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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金代民风流变

来源:UC论文网2015-11-02 20:50

摘要:

【摘要】女真族建立的金朝自兴至被灭,其间不过百余年。在这短短时间中,女真族及其建立的金朝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不断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习俗上的逐渐汉化、官场风气日益因循

  【摘要】女真族建立的金朝自兴至被灭,其间不过百余年。在这短短时间中,女真族及其建立的金朝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不断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习俗上的逐渐汉化、官场风气日益因循重利、民风由质朴变为奢靡等现象纷纷涌现。本文主要着眼于民风由俭入奢的变化以及时人对此现象的观点和解决方法,以期更为直观细致的了解相关情况及措施得失,以资为后世借鉴。
  【关键词】金朝;奢侈攀比;汉化
  【中图分类号】K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5-0038-1.5
  女真族缘于肃慎,是生活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之一,也是满族的前身。女真人以渔猎为主要生计,初期的生活条件非常简朴。直到献祖绥可时代,在当时仍被称为黑水靺鞨的女真人才结束了“无室庐,负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夏则出随水草以居,冬则入处其中。迁徙不常”①的生活状态,迁徙到海古水②,“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栋宇之制”,正式定居在安出虎水③之侧,部落开始逐渐强盛。辽朝任命石鲁为惕隐,而女真依旧没有自己的文字和官府,对时间日期也没有特别明确的概念。
  辽天祚帝天庆五年(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打在宁江州④登基,建国大金,定年号为收国,开启了中国北方地区以金代辽的序幕。金朝的快速崛起不但使其依靠军事力量在短时间内将国土南扩到中原腹地,还借由对前代及异族文化的归纳和吸收,迅速在境内建立起比较稳固有效的统治机构。这些急剧发生的政治军事变化以及之后与南宋长达百余年和战不定的交往,都对金朝这个由新兴的女真族建立的多民族政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金朝的社会风气也不再如初期般简单朴素,在短短百年间有了很大改变。
  一、奢侈攀比之心渐盛
  金朝初年,社会“风俗淳俭,居家惟衣布衣,非大会宾客,未尝辄烹羊豕。…当时节俭之风,不欲妄费,凡宫中之官与赐之食者,皆有常数。”⑤
  根据对现有史料的搜集和整理,记载金代奢侈攀比之风的材料大多集中在熙宗之后,尤其是世宗及其以后的年代里,人员所及不分贵贱。
  金熙宗大定十六(1176)年,在谈论到风俗奢靡一事的时候,龚茂良等人便指出,“辇毂下似稍侈,皆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故流传民间。彼若知圣意崇朴,亦必观感而化。”⑥说明宗室奢靡僭越已是事实,并且这种风气在普通民众中蔓延之余,还有了日益恶化的发展趋势。世宗大定十二年(1172)九月“壬申,帝曰:“近时民俗,多尚奢侈,才遇丰年,稍遂从容,则华饰门户,鲜丽衣服,促婚嫁,厚装奁,惟恐奢华之不至,甚非所宜。”⑦大定十三年(1173),吏部尚书梁肃上奏:“民间钱难,盖由风俗奢华所致。今则吏卒屠贩奴仆之贱,各衣罗纨绮秀,服带金鱼,以至钱货尽入富商大贾及兼并之家。”针对上述现象,他提出“拟乞严行禁约,明定服色。……自国家有天下到今,凡法度皆缘民情,中间恐风俗僭侈,遂以车舆伞盖、明金衣服、金花鞍韂、玉铰鞍辔,各限品级。”⑧
  到了宣宗南渡以后,这种奢侈的社会风气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日甚一日。一些膏粱子弟甚至达到了“惟以妆饰体样相夸,膏面镊须,鞍马、衣服鲜整,朝夕待上,迎合谄媚”的程度,更有显贵之家的奴婢“衣缕金绮绣如宫人”,再不复国家最兴时的勤俭之风。金史更是于章宗永安、泰和年间(1196-1208)皆有关于“风俗奢靡”的记载,足可见其风之盛。
  二、通过颁行政令,遏制奢侈风气
  面对日趋奢靡的社会风气,金朝统治者也有了明确的危机意识,并采取了一些解决措施。皇帝首先以身作则,为抑制奢靡,提倡纯简起到表率作用。世宗登基之初,曾经要求相关部门为东宫凉楼增建殿位,在大臣“恐制度未宜,固宜示以俭德”⑨的劝诫下罢免此议,敦行明政节俭之风。到了大定十三年(1173)三月,“太子詹事刘仲诲请增东宫牧人及张设,上(世宗)曰:“东宫诸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俭。朕自即位以来,服御器物,往往仍旧,卿以此意谕之。”⑩不变初衷。不但严于律己,世宗还希望宗室贵戚乃至官员们能够与自己一样,起到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大定十六年(1176)壬子,世宗在与吏部尚书梁肃的对谈中就指出:“教化之行,当自贵近始。朕宫中服御,常自节约,旧服明金者,已减太半矣。近民间风俗,比正隆时闻稍淳俭。卿等当更务从俭素,使民知所效也。”{11}
  特权阶层的表率作用虽然可以彰显朝廷对于奢靡风气的态度,可供仿效,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对已经存在的现象加以有效禁止。面对这种局面,金朝的臣僚们纷纷上书阐述己见,为解决世风日益奢靡这一问题出谋划策。
  明昌元年(1190)八月戊戌,章宗与宰臣讨论相关事宜时,户部尚书邓俨等人提出:“今之风俗竞为侈靡,莫若定立制度,使贵贱、上下、衣冠、车马、室宇、器用各有等差,裁抑婚姻丧葬过度之礼,罢去乡社追逐无名之费,用度有节则蓄积日广矣。”{12}同时参加讨论的右丞伊喇履和参知政事完颜守贞也认为:“凡人之情,见美则愿,若不节以制度,将见奢侈无极,费用过多,民之贫乏殆由此致。方今承平之际,正宜讲究此事,为经久法。”{13}希望能够得到章宗的重视,并获得肯定的答复。于是金朝利用颁布诏令的方式,以社会阶级来划分物品的使用限度,以期达到遏制社会上普通民众风气尚奢靡的目的。
  章宗明昌二年(1191)四月庚寅,“禁民庶不得服纯黄银褐色,妇人勿禁,著为永制。”{14}明昌三年(1192)六月辛丑朔,又“下诏戒饬风俗,禁民奢侈与士为文浮靡、吏苟且饰伪者。”
  虽然朝廷以命令的形式对奢靡之风着手遏制,但实际情况并没有好转,反而“风俗侈靡,日甚一日,服食器用,无复差等。”{15}章宗只得再次下诏:“其令官民,营造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销金铺翠,毋得服用。今以宫中所有,焚之通衢。中外士庶,令有司严立禁防,贵近之家,尤当遵奉。苟违斯令,必罚无赦!”{16}到了卫绍王当政的大安元年,朝廷依然下诏“戒励风俗”{17},可见章宗时期的努力并没有受到期望的成效。
  金朝社会风气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日积月累下来的问题其成因和解决方法都比较复杂。就世风奢靡而言,明定等级器物虽然可以通过量化标准直观的给予限制,但这种方式一方面强化了等级观念,又有导致官制腐败、民众和官吏为转变身份和地位升迁而苟且经营的可能,缺少正确的价值引导。总之,面对民风的转变,金朝统治阶层曾经努力总结经验并改进,但从结果来看并不理想。
  【注释】
  ①《金史》卷一,P3。
  ②即今黑龙江阿城境内阿什河支流大、小海沟河。
  ③与上文“海古水”地理范围相同。
  ④今吉林省扶余县一带。
  ⑤《金史》卷八,P198。
  ⑥《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五,P3870,宋孝宗淳熙三年九月条。
  ⑦《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三,P3820。
  ⑧《金文最》,P236。
  ⑨《金史》卷八十九,P1980。
  ⑩《金史》卷七,P158。
  {11}《金史》卷七,P160。
  {12}《金史》卷九十七,P2150。
  {13}《金史》卷九,P215。
  {14}《金史》卷九,P218。
  {15}《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六,P4190,宋宁宗嘉泰元年四月辛卯条。
  {16}《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六,P4190,宋宁宗嘉泰元年四月辛卯条。
  {17}《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八,P4289,宋宁宗嘉定二年十月己卯条。
  【作者简介】张儒婷(1982-):女,辽宁沈阳人,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201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辽夏金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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