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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律法规与旅游消费增长分析

来源:UC论文网2015-10-31 14:31

摘要:

法律法规论文摘要: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41号文)颁布。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

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41号文)颁布。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多年来发展旅游业实践的总结,也是推动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新起点。《意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内涵,标志服务业主导产业经济发展的新经济时代的来临。同时,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的出台,也将进一步促进旅游休闲业积极、健康发展。随着上述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特别是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战略的实施,旅游休闲产业必将迎来大规模快速发展的契机。透过旅游法律法规审视影响沈阳旅游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认识依然不充分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已经提出:“发展改革和旅游部门负责实施本纲要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将旅游休闲纳入工作范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活动发展”。目前,沈阳市在促进旅游休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协调作用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上不完善。不能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地位和作用。目前,旅游业早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从定位角度讲,旅游业没有被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只将其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从定性角度讲,旅游的社会功能被忽视,强调其为经济产业,只看重其旅游的经济功能,故而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利润导向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多数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不能充分体现,文化品味偏低等现象依然存在。旅游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促进文化交流,扩大对外开放,增加社会福祉。同时,旅游业还可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加外汇收入,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经济产业。“大旅游”概念认知不足。提高旅游休闲消费拉动社会消费的能力,关键在于发展“大旅游”,做大旅游产业规模和加强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二、旅游产业链缺失,要素不够完善

要想把沈阳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就必需打造国际性的旅游城市,国际旅游城市的旅游产业不仅可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创汇产业,而且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旅游产业必须具备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吃、住、游、行、购、娱”旅游六要素中,“购、娱”要素重视不够,这两要素一直是沈阳市旅游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由于旅游购物、娱乐不发达,外地游客在沈阳游览时间相对较短,导致在旅游营业收入中,商品性收入所占比重很低,而这恰恰是制约旅游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重要因素。

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人们旅游观念的不断发展、信息网络和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散客和自助旅游在旅游市场的比重迅速增加,进入高度散客化时代。旅游公共信息、旅游集散、交通、咨询中介、投诉处理、引导标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现代网络技术等科技成果运用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散客旅游对各服务信息的需要,游客在消费体验不同旅游项目的时候没有明确的导向和指示,旅游消费项目、时间和路线的安排往往只能盲目选择,大大降低了旅游休闲消费的质量和乐趣,影响了游客逗留时间。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渠道不畅通,甚至市内的著名景区缺少完善的信息传递,有的连我们当地的市民都不甚了解,即便了解想去游玩,有的却不知道如何乘车前往,更何况外地人。例如,全运会期间,遇到一对来沈旅游的母女,到沈阳故宫游览后,到五爱市场,之后乘车前往北陵公园,与其交谈中感到由于没有可靠便捷信息渠道,多走了很多的冤枉路,而且在游览故宫后错过了张氏帅府,留下了遗憾。还有,周末很想乘公交车前往蒲河景观带和七星湿地公园游玩,网上搜寻信息,感到相关信息不完备。说明一些旅游休闲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也重视不够。

四、城市目的地整体形象不鲜明

依照旅游决策理论,游客的旅游决策是建立在个体特有的动机以及目的地的特征上的,也就是所谓的“推——拉”因素。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是“拉动”潜在消费者最终确定要前往的旅游目的地。目的地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独特形象,以区别于其他或邻近的竞争性目的地。我市旅游资源比较丰富、旅游产业体系比较完善,整合宣传推介不够,目的地整体形象不鲜明,一直以来,探索打造出“活力之都中国沈阳”是城市总体品牌形象。我们很多人对其含义理解还不够,一是缺乏整体包装。旅游总体形象定位和宣传还不够突出,旅游市场整体宣传推广投入不到位;沈阳旅游经常宣传的“活力之都”城市整体形象,公众对其认知不清晰,给人的印象并不深刻。今年,“沈阳城市旅游标识”设计完成,相关推介和应用不够。二是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乏足够的旅游品牌的支撑;三是宣传促销的方式不够丰富。在宣传方式和手段上比较传统,缺乏旅游宣传促销奖励机制和长效机制,缺乏旅游营销系统推进。近年来,由沈阳市委宣传部启动,在全市开展“微笑沈阳”行动,积极打造自信、礼貌、热情、友善、文明的沈阳人新形象,以文明沈阳的良好形象,“时尚辽宁,微笑沈阳”的宣传口号已深入人心。但是与“活力之都中国沈阳”的城市总体品牌形象缺少对接。

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落实不够到位

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落实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休闲消费有抑制作用。黄金周、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各地、各旅游景区人满为患,说明休假需求远远大于假期供给。劳动者的休息和旅游权利要保障,政府要想方设法从制度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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