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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工学结合新常态下学生教育管理模式

来源:UC论文网2015-12-23 21:10

摘要:

当前,许多地方高校将人才培养方案定位为:培养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适应性的人才,并据此而构建大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即以实验实践教学为突破口,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教学模式

当前,许多地方高校将人才培养方案定位为:培养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适应性的人才,并据此而构建大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即以实验实践教学为突破口,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教学模式。于是,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企事业单位见习、顶岗实习。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一年。从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此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试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

一、工学结合新常态下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学结合新常态下学生管理的模式

1.以企业为主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一般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从人才培养计划到课程设计再到顶岗实习都全方位参与。如校企订单式合作培养,合作方一般是较大型企业。企业参与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学校按其要求培养所需的专门技术人才。另一种是企业在顶岗实习期间参与管理,视学生为劳动力,按劳动力要求进行管理,合作方通常是中小型企业或快速发展行业中的小微企业。

2.以学校为主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一般为一些大型企业为顺应形势要求将校企合作打造成形象工程或某些国企为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以获得政府其他方面的支持或赢取良好社会口碑,企业将一条次要生产线、一个非主要经济实体交由学校管理与经营,学生的学习与管理,完全由学校规划与实施。

3.企业与学校联合协同的管理模式

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践教学必需的场地、设备、师资及其他条件,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完全按照专业的要求进行,双方派专人负责学生在实践基地的管理[1]。这种模式当前最为普遍。

(二)工学结合新常态下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学生想法各异,以致参与热情不一

当前,学生对待工学结合这种人才培养摸式态度各异,有的认为是提高实践能力的不二选择,积极参与。有的则认为与自己的就业地区、方向差距较大,只是充当廉价的劳动力,进而消极对待。不同专业、不同的工学结合形式,使学生对该项工作的评价和配合度表现出较大的差异。

2.课程标准难以把握,以致实效评价困难

工学结合课程中的实习实施计划、实习班级工作职责、实习手册和实习须知、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办法等内容的制定主体本应是校企双方,只有双方共同参与评价标准的制定,共同参与评价过程的实施,才能保证课程实施的科学性并主体清晰[2]。然而当前,基本上是学校单方面制定,高校过度依赖企业,仅游说企业接纳学生,以致弱化了“学”的目的,企业关注的是工学结合的经济效益,看重的是“工”。因此,实施的实效性难以得到保证。

3.学生管理问题较多,以致学校企业压力加大

(1)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学生进入企业后,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发生变化,较为陌生的企业内部环境以及较为复杂的企业外部环境,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加之安全培训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引发工伤事故及一些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2)学生心理问题较多一是学生个人职业规划与现实的矛盾,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大多是大三或毕业班学生,此阶段他们对个人未来和所学专业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就业行业和区域有一定的预期,但大多数学生因能力、阅历等原因,还不能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出正确的规划。学生刚进入企业的时候,感觉新鲜,能服从企业安排,遵守员工条例,但时间一长,部分学生因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产生失落感,如果学校此时不及时进行关注帮助,就会产生心理问题。其次,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学生要求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要通过企业和学校各阶段的考核测试,并与毕业成绩和各类评奖挂钩,成绩较差或实践能力不强的学生就表现得较为焦虑。此外,企业和学校性质不同,各自社会功能、运行规律和追求目标不同,学校教书育人,企业以产量、产值、效益为主要指标,企业“准员工”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一些学生的心理负担。另外,企业多重的人际关系、刚性的规章制度,部分学生觉得这些显性与隐性规则,抑制了他们的创造性与自主性,从而产生心理疑惑。不同企业单位在工学结合的实习补贴上也存在着不同的差别,由此,也使学生产生了同工不同酬的心理困扰。

4.部分企业用工环境不佳,以致工学结合初衷

背离企业因性质、行业、地域等不同差异很大,少部分企业存在着看重学生人力资源,而轻学生学习管理的倾向。部分学校在筛选合作单位时,缺乏实地调研,对企业了解不全面,致使少部分企业与学校合作之初的投入和管理积极到位而规范,但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投入,以致生产环境不佳,通过学生的口口相传,学生积极性和稳定性就会大受挫伤。

二、工学结合学生管理存在的原因

1.校企合作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缺乏、滞后

工学结合、协同育人是新事物,不少学校在思想认识、课程建设、实习机制、人员安排等方面缺乏准备,为了形成效应、达到某些目的而生搬硬套,存在一窝蜂、跟风上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对学生教育管理重视不够,没有树立“服务”学生的意识,相关管理制度缺乏并滞后。大学生在思想和行为具有多元化特点,学生之间个性差异大[3]。盲目跟风上,没有建立一套规范与制度,结果是学生学不到想学的东西、学校收获不到工学结合的成效,企业得不到想要的实惠。

2.高校越位与企业缺位现象严重

目前,高校的工作重心更多的是放在与企业产学研的合作上,追求合作出成果,在工学结合学生的思想教育上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此外,学校与企业缺乏有效的联动,校企合作许多协议的起草、方案的实施都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一头热”、“越位”现象频发。少部分企业重视的是企业形象宣传或学生的人力资源,并不在乎学生的学习成效,学生进入企业后,对学生长远职业生涯的设计、职业意识的培养,经常“缺位”,是一种短期行为。以致工学结合中学生出现的不愿吃苦、纪律性不强等问题,校企双方多有推诿,没有很好地设法引导和解决,导致双方合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合作的实效性不强。

3.学生的自我评价不准确

工学结合学生多是二本及以下批次院校的,学习积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个性显露与依赖心理并存,习惯学校保姆式的被动管理模式,常常表现为不愿正视现实,渴望进企业参与实践又缺乏信心和吃苦的精神,对企业的“准员工”状态较难适应。个别专业、学习成绩、家庭背景都有优势的学生,认为自己是“皇帝女儿不愁嫁,在工学结合中常常存在严重的自傲和自负的心理,对企业的要求很高,不能合理定位自己,总是患得患失,游离于工学之外,顶岗实习效果不佳。

三、协同创新视角下工学结合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探究

1.构建有力的协同保障体系

整合校企双方优势资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是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的基础。这就要求双方建立目标一致的协同培养机制。协同制订培养目标、协同建设课程体系、协同实施培养过程、协同评价培养质量,承担各自义务。一方面,可以联合抱团争取政府的支持,如高校可从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企业可从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方面争取政府的投入,争取经费和政策的支持。政府应顺应形势发展,积极作为,统筹校企双方优势资源,协调校企协同合作的有序开展,共同构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2.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1)岗前培训。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能帮助学生缩短因工学结合带来的不适应,培训应结合专业特点、企业实际来进行,可以邀请企业来校,帮助企业了解学生当前的生活学习状况,请企业领导作关于如何做一名合格员工的讲座;也可以邀请学生到企业实地感受企业文化,通过互动增加双方的相互信任。帮助学生向“学生+员工”角色的转变。

  (2)知会制度。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主要集中在大学三、四年级进行,这种较长时间在外顶岗实践应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自愿参加,并取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了学生、家长、学校和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后方能进入企业工作岗位。

(3)科学考核。高校与企业应结合实践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要求,参考学生在企业从事的工作性质,把学生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折算成学分,建立起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的评价体系,并逐步建立学校学籍和企业学籍的双学籍管理制度。

  (4)安全教育。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开展安全教育,重视学生安全意识的养成,在企业、学校、家长三者中建立安全合作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动员学生购买人身意外等险种。

(5)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是长期的系统工程,除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强、自省、自我提升外,学校、企业、社会应提供可能和营造氛围予以帮助,如韶关学院开展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之“未来CEO”等创新创业竞赛,学校面上组织,企业赞助,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全程跟踪与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效果很好。

3.重视企业环境的建设

工学结合的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企业环境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教育要素,其特殊教育效果是校内的实习或模拟基地不能代替的。因此,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企业联合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为学生提供安全、有序的“实战环境”。此外,企业要在用工、环保、诚信、企业文化方面规范自身的行为,为学生“准员工”提供良好的示范榜样作用。

4.构建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高校职业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有利于推进“双证融通”(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不稳定的问题。现代学徒制在西方国家例如德国已经开展多年,成效显著,各国正在开展。当前,我国正在研究和试点,但没有得到广泛运用,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公用经费支持,也就是“购买企业岗位”经费缺乏。因此,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可在学生进入企业工作后,发放学生(准员工)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学校帮助企业提供毕业生的“预招聘”、“预录用”,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和储备。企业和学校要充分考虑学生、家长的心理预期和生源对象的不同,合理制定培养计划,制订“学徒制”契约,用法律手段保护各方权益。

作者:林家坚 单位:韶关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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