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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学理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研究

来源:UC论文网2018-01-11 08:53

摘要: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的探索和发展,确立了新型的治国方针,也是在马克主义指导思想的带领下,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下,借鉴了外国的发展情况,为我国...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的探索和发展,确立了新型的治国方针,也是在马克主义指导思想的带领下,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下,借鉴了外国的发展情况,为我国建立起法学理论的社会主义核心观,法学理论是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的基本需求,因此只有我国全体人民不断地努力,坚持社会主义发展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发展核心,这样才能建立起法学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发展情况。下面本文就法学理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影响,讨论其中的价值以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研究


  中图分类号:D64;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160-01


  作者简介:周慧琳(1994-),女,汉族,四川成都人,四川警察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在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我国建党的基本发展需求,以及广大人民对于建党发展方向的期盼,以法学理论展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并且从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上开始完善法制建设,把法学的理论与当今社会主义市场建设相结合,从改善我国基本国情着手,在改革开放中总结出经验与教训,在发展法学理论的同时构建属于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保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法制和核心相结合,为中华民族之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法学理论下的概述


  所谓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指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知,其具有完整的理论方针,社会主义价值观从哲学角度来讲,它是一种意识,社会主义价值观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可以从多方面理解,也可以说是它是一种上层建筑。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法学理论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从法律规章制度来理解。以法学为理解角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法律价值关系的反映。在以法学理论为基础的支持下,借助法律规范来规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制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秩序。


  从国家形态角度来讲,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根本利益的有效工具,是其意识形态的体现。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从新时期的时代背景下,结合我国当前国情,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而提出的。从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法学角度确立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其构建的实践具有理论支持,从法律主体方面,满足了人民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需求愿望,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理论。


  二、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法学理论下的构建


  (一)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法学理论下构建的核心价值


  想要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以法律社会为基础,并且法律关系在这一项任务中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因此在社会建设中,要遵循几个不可改变的原则,首先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化成果,并且重点体现社会发展观中和谐社会的主题。保证我国走富强、民主、文明的发展路线。然后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道路,把创新观念融入到社会发展的理念中,围绕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价值观念,实事求是的改革创新发展精神,把法律落实到改革中,建立和谐的社会体系[3]。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基本环境


  构建法律社会是为了维护以及约束社会中人们的复杂关系,促进我国社会整体运行的正常发展,安稳、和谐、有秩序是我国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因此需要把法律融入到社会发展当中,作为约束人们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其中也并不完全是为了约束个人,也是在对社会发展起到约束作用,以保证人们能够在和谐社会中,创造出自身最高的价值。这也能够维护国民的基本利益。只有社会安定,政治、经济、人心全部都安稳,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中法律调节的作用,实现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不会互相冲突,创建美好社会。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中最主要也是最为有内涵的指导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目前我国提倡建立以法学为核心的指导理论,从而引导人们在创新社会发展的情况下以法律为基础,在最新的发展形势下,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为理论方针,这里面还包括社会的安定、经济的稳定、人心的安宁,这样才是最充分的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人们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生活,社会主义的发展也在法律的调节下,越来越规范化、公正化,并且能够合理解决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为我国人民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贡献,这才是依据法学理论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最终目标。


  作者:周惠玲


   [ 参 考 文 献 ] 

  [1]邓良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农林院校师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以四川农业大学为例[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03:3-7+2. 

  [2]陈亚通,裘是.公务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晓认同及建构——基于奉化市的实证研判[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2,08:41-46. 

  [3]谭九生,赫郑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推进新行政价值观的构建与实践——第八届行政哲学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行政价值”研讨会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12,12: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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