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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宠儿》中美国黑人女性独立人格的价值分析

来源:UC论文网2016-01-30 19:38

摘要: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 124 号凶宅。

  一、介绍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 124 号凶宅。虽然奴隶制已被废除 10 年了,但被杀婴儿---"宠儿"的冤魂一直在家中肆虐,家人中死的死,精神崩溃的精神奔溃。最后,是成长起来的另一个女儿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宠儿》是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主人公赛丝通过自己的顽强斗志,逃离了控制其人身自由,迫害其身心的农场。而这些男性黑奴们却没能做到。为了不被奴隶主抓回,她万般无奈下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虽然这种行为在白人眼里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但赛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奴隶制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己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

  二、逃亡

  在美国历史上,奴隶制是人们不想再提及,刻意去遗忘的一段黑暗历史。奴隶是奴隶主的合法财产,这就是奴隶制形成的基础。换句话说,奴隶没有人权,所以可以被随意买卖,为奴隶主赚取利益。在奴隶体制中,任何家庭中的孩子都可能随时被卖出,远离父母。像其他孩子一样,小赛丝由一个叫做南的独臂奴隶妇女抚养。她的生母只抚养她一个月的时间。当她长到 13 岁时,她被卖给了加纳先生。赛丝非常幸运,能在"甜蜜之家"中度过了"six years of happy marriage".

  加纳夫妇是最仁慈的奴隶主的典型代表。莫里森试图唤醒奴隶,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奴隶主是仁慈的,有同情心的。

  莫里森通过本书告知读者,所有奴隶主对奴隶的所作所为比起加纳夫妇对赛丝的所作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进而揭露奴隶制的罪恶本性。赛丝所生活的农场---"甜蜜之家",是一个半乌托邦的农场。在奴隶制下,它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家。在农场的男性奴隶有权利"buy a mother, choose a horse, ora wife, handle guns, even learn reading if they wanted to". 但还是加纳夫妇的财产。"One step off that ground and they were tres-passers among the human race".(Toni Morrison,1998:125) 莫里森揭示了奴隶制对奴隶的控制程度以及废除它应采取的措施。

  在 Garner 先生所提倡的相对博爱的奴隶制度里,赛丝忍不住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当黑尔请求她成为他的妻子时,赛丝欣然答应,然而随后要进行的环节让她始料未及。应不应该有个仪式?牧师,舞会,聚会…? 加纳夫人和她是农场唯一的两位女性,所以她决定问问加纳夫人的意见。

  "Halle and me want to be married, Mrs. Garner.""So I heard."She smiled".He talked to Mr. Garner about it.

  Are you already expecting""No, ma'ma.""Well, you will be. You know that, don't you?""Yes, ma'ma.""Halle's nice, Sethe. He'll be good to you.""But I mean we want to get married.""You just said so. And I said all right.""Is there a wedding?"(Toni Morrison,1998:26)加纳夫人放下汤勺,略微笑了笑,摸了摸赛丝的头,说道",你是个甜心。"仅此而已。

  在加纳先生去世之后,加纳太太请求她那残酷, 持强烈种族主义观点的"学校老师"姐夫帮助她经营农场。他在"甜蜜之家"强制执行的驯化黑奴计划使农场的生活比以前更加让人难以忍受。农场主人的更换对于理解"甜蜜之家"在整个奴隶制进程中起着什么作用至关重要。当"学校老师"开始限制奴隶的饮食量时,Sixo 已经偷吃了一头猪。他很聪明地为自己辩解。声称他自己也是学校的财产,吃了一头猪能提升财产的价值,让他能更好地为农场服务。尽管这被认为是个聪明的答复,但教师还是打了他,目的是告诫他任何制度的制定解释权都在制定者手里,其他人只有遵守的权利。

  学校老师把奴隶当成农场的货物,经常测量他们身体的变化,像对待生物标本一样研究他们。赛丝曾经偶然听到教师在给他的侄子上课,把她一部分特征归为人类特有,一部分特征归为动物特有。在这位教师眼里,赛丝仅仅是他的私人财产,她的价值就是她的体力,精力和生育能力。财产之所以成为财产就因为它被赋予这样的特性。逃跑是唯一能够远离"甜蜜之家", 追求"Magic North"的正确选择。现实世界的真实情况让赛丝有了计划出逃的力量因为她知道"学校教师"的所作所为是错的。

  看清了事实,赛丝决定逃跑。同时,奴隶们形成了逃跑联盟。但他们的计划失败了。Sixo 被抓了并被杀了。Paul D 也被抓了。但赛丝的两个孩子却在前一晚成功地逃跑了。在美国文化中,男人是家庭的主宰,是女人和孩子的保护者。然而在黑人家庭中,男人却没有这样的平台来显示自己的地位,因为他们本身也被白人控制着。没有男人的帮助,怀孕六个月的赛丝,带着对生活和自由的强烈欲望,成功地逃到了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

  三、杀死女儿

  赛丝杀死自己的女儿是莫里森小说中最惊悚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事件。在外人看来,杀死自己的女儿根本让人无法理解,托妮·莫里森用这种变态的行为类揭示黑人奴隶身心所受的摧残。

  在"甜蜜之家"的痛苦经历让赛丝意识到了自由的重要性。她意识到身为一个黑奴,她的孩子从来都不属于她所有,而只有成为一个自由人,她才有权利爱她的孩子。她的逃跑目的就是要保护她自己的个性,摒弃被强加的动物特征;她杀死自己的女儿也只在不让任何人再把她的女儿和动物归为一类。

  在讨论黑奴的母爱时,Barbara Christian 指出:"非洲女性的母爱由于奴隶制大大减弱了,因为黑人男女的父母权力被剥夺了。"接着她又阐述道": 一些黑人女性一想到生出的孩子也是奴隶,就打定主意不要孩子。"赛丝对孩子的爱之深以至于她感觉到孩子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从甜蜜之家逃到辛辛那提目的就在获得爱孩子的自由 "who I couldn't loveproperly in Kentucky because there wasn't mine to love"但是现在"there wasn't anybody in the world I couldn't love if I wantedto".她的意图是"to get to a place where you could love anythingyou choose-not to need permission for desire-well now, which wasfreedom."[2] (Toni Morrison,1998:162) 当"学校老师"企图把她的孩子带回农场时,她绝不允许这样的兽性行为再次发生在孩子身上"I couldn't tell all that go back to where it was, and Icouldn't let her nor any of them live under schoolteacher. Thatwas out."(Toni Morrison,1998:163)当她面临着选择杀死自己的孩子还是放弃她们,让她们重新做回奴隶时,她把孩子赶到一个小屋里,迅速用一把手锯划开了两岁孩子的喉咙。

  赛丝改写了自己的命运,挣脱了被强加的社会身份和角色。从白人的价值观来看,赛丝杀死自己的女儿属于谋杀。但依据黑人的价值观,恰恰相反,这是一种爱。她的本意不是杀害,而是保护。她的动机是爱,她的行动是一次成功。她的行为是本能的,出于母爱而为之的。

  在奴隶制的控制下,牧师曾经教导奴隶:"任何制度的制定解释权都在制定者手里,其他人只有遵守的权利。"然而,赛丝的行为显示黑奴也有制定制度和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

  四、女性成功,男性失败的转换

  在传统观点看来,女人离开了男人就无法生存。如果男人消失了,女人就会觉得这个世界太枯燥无味,"no betterthan a sty".然而,这种男强女弱的神话在《宠儿》这部书里完全相反。当奴隶们谋划秘密逃跑时,他们遭遇了致命的失败。

  Hall 疯了,Paul D 被绞死,Sixo 被烧死。与男性的无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性与现实作斗争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力。赛丝经历了艰难险阻,最后成功逃到蓝石路 124 号。在那儿,她在一家饭店打工,过着稳定的生活,她挣到足够的钱和物资养活自己和家人,不需要任何男人的帮助。

  Paul D 是整部小说里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深知奴隶制的罪恶,也深爱着赛丝,但他逃跑的计划失败了,被牧师抓回农场,后来转卖给另一个他试图刺杀的奴隶主---Brandy-wine. 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被关进了艾尔菲莱德的监狱,那里到处都是暴力,犯人就像物体一样:晚上他们会被关进小笼子,遭受性虐待;白天带着脚链干活。他在生活中所受的创伤让他失去了自己的记忆,情绪和爱的能力。一天,一次偶然的风暴给 Paul D 和其他的犯人提供了一次逃跑的机会,他们沿着迎春花盛开的方向一路北上。

  数年后,他抵达了赛丝家的走廊。他渴望与赛丝一家一《宠儿》中女性主义意识的觉醒 语言文学研究起生活。然而他的想法没能得到赛丝女儿丹芙的同意。在丹芙眼里,Paul D 没有任何价值,对他们家庭也不会有任何帮助,因为他们早已习惯没有父亲和丈夫作为权威的家庭模式。而 Paul D 却直到找到赛丝才算真正有了自己的生活,他曾经承诺会给赛丝一个全新的生活:"Sethe, if I'm here with you,with Denver, you can go any-where you want to……we can make a life, a girl."…"Leave it to me. See how it goes… All right?"…"You willing to leave it to me?""Well-some of it.""Some?"he smiled."Okay. Here's some."(Toni Morrison,1998:146)但在现实生活中,他没能兑现自己的承诺,最后离开了。

  当他得知赛丝犯了杀婴罪后,他的异常反应也和其他人一样。他告诉她说她的爱太浓了,他感觉到和她之间的距离,并责备她说,"You got two feet, Sethe, not four." (Toni Morrison,1998:165)言下之意是她杀害自己孩子的罪行是兽性所为。他离开了 124 号,居住在当地教堂的一个地下室里。显然,PaulD 的形象和传统小说中能力超过女人,把女人当木偶的男人形象完全不一样。他总是要依赖女人来摆脱困境中的落魄。

  五、结论

  在这部小说中,莫里森讲述了奴隶挣脱束缚,寻求自由的斗争工程。她没有提倡废除奴隶制,这和传统的叙述奴隶的小说不一样。但她的目标读者是现代人,小说重点探索描写了人物的心理矛盾冲突。在莫里森看来,身体上的自由只是黑奴获得的第一步,而精神上的自由才是衡量自由的最终标准。

  作为一名黑人作家,她提倡的是"As a black and a woman,I have had access to a range of emotions and perceptions that wereunavailable to people who were either."正如她自己说,她能抓住奴隶制中女性微妙的心理并记录下来。《宠儿》这部小说触及了美国历史上最敏感的部分。作为一名黑人女性作家,她真实的展示了小说中不同性格的女性形象。在一个盛行奴隶制的世界中,她探索了爱情,家庭和修养这些主题。她倡导现代读者必须正视奴隶制这段历史,才能理解它的作用---它反应了种族歧视和社会无序。通过对女性黑奴描写的分析,本文向读者展示了她们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黑人必将告别悲惨的过去,构建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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