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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UC论文网2019-03-07 08:21

摘要:

  一、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特定职业都拥有一定的责、权、利等基本职业要素,如何正确处理该职业中的责、权、利关系便构成了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警察职业道德就是指警...

  一、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特定职业都拥有一定的责、权、利等基本职业要素,如何正确处理该职业中的责、权、利关系便构成了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警察职业道德就是指警察在履行警察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如何处理警察岗位内蕴的责、权、利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基本道德素质。


  世界各国的警察制度不尽相同,但警察的职能却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之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打击和惩罚。我国公安、国安、监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有中国特色的警察体系。警察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构件,执业的依据是国家宪法和法律,其权力是很大的:即不仅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牵涉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和公民与公民之间各种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乃至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毫不夸张地说,在文明国家和法治社会,宪法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之防线,警察能否公正文明执法,正确履行职权,是一个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根基。警察岗位中的利,是指国家赋予警察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制度及社会地位等。警察职责如此重要,警察权力如此之大,现在世界各国都注重高薪养廉,从物质利益、政治待遇、岗位荣誉等各方面提升警察社会地位,以期避免警察利用其权力牟取不当利益,损害人民的正当利益,危害政府的公信力,蚕食政权的合法性根基。


  二、影响我国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因素


  我国政法干警的主流绝对是好的。但是也不可否认,近年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干警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监所安全事故难以根绝……,究其原因,可以从责、权、利等几方面来分析。


  1、拜金主义思潮侵蚀着某些政法干警的职责使命意识


  政法干警是国家的上层建筑,是人民利益的守护神,他们不同于商人和市场经济主体,不应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市场经济使得我国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得到极大的激发与释放,社会财富得到极大的迸发与涌流,拥有社会财富的数值被用来作为衡量人们社会价值的重要标准。但是,纵使在市场经济时代,衡量人民警察价值的标准也不应该是金钱,而是人民警察履行政法干警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人民警察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我国市场体系和道德体系尚不完善的社会背景下,一些意志薄弱的政法干警无法抵挡拜金主义的诱惑,忘却了自己执法者和仲裁者的职责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搞权钱交易,以权敛财,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线人的角色,沦落成为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2、有待完善的警察考核与权力监督机制的影响


  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公平正义制度还不够完善的背景下,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矛盾增加给社会和谐与国家稳定带来不小的冲击。稳定是中国压倒一切的问题,但是关键在于如何保持稳定?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从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着手,不是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手化解社会矛盾,为了不影响自身政绩和仕途升迁,他们对群众上访暴力阻拦,反而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发生在辖区的恶性案件,要求辖区警察限期破案。承受着重重压力的警察,迅速将案件弄个水落石出是他们的唯一选择,也是考察警察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问题在于法治社会,警察办案亦要注重程序,尊重规律,尊重证据,以法律为准绳,疑罪从无,而不能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得似是而非的证据。


  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对警察的权力监督制约还不够到位。人们常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要的是要编织好这个关权力的笼子。首先警察的权力的行使不够透明公开。例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冤假错案,当事人反映刑讯逼供的问题。而当检察机关调查的时候,当时的审讯录像要么是没有录像,要么是恰好设备当时坏了,要么是录像弄丢了,造成责任无法追究的局面。其次,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不够。要注重中立或独立的民间力量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广东保安许霆案由一审的无期徒刑到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这类案件非常值得人们深思,也考验着司法的公信力。再次,对制造司法不公和冤假错案的责任主体追究力度不够,要从法律上和经济上加大对其处罚力度,保证后来者对于法律和程序的敬畏,而不能一出了问题就全部由国家赔偿了事。


  3、警察的利益激励机制有待改善


  在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心而论,跟很多普通工薪阶层相比,人民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还说得过去。但问题是,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基层社会的各自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十分复杂的,而这些矛盾的协调和处置在相当程度上离不开基层政法干警。在基层警力和编制有限的背景下,基层政法干警的工作的辛苦和繁杂可想而知,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不言而喻。从职业发展的视角来看,政法干警亦有职业发展空间的问题,警察的职业成就和社会认同从何而来?警察作为政府机关公务员,其福利待遇及职业成就感相当程度上来源于所拥有的行政级别,只有级别上去了,相应的福利待遇才能与时俱进。但我国基层干警的现实是,工作环境和条件相对较差,基层岗位级别低、职数少这个天花板严重制约了警察的职业上升空间,绝大多数政法干警辛辛苦苦干到退休也可能弄不上个副处级,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产生某种挫折和自我补偿心理,有权的偷偷搞权钱交易,无权的偷懒少干活,觉得有利可图的事情就卖力去干,觉得油水不多的工作就推诿扯皮。社会上甚至流传着有的地区警察有年终罚款任务,每一个警察必须在全年完成多少罚款任务。我们更愿意相信这只是黑色幽默。三、美国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举措


  1、美国政治制度及警察制度概述


  美国是一个在宪法与法律体制下中央与地方分权与制衡的国家,政府权力被纵向切割为联邦、州、县、市等政府层级,除了外交、国防、外贸等全国性事物外,各层级地方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赋予的权限独立运作,各层级政府之间并没有严格的行政隶属关系,在各自辖区内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经济社会发展职责及公共事务管理,包括独立选举本地区领导人;美国的政府权力横向上被切割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从联邦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结构均是如此,三种权力相互分权与制衡,维持着政府体系内部各个派系的平衡及所谓的民主。此外整个政府体系和民间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利益集团(代表民间社会)与政府分权与制衡。


  在这种中央和地方分权的政体背景下,美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制度,换言之,联邦和各州、县、市的警察制度是不完全相同的,相互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都在国家宪法法律及各自辖区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民众安全。警察种类亦五花八门,如桥梁警察、码头警察等,足有80余种之多;各地警察局的警徽、警帽、警察制服也并不统一,而是各具特色,这与我国警察形成鲜明对比。据统计,美国大概有职业警察90余万,各类警察机构近2万个,其中市警察机构就占了近1万4千个,县警察部门近4千个。美国警察每年大概有500多亿美元的支出,联邦政府只负责其中的15%,其余靠辖区地方政府和民众筹集。[1]


  2、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2]


  在这种地方高度自治,警察种类繁多,联邦、州、县、市各层级警察机构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各自为政(警)的现象,美国特别注重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制定全国性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警察的执法行为。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之间,美国国际警长协会先后制定了《执法道德规范》和《新执法道德规范》(后改为警察行为规范)等两个警察道德规范,新警必须据此宣誓,并且作为各地警察局培训考核警察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新执法道德规范》(《警察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1)关于警察职责方面的道德规范。首先,警察的基本职责。警察在履职或执法时代表政府,警察的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警察的权力和义务是宪法法律赋予的,其基本职责有:服务社区群众,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无辜者和弱者免受不当侵害,维护辖区平安,捍卫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自由、公正、平等的权利。其次,警察必须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公正无私,不因公民社会地位、性别、种族、宗教、政治信仰和抱负的不同而差别对待,要以礼貌、体贴、尊重的方式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警察的执法行为决不允许掺杂私人情感,特别不能被警察的个人憎恶或友情所影响;执法时要做到礼貌、适当,尽量获得公众的最大合作和支持,同时以端正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来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2)关于警察自由裁量权方面的道德规范。警察执法时往往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形,这就要求警察在法律的范围内灵活处置,以期获得满意的结果。首先,警察必须灵活地使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要根据合情合理原则做出决定,警察在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为前必须考虑周遭的所有可能情形。一以贯之智慧地运用警察自由裁量权,对于保持警民之间的良好关系,维护公众对于警察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当遭遇一时难以分辨是非的冲突行为时,切记应给予当事人及时有效的劝告,不要轻易动用警察逮捕权,这样或许可以得到一个更加圆满的结局。其次,警察应该正确使用武力。美国是一个公民持枪合法的国家,在不知当事人是否持枪或有其它危险情形存在的情况下,正确使用武力这一点特别重要。警察决不允许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武力,武力的使用必须克制和限制;只有当辩论、谈判、说服等均不适用或无效的情形下才可考虑动用武力。当使用武力时,禁止虐待当事人,不得使用侮辱、残酷、非人道等方式对待当事人。


  (3)关于警察保密、廉洁和相互合作的道德规范。①保密。除非职责或法律需要,警察必须保守其所看到、听到或获悉的机密性质的内容,不得侵害公民的隐私和安全的权利,不得随意泄露所获知的公民信息。②廉洁。警察不得涉入腐败或者贿赂行为,也不得容忍其它警官的腐败或贿赂行为。民众对于警察廉洁的要求毋庸置疑,警察必须避免可能损害廉洁执法或削弱民众对于执法机构信心的行为。警察必须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其依法诚实履职的礼品、捐助、报酬、赞助或许诺,不得借助其政府警察的身份来牟取私利。公众的尊重是靠努力挣来或培育来的,而不是用钱买来的。③同行合作。众人拾柴火焰高,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活动中,警察必须依法和其它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通力合作。任何一个警察只是司法组织中的一份子,其力量是有限的,因此警察必须相互帮助,互相配合,心怀对同行和其它执法机构的尊重、关心、体贴之情,携手追求社会公平正义。


  (4)警察必须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检点自己的个人生活。首先,活到老学到老,警察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警察必须对自己所具备的专业水准负责,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提升自己的业务知识和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警察能够获得有效履职所必备的高水平的知识和能力,并且这种学习和实践是一个持续不断永无止境的过程,对个人的人生和职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警察必须检点自己的个人生活。警察的为人处世方式不能给他自己或执法机构带来名誉上的损失。即使下班以后,警察的品德和行为也必须为人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在所居住或服务的社区里得到人们的尊敬,警察的道德和行为必须无可指责。


  美国除了通过《警察行为规范》来约束警察的执法行为之外,各地警察局还通过加强制度设计来监督警察的执法行为,确保其公正廉洁执法。这种监督机制包括各地警察局内部专门设立的监督机构(类似于我国的警务督察制度),独立于警方的民间社会人士组成的警察委员会,通过法律赋予警察委员会法定的警察监督权,能够有效避免警察内部人控制现象,确保警察敬畏民意,公正执法。此外还有警察局的密报制度,即在一些腐化严重的地区,警察执行警务时常常肩负双重任务,即执法和暗中监督同行的腐败行为。此外,美国还注重从物质利益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给警察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如新警年薪在3万美元以上,干满20年就可以退休,吸引高素质的青年从警,这一方面提升了警察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亦可以起到高薪养廉的作用。[3]四、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跟我国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比较起来,中美两国警察道德有一些共通的内容,如保密、廉洁、同行合作、检点个人生活等在此处不再赘述。对于他们的一些特色内容,我们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和解读,把其有益的启示整合进浙江政法院校试点班的警察职业道德课程建设的内容体系之中。具体有:


  1、专业水准,敬业精神(professionalism)


  警察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不仅应该有很好的身体素质和技能,还应该具备相当高的法律素质。他们从事的执法工作要求其对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应该有相当的领悟和把握,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警察又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用法律来调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和矛盾,警察要学会怎么样和当事人打交道,以什么样态度和方式行事才能为当事人或社会公众所接受和认可。警察还必须有敬业精神和身份意识,牢记其职责使命的特殊性,无论是在上班还是下班,只要人民需要警察帮助,警察都能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体现出其高水平的警察意识和警察责任。具体到政法院校来讲,提升招录警察的学历门槛和专业门槛是提升警察专业化水平的重要路径,美国招录警察一般都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随着我国警察招录体制的转变,政法院校试点班成了我国警察培养的重要路径,调查发现,试点班学员绝大部分是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历高这一点非常有利于提升警察整体素质,但是真正学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却不到一成,很多人可能是冲着警察和公务员的身份而来的,警察所需的体能技能亦是差强人意。这就要求政法院校加强对他们的法律专业和素质教育,增强他们的身份和警察意识,不断提升他们的警察专业水准、职业化水平和敬业精神,将来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专业化的警察职业服务。同时警察离开学校后应该注重自我学习,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与人民的期待,成为人民和国家需要的优秀警察。


  2、牢记职责,公正履职


  政法院校试点班培养的都是定向基层政法单位的未来人民警察,而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平正义是国家政权的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基层社会,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可能导致人们之间利益的竞争与分化,加之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构建尚不够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常态化的趋势,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然求助于政府和法律。在人们的眼里,警察就代表了政府和法律,警察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警察履职的情况是人们评价政府好坏的朴素标准。在地域广阔、宗族势力复杂、组织化程度不高的基层社会,在警力十分有限的前提下,警察的辛苦是可想而知的,他们肩负着保护基层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协调矛盾,打击和预防犯罪,保护无辜群众,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常年奔波在广袤的农村基层社会。党和政府一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拓展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得基层也能留得住尽职尽责的优秀民警。


  农村基层警务的特点是其对象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处理的可能大都是鸡毛蒜皮或家长里短的小矛盾和小纠纷。这就要求基层警察公正履职,尊重农民,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群众打成一片,尽量用群众听得懂、理解得了语言做群众工作,而不要忽悠群众,不因为群众文化水平、经济状况、宗教信仰、社会关系等的不同而实行差别化对待,以至丧失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警察在履职过程中,不得掺杂个人喜好偏见,不徇亲朋好友之私情。


  3、勇敢智慧,不拍牺牲


  警察必须勇敢,因为基层警察可能每天会遇到很多未知的复杂情形,可能会遭遇各种难以预测的危险,当人民呼唤警察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哪怕有再大的危险警察也不应该退缩和逃避,而应该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在农村基层社会,由于地域广阔,国家和政府的存在感相对较弱,加之市场经济利益的作用,以及农民法律知识的不足,不少农村地区存在着强大的宗族势力甚至是黑恶势力。他们纠结一帮人,称霸一方,垄断农村市场,强买强卖欺压弱小,当地人往往是敢怒不敢言。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维护农村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基层政法干警义不容辞的职责。警察就是当危险发生时,人们惊慌逃离之后,必须留下来解决问题,解决纠纷,恢复和平的人。敢于面对黑恶势力,具有牺牲和献身精神还不够,还必须冷静与智慧,用恰当的方法来处理矛盾和纠纷,以期获得大家都想看到的结果而不是相反。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依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警察遇到复杂情况时,必须体现出冷静、一定的灵活性和高超的智慧,具有相当的领导力和控制力,能够控制得住场面,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当时的情形,灵活、合理地处置纠纷与矛盾。首先要依照情、理、法,对当事人展开强大攻心,而不要轻易行使警察暴力权,使场面进一步激化。更不要轻易动用武力,只有当辩论、说服、谈判都不起作用,且场面非常危险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使用武力。而且使用武力时,一般只是废除嫌疑人继续侵害的能力,而不要一枪致命,毕竟,人命关天,警察执法时要实行人道主义,要尽量获得周围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才能在合理处置案件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4、注重程序,敬畏法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催化下,我国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利益分化,社会成员之间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出现的利益冲突呈现增多的趋势。农村基层社会亦不例外。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警察就是这道防线的守护神。而在农村的基层社会,人们的权利意识和利益意识不断觉醒,但是,由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素养相对较低,法律意识相对淡薄,遇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的时候,不理性的因素较多,很多人习惯于用“拳头”而不是法律解决问题,甚至演化为群体性暴力事件。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基层警察切忌“官本位”意识,高高在上,要接地气,多理解他们的特点,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从维护他们利益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的角度来做好矛盾协调和处置工作,而不能一味地对他们上纲上线。毕竟我国基层社会还很大程度上是人情社会和熟人社会,人们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轻易撕破脸皮,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警察办理案件时应该注重程序,程序是制约警察权力的重要机制,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比如,现在警察执法有执法记录仪,直接把整个执法过程录下来,对警察和当事人既是制约又是保护;警察具有到民宅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但是,警察必须出示相应的搜查证和逮捕证才能执行上述职务行为,否则就是私闯民宅;警察还有审讯犯罪嫌疑人获取犯罪证据的权力,首先必须告知嫌疑人其权利义务,其次不能搞刑讯逼供。怎么样避免刑讯逼供呢?这就要求警察对审讯行为全程录像,登记存档,永久保存,事后法律监督机构、律师或家属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调阅。没有做到这一点,出了问题可以直接追究办案警察的法律责任,没有录像就直接认定为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做到这些对于恢复群众对于司法的公信力非常重要。


  5、扎根基层,服务人民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均不如中心城市,加之基层行政级别低,干警编制少,管辖范围宽,工作量大,严重超负荷,苦累且升职空间很小,很多干警并不十分愿意到农村基层扎根,导致基层警力较为缺乏,这也是中央政法委委托政法院校开设试点班,定向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原因之一。基层干警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可谓千头万绪,党和政府必须建立相应的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警察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特别是要解决基层警察职级上升空间和收入问题。基层行政级别低,领导职务有限,但是非领导职务是可以相应增加的。我们的制度设计应该有价值导向作用,对于那些工作出色,愿意扎根基层的干警应该优先考虑职级上调和提高工资待遇问题,非领导职务上去了,他们的工资福利、社保水平和社会地位等都能够上去,这样能够极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还有美国的警察满20年就可以退休,在基层的政法干警工作条件差,生活相对艰苦,可否考虑在住房政策、子女就学等方面提高优待,能否缩短他们的退休年龄。


  基层政法干警应该转变理念,面对利益不断分化,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基层群众,应该转变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现代公民意识,要从群众的切身需求出发,变管理基层社会为服务基层群众。例如,在我国基层社会尤其是偏远欠发达农村,由于青壮年劳力大都外出打工,留下老弱病残以及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他们不仅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而且生活中的困难、留守儿童教育、老年人医疗困难等问题亦是经常性存在。基层干警在这方面服务群众大有可为,政法干警要工作重心前移,主动贴近困难群众,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库,构建干警和困难群众之间的定点帮扶关系,定期走访,群众有困难亦随时可以找到民警,通过帮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使得干警和人民的关系日益融洽,党在基层社会的执政根基更加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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