性”就是局部性,它说明了一种深刻的文化观念,即对超越时空具体性的本质主义和普遍主义文化观的深刻质疑,强调具体的语境化研究方法。例如在对文学经典的看法上,文化研究质疑经典的可靠性,揭示经典确立过程中的复杂权力关系,提出文学史非经典的可能性和合法性,进而重写文学史。“地方性”或局部性的观念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理解有关的翻译问题:何为翻译?翻译的定义是谁下的?它体现了哪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策略?忠实、等值的标准是以一贯之的吗?翻译的目的只有一种吗?在严复的信达雅确立为经典的背后隐藏的是什么?它体现了哪一部分人的趣味?


  3.3“间性”或“关系”观


  如果要对文化研究有所定位的话,其要点可以说是对关系的深度关注:它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不同地域不同文化间的关系;不同主体不同性别不同身份间的关系;不同范式不同话语间的关系。在当代文化实践中,任何文化行为都是在一种关系网络中由各方协同运作的结果,那种过去时代的悠然自适的个体作家藏之名山的单一文本现在已经没有了,或者说,实际上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个体文本,它们实际上都是协同作用的结果,这便使文化研究对间性的研究和追寻凸现出来。所以,文学的间性、文本间性、主体间性、文学交流中的理论共同体、批评共同体及阅读共同体间性(群体间性)、后殖民时代的文学的民族间性、以及学科间性、文化间性就成为文化研究的对象(金元浦,2005)。其实,这种间性一直以来都存在翻译研究中。以学科间性为例,佛经翻译中的“文”“质”观念就扎根于传统文论中老子所说“美言不信,信言不美”和孔子所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支谦,1984:22-23)。严复奉“信达雅”为译事楷模,也是借助于传统的文论:“《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严复,1984:136)而晚清的小说翻译批评同样挪用了中国古典小说批点话语,以“文笔雅驯”和“情节离奇”作为评判“善译”和“佳译”的标准(胡翠娥,2007)。作为跨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媒介,翻译中的文化间性、主体间性、群体间性也没有理由被排斥在翻译研究领域之外。


  3.4重新定位“翻译”的定义、性质和目的


  过去国内翻译界偏重阐释评介性的翻译批评,忽视文化的历史的解释描写性研究,其根本症结在于研究者受传统的翻译概念、性质和翻译目的的局限,而后两者又往往受前者即翻译的概念(定义)的制约。传统观点认为,翻译主要是一种语言转换活动,因此是一种纯粹的知识输入活动,译者应该尽量避免个人的主观评价和判断,忠实和透明的翻译是译者的最高理想。例如“翻译是用一种语言中对等的文本材料来代替另一种语言中的文本材料”(Catford,1965:20),“翻译包括把原语信息用接受语中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传递出来”(Nida&Taber,1969:12)。出版于1997年的《中国翻译词典》中“翻译”一条的定义和说明概括了整整几代人对“翻译”活动的传统认识:“翻译是语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把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内容变为另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过程或结果,或者说把用一种语言材料构成的文本用另一种语言准确而完整地再现出来。”(林煌天,1997:167)这种定义,必然把忠实传达作者的原意作为首要和最终的目的,而使人忽视翻译的其他目的。然而,世界和中国悠久的翻译活动都证明,传达作者的原意只是翻译的众多目的之一。偏颇地理解翻译的性质,必然忽视某些重要的事实,例如翻译文学在主体文化中的功能等。事实上关于翻译的定义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描写译学把研究的重点从语言形式的转换转移到翻译在主体文化中的功能及运作过程,第一步就是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义。“任何在译入语系统中以翻译形式呈现或被认为是翻译的文本都是翻译”(Toury,1982:22-39)。根据这一定义,各种形式的译本甚至伪译、各种目的的翻译活动都可以成为翻译研究的对象。


  翻译的目的有多种,它经常是某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文学运动的一部分。这种目的论也就是翻译的工具论。“如实传达作者的原意”只是其中的目的之一。在许多情况下,“忠实作者的原意”并不是翻译的首要目的。从汉末到南北朝到隋唐和宋朝,佛典的翻译经历了开始、发展、兴盛和衰弱的过程,在每一个阶段,都呈现出不同的翻译目的和方法。在佛学的初传阶段,两位最早的译家安世高和支娄迦谶分别译入了小乘上座经和大乘经。其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一是桓帝时代相当于贵霜王朝的迦腻色迦王在位时期,他很推崇小乘有部,所以说一切有部在印度占统治地位,势力远及西域月氏一带。说一切有部是相当保守的,不仅排斥大乘,即使对本宗外的各派小乘也不能容忍,迫使其他各派外寻出路。安、谶二人之来中国传译小乘上座和大乘思想与当时的这种形势是相应的。其二,当时的西域不断有来华侨民入籍汉朝的事,这些人原是佛教信徒。因此,两家的翻译与满足这部分人的宗教信仰要求有很大的关系(吕澄,1979:28)。至魏晋,佛典得到广译时,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加上佛学中的般若理论和魏晋玄学之间的交涉激荡,时人颇感与玄学理论相比,佛家的般若理论太不完整,于是有人萌发西行求法之志。正如梁启超所言,我国人之西行求法,并不像基督徒和回教徒去朝圣耶路撒冷和麦加,是出于迷信的参拜,而是“出于学问——盖不满于西域间接的佛学,不满于一家口说的佛学。……其目的大抵同一。质言之,则对于教理之渴慕追求——对于经典求完求真之念,热烈腾涌”(梁启超,1984:55)。故在不同的阶段,出现了不同的翻译方法,“汉末质直……六朝真是达而雅了……唐则以信为主,粗粗一看,简直是不能懂的”(鲁迅,1984:275)。明末清初的科技翻译则是耶酥会士和中国士大夫出于不同的目的而结合的翻译活动。一方面,罗马天主教在与新教的抗衡中屡屡受挫,因此试图向东方扩展;另一方面,明代所通行的历法《大统历》和《回回历》由于历时久远,在应用上屡出差错,到明末,修改历法就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耶酥会士抓住这个机会,通过参与修改历法,取得中国皇帝的重用,以利于传教,于是,天文历算等书籍的翻译遂得以盛行,与之相对应的翻译方式———西译中述也流行于世(傅兰雅,1984:211-225)。清末民初的小说翻译和小说创作一样,是梁启超等人在从上至下的变革维新失败后,转而“开发民智、民力、民德”,发动“小说界革命”而兴起的资产阶级文学改良运动的一部分。而文革后勃兴的外国文学翻译则更多地体现出“对语言活力的渴求”,因为“文革时代的语言管理和报刊审查已使汉语的中心分崩离析”(黄灿然,1996)。因此,是否忠实原作,主要取决于主体文化在特定时期的内在需求。后殖民翻译理论对“翻译”的反省,又让我们对翻译的目的有了更深的认识。尼南贾纳(2001)在《为翻译定位》一书中,首先指出在后殖民的语境下,翻译的问题系成了引发有关再现、权力以及历史性等问题的一个意义重大的场点,因为殖民基业里所隐含的驯服/主体化的行径,并非仅仅是通过帝国的强制机器得以实施的,它们同时也借哲学、历史、人类学、语文学、语言学以及文学阐释这种种话语和多个场点得以推行,“翻译就是这样一个场点。作为一种实践,翻译构塑了殖民状态下不对称的权力关系。”(尼南贾纳,2001:117)在大量的论证之后,作者指出,翻译,无论多么隐蔽,成为殖民压迫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尼南贾纳,2001:133)。


  对于翻译的性质,文化学派也向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列弗维尔认为翻译和文学批评、剧本改编、文学史和历史书一样,也是一种“改写”过程(rewriting),因为它们都是对原本的一种操作。任何形式的改写都有其特殊目的,文学翻译的目的则往往是为了推动译入语文学朝着某一特定的方向发展(Lefevere,1985:219-222)。玛丽亚·托莫茨科(转自Tymoczko,2000)指出,翻译是一种转喻过程(metonymicprocess),是将原语作者、文本和文化嫁接入主体文化的过程;转喻所体现的局部性质(partiality)不仅仅是对原作的偏转和遗漏,它更多地体现了翻译的功利性,以便加入主体文化的权力对话,成为当时的政治话语和社会变动策略的一部分;译者对字、词的选择,对原文的删改和取舍,序言、注释、评论等无不反映出翻译的功利性。这种功利性在清末民初的小说翻译高潮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学者对翻译所做的革新性的定义,对其性质和目的的重新理解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规定性界定,而是一种权宜之计,是开放的,是为翻译研究打开新的领域而服务的。


  3.5新的研究空间


  一旦把文本的生产置于权力关系中就能发现,无论在文化研究领域还是翻译研究领域,不受权力关系操控的文本几乎是不存在的。翻译作为片段化、文化非稳定化和文化协商的标记,成为20世纪后期一个有力的意象。正是由于翻译研究越来越关注文本同生产它、阅读它的更大的文化语境的关系,翻译正日益成为文化研究尤其是后殖民话语下的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实践场所和隐喻,这也是巴斯奈特继1990年提出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之后再次提出文化研究中的翻译转向的重要理论和事实依据。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在两种转向中去计较“是翻译作为文化研究的注脚,还是文化作为翻译研究的注脚”之类的问题,抑或孰轻孰重的问题,而应该从一个更加积极的角度思考二者的关系:提出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是因为传统翻译研究领域太狭窄,太规定化,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远远落后于当代学术思潮;而提出文化研究中的翻译转向,则充分体认了翻译作品和翻译研究在当代学术领域的重要性,无疑为翻译研究的建设和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可以认为,在文化研究方法论的启发下,未来的翻译研究在以下方面仍然具有巨大的研究空间:


  *跨文化交流中的文化移入和不同文化如何建构各自的作家和文本的研究;


  *文本在跨文化中如何成为文化资本的比较研究;


  *对翻译中的种族中心主义暴力和翻译政治(politicsoftranslating)的研究;


  *跨文化培训及其在当今世界的意义


  *翻译的性别研究


  有些学者对翻译研究中的文化取向持否定和怀疑态度,认为文化派强调权力关系、赞助者、意识形态、主流诗学等文化因素对翻译的制约作用,试图否定传统的翻译文本内研究,因此夸大了文化的制约因素,不可能总结出预测翻译现象和过程的规律(赵彦春,2004)。认为文化派试图否定对翻译的文本内因素的研究是没有理由的。且不说首先为翻译研究定名的霍姆斯在设计的学科图中,虽然文化派的雏形“描写译学”开始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传统的翻译研究,例如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包括以语言、文本为主要内容的翻译培训、翻译帮助、翻译批评)也都有各自的位置,即如在文化派的代表人物列弗维尔和巴斯奈特的著述中,也没有排除文本内的语言研究取向。相反,他们指出,如果研究者认为翻译活动确实促进了文化交流和理解,那么他们就可以本着把翻译作为国际交流的工具而着重研究提高翻译的技巧;如果他们认为翻译的作品首先应该被用作分析文化交流形成和发展过程的重要媒介,那么,就可以对译作进行文化的历史的个案描写研究。他们最后强调,“没有理由这两种研究不能共存于同一屋檐下”(Lefevere&Bassnett,1998:7)。托莫茨科则针对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派和文化学派的对立现象,把这两种不同的研究归为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提出了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缓解、消除这种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她认为,微观显微镜式的文本分析,包括音素、词、句到语篇各层次,是对译作所处的历史和文化作望远镜式宏观研究的基础和第一步,二者的结合才有利于翻译研究的发展(Tymoczko,2000)。通观文化学派的论述,他们也只是在提倡一种新的研究取向,而没有以文化取向统纳整个翻译研究学科的雄心和企图,所以如果不是出于心造的幻影的话,大可从容接纳。


  当然更多的学者则担心这种新的大文化取向会模糊翻译研究的学科界限,从而失去翻译学科的独立性,甚至认为这种大文化的研究取向超越了翻译研究的本体(曾文雄,2006;段峰,2006)。不仅仅是翻译研究领域,在文学、社会学、历史等领域,这种担心也存在(周小仪,1995)。也许是由于文化研究的“反学科”特点和宽广的涵盖面,从文化研究在中国兴起之时,传统的文学研究、文学理论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就对自己存在的合法性产生种种疑问:如果文学、文学理论、比较文学都可以被纳入文化研究的视野,甚至成为研究文化的注脚,那么文学、文学理论、乃至比较文学存在的合法化依据是什么?于是关于文化研究与文学、文学理论和比较文学关系的讨论成为中国文化研究的另一个热点话题(马征,2005)。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现代学科的分类本来就是人为建构的,很难说是对现实世界的如实再现。真实的现实世界是模糊的,层叠的,就像阳光下的一片草坪,我们能够把它切分成几十块、几百块,却不能清除地标明哪块发生了物理反应,哪块发生了化学反应。不同的学科分类、乃至不同的理论和方法,都是为了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理解我们自身,而不是成为彼此割据一方、不容他人闯入的私有领地。就文化研究对文学研究而言,近几年来的理论争鸣和实践均表明,文化研究非但没有对比较文学和经典文学研究构成大的威胁,反而为后者开辟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跨文化和跨学科语境。同样,文化研究也可以是翻译研究的新材料,新开始和新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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