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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生态文明 建设生态文明

来源:UC论文网2019-03-22 14:41

摘要:

  在哥本哈根人类为地球降温召开大会之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以鄱阳湖为中心的5.12万平方公里规划为生态经济区,不仅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向哥本哈根与会各国、向全世界传达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一种决心和一种承诺。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人类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自18世纪60年代工业文明以来,人类...

  在哥本哈根人类为地球降温召开大会之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以鄱阳湖为中心的5.12万平方公里规划为生态经济区,不仅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向哥本哈根与会各国、向全世界传达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一种决心和一种承诺。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人类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自18世纪60年代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手段愈演愈烈,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大大超出了大自然的承载力,使人类不得不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并为此付出代价。工业文明使人类在享受其带来的财富和便捷的同时,也使人类不得不探索和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的文明形态,即生态文明。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七大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这不仅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必将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之后的一种觉醒和超越,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是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生态文明具有整体性、平等性、和谐性、持续性的特点。整体性是指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融合、密不可分的统一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平等性包括人与自然的平等,不是征服与被征服而是良性循环的关系,包括人与人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和谐性是指人类要主动地维护人与自然、自然与经济社会既存的天然关系,不要为暂时利益破坏这种关系的平衡。持续性是指人与自然、自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保持持久性、连续性。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仍处于恶化之中,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加剧,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物种日益减少,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水污染治理任务进展缓慢,重点流域“十五”时期污染治理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太湖、巢湖、滇池等大湖流域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十分沉痛。全国有近1/3的监测断面依然为劣五类水质,失去了生态功能。因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把鄱阳湖建设成全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示范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人类选择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有利于生态建设的产业布局,健全有利于生态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生态安全的社会环境,构建体现生态价值观念的地域文化,最终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与生态协调发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就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题,以区域内生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区域内生态保护、经济布局、文化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功能区划,优先保护生态,转变发展方式,规划功能布局,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一个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相统一,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态优良、经济发达、城乡协调、生活富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江西在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特别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江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江西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构成巨大压力;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就业压力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生态环境的压力;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意识较为强烈,而保护生态、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意识还相对薄弱,等等,对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有形和无形的挑战。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确立生态文明观,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开创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1.确立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绝不是一般意义的保护生态环境,它是生态与文明的结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在自然中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态文明观应该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其一,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文明。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是由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构成的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内部与外部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因而生态文明首要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文明。其二,生态文明是人与人的和谐与文明。这是因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发达地区的污染转移到欠发达地区,城市的污染转移到农村,富裕人群消费、贫困人群来承受生产的污染,不同地区、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生态环境平等问题凸显出来,因而生态文明观要求生活于其中的人与人的和谐文明。其三,生态文明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与文明。生态文明追求社会发展,但这种发展是有限度的发展,而不是无限度的发展;强调社会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生态文明要求生态环境代际公平,要求社会发展是可持续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各级领导要有生态全局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摆正生态观与政绩观的位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企业要有生态社会观,始终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全社会要有生态参与观,全省人民不断增强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整体全力,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加快立法进程,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全新的事业,要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尽快制定或修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互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将相关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上升到法规层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秩序。


  3.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倡导生态文明的政绩观。通过考核,普及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通过考核,将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目标建立在生态文明的基础上;通过考核,将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到具体的生态文明指标上。


  4.以改善民生为重点,通过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社会发展进程中,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经济区的社会建设。(1)实施提高生态素质教育工程。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分层次、分阶段实施全方位的生态素质教育,使生态知识、生态理念进课堂、进社区,提高区域内全体人民生态文明水平。(2)对因生态经济区建设而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的群众,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功能区划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核心保护区和控制开发地区的群众因禁渔、禁垦和移民等而面临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必须形成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就业援助机制、社会保障机制,使他们在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后利益不受损害,生活质量不下降。(3)根据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具体需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创设新的就业岗位,通过充分就业提高区域内居民收入水平。(4)采取措施,用5~10年时间在鄱阳湖地域实现“有螺无病”的血吸虫病控制目标。(5)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区域内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步伐。(6)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在住房、交通、饮食等方面,对建筑材料、动力燃料、消费方式等制定新的标准和规范,使区域内居民能在优美、清洁、节燃的环境下,实现生活方式生态化的目标。


  国务院要求,《规划》实施要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途径,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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