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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需求的驱动因素与节能减排政策效果分析

来源:UC论文网2018-10-13 08:54

摘要:

  摘要:从目前形势看,我国“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我国收入水平依然较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总能耗、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都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因此,节能减排任重道远。目...

  摘要:从目前形势看,我国“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我国收入水平依然较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总能耗、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都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因此,节能减排任重道远。目前,服务业竞争力不强、缺乏节能减排的核心技术、节能减排融资渠道有限、节能减排强制性措施过多和激励引导不足等因素制约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节能减排中,必须通过制造业内部的结构调整降低总能耗;通过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市场机制扩大节能减排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通过考核机制改革,把目标考核的“刹车机制”转变为能效与减排的提升机制;通过完善税收和补贴制度体系,激励企业和个人主体做出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选择。


  关键词:节能减排;驱动因素;政策措施;


  作者简介:史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能源经济、低碳经济、产业发展与产业政策研究,联系方式


  一、引言


  节能减排就是通过多种措施进行干预,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源投入、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十一五”规划期起,我国制订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使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然而,受经济与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节能减排难度越来越大。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近年来我国能源效率改进的速度有所滞后,节能减排的措施与手段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足和缺陷。因此,完善节能减排措施,注意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对我国顺利实现“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把单位GDP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作为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明确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节能减排目标。从目标完成情况来看,“十一五”的节能减排目标基本完成,全国单位GDP能耗比规划目标降幅20%只低了0.9个百分点。除新疆外,全国各省市区均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有分析表明,从“六五”到“十一五”这6个五年计划中,只有“十一五”圆满完成了环保规划目标。“十一五”通过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这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1)


  不过,尽管2005-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对我国生态环境和能源安全保障形成较大的压力。因此,在“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16%、五年累计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0%、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


  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来看,“十二五”前三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9.1%,累计降幅滞后于时间进度要求。要实现“十二五”目标,未来两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年均降幅必须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201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7.5亿吨标准煤。按此计算,2014年和2015年能源消费增量应控制在2.5亿吨以内,才能完成预定不高于40亿吨的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2014年上半年,福建、海南、陕西、青海、新疆和宁夏五省区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了节能减排降碳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做出具体要求,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即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3.9%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和3.5%以上。这相对“十二五”前三年的完成情况而言,依然是个巨大的挑战。


  那么,是什么因素驱动我国能耗和碳排放的增长?哪些因素制约着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这正是本文试图研究的问题。本文将对比分析我国与发达国家能耗驱动因素的变化趋势,把握我国节能减排的特点与任务的艰巨性,同时,分析目前我国节能减排措施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能耗和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及国际比较


  (一)能耗与碳排放变化趋势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单位GDP能耗近40年来持续下降。若以十年为阶段进行划分,下降幅度较大并领先于其他发达国的时间段是1981-1990年和1991-2001年这两个十年。这20年期间,中国单位GDP能耗与其他国家的差距缩小了60%~70%,从美国的8.8倍下降至3.9倍,从英国的15.8倍下降至7.4倍,从日本的19.8倍下降至6.5倍。但近十年来,英国、德国、美国和加拿大的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均超过了我国,尤其是英国和德国,其下降幅度比我国分别高出12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率先在全球推进低碳发展战略和能源效率提升战略,并取得显著成绩。英国能效改进幅度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单位GDP能耗最低的国家。中国能效改进的速度落后于英国主要发生在2001-2005年,这期间,中国单位GDP能耗上升了1.7%,而英国同期下降11.9%。2006-2010年,也就是“十一五”期间,中国开始推行节能减排目标和责任制考核,单位GDP能耗由升转降,降幅达到19.1%。上述数据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我国节能减排措施具有显著成效,扭转了单位GDP能耗上升的趋势;二是在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之前,中国单位GDP能耗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但能源利用效率的改进趋势不稳定。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源于能源消费,其排放的变动趋势、波动与能源非常相似,故本文不再重复。


  (二)能耗及碳排放的驱动因素


  1.能源消费总量的驱动因素分析


  自1971年至今40多年来,中国单位GDP能源消耗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1971-2011年,下降幅度达80%。但与其他国家相比,单位GDP能源消耗仍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是主要发达国家的3~5倍。此外,中国能源消费量自2000年以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十年内能源消费量增长了一倍,能源消费量由原来只有美国的二分之一转变为超出美国。


  本文根据KAYA公式,把能源消费分解为单位GDP能耗、人均GDP与人口三者的乘积,即: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人均GDP×人口。(1)然后测算三个因素对能源消费增长的贡献率。图1和图2给出了中国和美国能源消费的驱动因素分解。


  如图1所示,在1976年之前,中国单位GDP能耗、人均GDP和人口的贡献率大致相当。此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均GDP的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两个因素。尤其是近十年,人均GDP的贡献率陡升,而人口贡献率比较平稳,单位GDP能耗的贡献率则是逐渐下降。图2表明,美国则是人均GDP和人口贡献率同向增长,人均GDP贡献率略高于人口贡献率。1971-2011年,中国人均GDP增长了20倍,而同期美国只增长了1倍左右,其他发达国家也与美国类似。这说明中国能源消费增长主要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结果。因此,鉴于中国人均GDP水平还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差很大,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还有可能继续攀升。


  2.单位GDP能耗的驱动因素分析


  同样运用KAYA公式,本文把单位GDP能耗分解为人均能耗和人均GDP之比,而人均GDP也可写成单位GDP供养人口的倒数,那么公式也可以写为:单位GDP能耗=人均能耗×单位GDP供养人口(如图3和图4所示)。


  从图3和图4对比来看,美国人均能耗变化较为平缓,中国人均能耗则是呈现陡升的趋势。1971-2011年,中国人均能耗增长了336%,美国在1961-2012年间也仅增长约20%。人均能耗的增长也可以看作是能源替代劳动力的过程。根据笔者的分析,发达国家一般是在单位GDP能耗达到峰值后,人均能耗才达到峰值。例如,英国单位GDP能耗峰值大约在1900年,人均能耗达到峰值是在1972年左右,滞后大约70年。美国单位GDP能耗峰值在1930年前后,而人均能耗峰值在1978年前后,滞后大约50年。中国单位GDP能耗1971年即达到峰值,至今已43年。不过,从目前来看,中国人均能耗还有继续增长的迹象,这主要与中国人均GDP水平较低有关。尽管近四十年来,中国人均GDP增长了20倍,但是2011年人均GDP还不到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十分之一。


  从人均GDP与人均能源消费对比来看,中国目前的人均能源消耗也是偏高的,发达国家都是在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以上才达到中国当前人均能耗水平。尽管中国的单位GDP能耗在持续下降,但当前中国单位GDP能耗比日本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峰值期)的单位GDP能耗还要高出1倍多。因此,单位GDP能耗起点高和人均能耗起点低是中国的主要特征。


  目前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的单位GDP能耗已持续下降40多年,但人均能耗何时能达峰值?根据英美两国的经验,单位GDP能耗达到峰值50年甚至更长时间后,人均能源消耗才达到峰值。因此,“十二五”期间可能是中国人均能耗的峰值期。然而,英国和美国两国的人均能耗峰值期持续了近三十年,若中国人均能耗峰值也同样持续较长的时间,意味着中国的高能源消耗将持续很长时间。这对中国节能减排而言无疑不是个好消息。


  同样可以利用KAYA公式分解二氧化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各国二氧化碳排放与能源消费驱动因素的变化非常类似,故不再重复。


  综上所述,中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历史起点高,虽然持续快速下降,但仍远高于发达国家。近40年来,拉动中国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人均收入水平,人均能源消耗的增长也是改善生活的需要。因此,中国一方面必须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恪守节能减排的承诺。于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节能减排是逆趋势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


  三、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和主要制约因素


  尽管我国采取了许多措施促进节能减排,但目前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其中,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技术节能成效有限、节能减排的融资机制不健全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机制不完善是制约我国节能减排的主要因素。


  (一)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自1978年起,我国服务业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从2000年起,服务业占比首次超过工业,并在以后的十年里,服务业和工业在GDP中的比重开始发生此起彼落的变化。到2010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达到了43%,比1978年提高了近二十个百分点,但规划目标是43.3%。2012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4.6%,比2010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而“十二五”规划目标是第三产业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显然,产业结构变化没有达到预期进度目标,这意味着“十二五”后三年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加大。


  通常认为,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0%即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杨圣明,2008)。[1]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后要徘徊相当长的时期。美国的服务业1819年突破50%,之后长期在50%上下徘徊,直到1930年才达到55%,用了110年的时间。英国服务业比重在50%左右徘徊也用了100年左右的时间。日本和法国服务业发展比较快,但在50%左右也分别大约持续了60年和25年的时间。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已达到三个“70%”,即服务业产值占GDP的70%,GDP增长70%源于服务业,就业人口70%在服务业。


  自2000年起,我国服务业与工业在GDP中的占比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预示着我国进入了由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转换的调整期。中国的比较优势使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需求快速增长并促进生产制造业向中国集中,形成庞大的工业生产规模。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制造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逐渐显现。此外,我国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受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发展速度缓慢,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履艰难。


  从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指数来看,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远远超过工业。2010年,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指数为-12.9%,工业国际竞争指数为11.5%,二者相差较大。(1)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和过度依靠外需拉动,对外开放对我国工业的促进作用要远远大于对服务业的促进作用,起到了提升工业比重和降低服务业比重的作用。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有22个省级地区未完成“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其中18个省级地区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低于2005年。其原因就在于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更弱,发展工业比发展服务业更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也不难理解具有赶超偏好的地方为什么没有完成“十一五”的服务业发展目标。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并非是需求不足,而是缺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人力资本、技术以及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经济制度(魏作磊和佘颖,2013)。[2]


  (二)技术节能成效有限


  如果说结构调整是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率,那么技术进步则是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的物理效率。经济效率主要是用单位GDP能耗表示,物理效率则是产品能耗和能量转换效率。近年来,我国在一些领域的能源利用技术进步取得重大进展,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例如,我国纸和纸版综合能耗比日本高499千克标准煤/吨,火电供电能耗比日本高23克标准煤/千瓦时,合成氨综合能耗比美国高578千克标准煤/吨。总体看来,我国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部分高效节能减排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尚未完全掌握,一些自主研发的节能环保装备性能和效率不高;二是技术集成不够,装备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水平低,难以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三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科技创新对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区域节能减排效果不显著;四是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配套政策不健全,技术服务推广市场机制亟待完善(张子瑞,2014)。[3]


  (三)节能减排的融资机制不健全


  资金投入是节能减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政府与企业的节能环保投入达1.6万亿元以上,比“十五”期间增加了70%;“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投资2.366万亿元,比“十一五”又增长了48%。但是,目前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推进的示范工程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量小,项目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省市虽然利用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项目,但资金保障程度较低,资金无法滚动使用。同时资金和项目也不能做到公开公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项目评价监督体系,致使资金的利用效率偏低。


  此外,节能减排融资渠道以银行信贷为主,直接融资比重小,社会资金基本上没有得到利用。相关的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政策及对节能减排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的扶持政策都尚显不足,金融机构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有限,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在节能减排业务之中的参与性不足,未能起到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项目风险的作用(张子瑞,2013)。[4]


  (四)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机制还需完善


  行政手段是我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方政府领导实施一票否决制。在如此高压之下,“十一五”期间,除新疆外,其他省市都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二五”前三年,大多数省市都完成了考核目标。但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在经济增速下行、能源需求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一些省市节能减排年度完成进度亮了红灯,全国节能减排完成程度有些滞后。为此,中央不断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出台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并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保审批。通过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


  但是,尽管节能减排成为政府的行动纲领,却没有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没有成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机制虽然可能强化企业和其他能源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树立节能意识和价值观,但是如果持续地实施这种做法和机制,不仅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而且节能减排成本将会大幅度上升。其原因是这种目标考核机制实际上是一个“刹车机制”,一些地方为了完成考核目标,拉闸限电,产业结构和企业技术水平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一些落后产能不能被及时淘汰出去。更重要的是,一些市场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规定的项目也不能上马,使得一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失去了机遇(薛爽等,2013)。[5]此外,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确立和分解,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带来极为高昂的政策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对于大量的“低、小、散”企业,由于监管成本高,节能减排监管不到位,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张国兴等,2013)。[6]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是政策执行的重点,受技术进步规律的限制,大中型企业的能效改进的难度和成本逐年加大。


  四、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的精神,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渐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第一,通过制造业内部结构调整和优化降低能源消耗。鉴于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相对国际竞争力,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最近几年内,不大可能通过发展服务业来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因此,只能主要通过制造业内部的结构调整来完成。具体措施包括:(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鉴于目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可能需要在《行动方案》提出的“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如到2015年底为止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2)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1.4%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8%和47%以上,清洁能源发电比重达到15%。制造业内部结构调整对节能减排的作用是巨大的,但这类措施的实施效果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必要时,需要政府通过税收等措施,矫正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扭曲,促进要素的合理有效利用(林伯强和杜克锐,2013;林伯强,2014)。[7-8]


  第二,必须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力度,包括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技术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技术等等。各级政府应加强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提高R&D经费支出。到2012年,我国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1.98%,还没有达到“十一五”规划的2%的目标,也与“十二五”规划的2.2%有不小距离。可以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持续对低碳发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进行支持,加大支持力度。


  在技术应用方面,应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在能耗高、节能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实施一批能源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等综合示范科技研发项目。实施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此外,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完善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以发布目录、召开推广会等方式向社会推广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此外,科技部和工信部应制定相关行动方案和目标,比如突破共性和关键技术150项,相关关键设备能效提高20%以上,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100项;在重点行业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00项,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示范工程100项,应用普及率提高30%;建设20个国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具备技术创新、集成服务和产业化推广能力;形成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个以上,形成一批节能减排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完善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平台,等等。


  第三,考虑到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工作,节能减排不能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和责任,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大节能减排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要大力推进绿色融资和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节能减排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会资金,通过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手段,增加节能减排科技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强财税、金融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财税激励机制研究,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第四,制定更健全的管制与激励措施。中央政府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个省市区,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制”,并制定详细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应以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必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激励措施主要包括价格和税收方面,激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选择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生产方式。政府在设计建立节能减排机制时,要注意建立激励机制,降低政府的规制成本和企业节能减排的专属成本。节能减排制度的完善是政府政策的完善,也是节能减排市场机制的完善。在节能减排中,政府是委托人,企业或其他能源消费者是代理人,二者必须形成激励相容的关系,才能实现有效的结果。我国要借鉴英国等欧盟国家,无论是实行强制性政策还是诱导性政策都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做法,要使节能减排从政治走向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一方面,通过税收方式提高能源资源的相对价格,以市场的方式激励企业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或减少能源使用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我国能源价格偏低,主要原因是成本计算不完全,资源开采和利用所造成的资源匮乏和环境破坏成本没有得到充分补偿,资源的代内与代际补偿价值也未得到体现。因此,提高我国能源价格水平,不能是简单的提价,而是要通过提高能源税收,把提高能源资源价格所产生的收益归国家所有。这样才能对能源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进行有效补偿。否则,提价收益是转移到生产者手中,激励能源供给,使能源价格又回归到较低水平。能源税应包括针对生产者征收的资源税和生态环境补偿税,也应包括针对能源消费者征收的环境税。目前我国尚没有环境税,建议考虑征收。资源税虽然由过去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但税收水平依然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和浪费。通过资源税和环境税,收回能源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外部成本,为补偿生态环境资源的可能损害提供财力准备,这既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补偿,也是对代际利益的一种平衡(史丹,2013)。[9]


  另一方面,通过税收减免激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能源技术研发。如对节能环保等高技术企业实施R&D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及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相关节能环保设备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何辉和史丹,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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