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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比较法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的应用

来源:UC论文网2015-12-31 17:47

摘要:

摘 要 :比较法用于教学就是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分析,以确定异同关系,归纳所学知识的规律性,并举一反三,以对知识

摘 要:比较法用于教学就是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分析,以确定异同关系,归纳所学知识的规律性,并举一反三,以对知识有较全面和准确的把握。

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企业会计;比较法
 

  一、比较法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比较法是通过观察、分析,找出研究对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它是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将比较法用于教学就是把彼此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分析,以确定异同关系,归纳所学知识的规律性,并举一反三,以对知识有较全面和准确的把握。

  会计按照会计主体是否从事经营活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会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被安排在企业会计课程之后,学生在学习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企业会计知识基础。将比较法应用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就是通过比较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异同点,利用已学知识,使学生更好、更快的掌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二、比较法应用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理论基础

  奥苏伯尔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者学习新知识的过程实际上是新旧材料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学习者必须积极寻找存在于自身原有知识结构中的能够同化新知识的停靠点,这里同化主要指的就是学习者把新知识纳入到已有的图式中去,从而引起图式量的变化的活动。教师必须在教授有关新知识以前了解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并据此开展教学活动。

  布鲁纳的“认知学习结构理论”主张教给学科的基本结构,主要是让学生掌握概括性程度更高的概念或一般原理,以有利于后继新知识的同化和顺应。顺应是指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原有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所引起的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的过程。

  将比较法用于教学实质是建立新旧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企业会计是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都是在共同的会计基础理论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会计基础理论可以作为在已有的企业会计知识上构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体系的同化点。同时为了顺应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这个新的核算对象,必须比较两者的差异及产生的原因。

  三、比较法在政府与非营组织会计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相同点比较,有利于知识迁移

  会计对象、会计核算前提、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要素、会计等式等等,这些会计基本概念是构建会计知识体系的基础,也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共同的知识体系基础。如果将构建会计知识体系比喻成造房子,那么这些基本概念就相当于房子的地基,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就相当于房子地基的牢固程度。因此,在进行非营利会计教学的初始,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的这个联系讲清楚,并与学生一起回顾这些会计基本概念,有助于学生把这些基本概念运用在今后的学习中。

  (二)不同点比较,归纳规律,举一反三

  1.分析差异产生原因。虽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拥有共同的基本概念,但是这些基本概念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例如,企业会计的会计要素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要素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不但构成会计要素的项目不相同,项目的定义也是不同的。例如,收入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指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而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产生这些差异的根本原因是会计核算对象和会计核算目的的不同。会计核算对象指的是核算主体的经济活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的经济活动有本质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将取得的资金用于各种公共或公益支出,而企业则是将筹集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而会计核算目的是指信息需求者使用会计信息的目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想了解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而企业的信息使用者则是想了解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事实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其他差异也可以归结为会计核算对象和核算目的的不同。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具体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的比较中,自觉运用这两个因素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这样学生就会较少受企业会计“先入为主”的影响。

  2.具体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的比较。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在与企业会计的会计科目作比较时,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在企业会计中没有的会计科目,一类是在企业会计有,但是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不同的会计科目,最后一类是企业会计有,同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也相同的会计科目。这三类会计科目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第一类可以重点讲,第二类主要是讲一下不同点,第三类可以简单得讲。这样课堂上的教学时间就可以被最有效的利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让学生多做点练习,这样可以尽快巩固课堂上所学知识。

  参考文献

  [1]杨远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3.

  [2]周亚荣.《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改革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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