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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强化法制素质教育

来源:UC论文网2016-01-01 20:15

摘要:

摘 要 :青少年是社会的建设者,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国《2012年中国法律年鉴》统计,

摘 要:青少年是社会的建设者,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国《2012年中国法律年鉴》统计,2011年国内青少年犯罪的总数为282429人,其中未成年人有67280人,18到25岁区间为215149人,大约占全年度犯罪人口的26%,且犯罪向低龄化、暴力型、团伙犯罪转变,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他们的身心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关键词:法制;素质;教育
 

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处于此阶段的青少年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生理发展迅速通向成熟,求知欲增强、好奇心强,有虚荣心,性意识萌发,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易冲动,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按照自己的相法、兴趣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分析、判断、辨别能力。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甚至实施违法犯罪。据有关部门统计,90年代前,全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在青少年总人数中为0.3‰,而近年来,已上升至3‰,整整提高了10倍,而且犯罪性质也日益严重,许多大案、要案多系青少年所为,进入21世纪以来,查获违法犯罪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每年均超过15万人。换言之,每万名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就有21人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国际社会把青少年犯罪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一是青少年自控能力较低。对在成长过程中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气,不能及时自觉改正,会随着年龄、活动能力的增加、接触面的扩大而发展起来,从最初的不良行为、恶作剧,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如爱占小便宜,今天拿他人一支铅笔,明天要他人一块橡皮,渐渐发展成偷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小毛病酿成大错;二是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及错误观念、教育。作为家长都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委屈,一味的宠爱、放任,只想着“船到桥头自然直”,而孩子由于涉世不深、判断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分析事情对错,又没有正确的引导,致使青少年从娇生惯养到称王称霸乃至行凶伤人。有的是因家庭结构残缺,缺少家庭温暖,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义务,致使一些青少年形成了扭曲的人格心理,据司法部《少年犯罪与改造研究》课题组对全国16个省市区、18个少管所6495名少年犯的问卷抽样调查发现,有26.6%的少年犯来自破碎家庭;三是社会各方面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不够配套、不够衔接。一些学校在强调升学率的同时,减少了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做人道理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教育不够。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学生在接触社会上一些淫秽录像、不健康书刊和影视作品时,不能辨别是非,从好奇道模仿或被坏人教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四是青少年个体的内控机制严重削弱。有些青少年由于学习差,又缺乏与老师、家长的联系、沟通,老师、家长没有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情绪变化,在他们认为遇到歧视的时候,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往往开始弃学、辍学或结帮逃学,甚至流浪社会,进而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五是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社会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大染缸。青少年也生活于社会现实当中,他们抵制力较差,社会现实中的丑恶现象和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慢慢异化着他们的灵魂和行为。一些唯利是图,丧失道德的人在学校周围开设了一些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歌舞厅,利用青少年好奇心强的心理,吸引他们注意,从而让青少年进入那些不健康电子游戏,虚拟的网络世界。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而入,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些自控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的青少年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时,就自然而然的会去模仿,从侵犯他人权益到违法犯罪等等。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人心,党中央又大力倡导“以德治国”,旨在以中华民族的道德礼仪提高全国人民的文明素养,达到法治的同时得以得治,双管齐下。只有在德育、法制全面教育下,才能更好的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还表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当中,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而家庭、学校、社会也没有形成教育合力,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完善,如何通过改变部分青少年的家庭、学校和周边的社会环境来改变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发展趋势。首先在学校教育方面。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懂得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增强他们辨别是非和抵制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学校还得由原来纯碎的应试教育向综合的素质教育转变,积极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帮助青少年学生解答各种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指导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对一些“差生”、“落后生”应加强关爱,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交流沟通,将他们在违法犯罪的十字路口拽回,使他们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减少他们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其次是家庭教育方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是孩子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作为家庭环境的营造者,父母要认真对待教育子女问题,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并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掌握正确的育子常识和方法,尊重孩子的人格,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习惯。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孩子生活的榜样,多鼓励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负有社会教育责任的大众传播媒体要多做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堵塞各种污染青少年的渠道,引导青少年寻找一个正确的实现自我价值的坐标。四是社会法制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法律法规,为社会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一件极其重要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几个部门是难以奏效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从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专业方面,关心、爱护他们的成长,不断地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对青少年拾金不昧、舍己助人、英勇事迹等良好行为要大力宣传,用活生生的事例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为青少年的成长有一个健康的氛围提供法律保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的步伐,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更好的呵护、引导他们,青少年犯罪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放任、忽视他们,他们都还是孩子,我们应该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只有大家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让更多的青少年在一个健康、纯净的社会环境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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