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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逻辑结构及价值诉求

来源:UC论文网2020-09-07 14:50

摘要:

  摘要:制度化是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点方向。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計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必须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逻辑、在人民民主理论的框架内来建构其基本原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价值诉求是巩固统一战线,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理论基础;逻辑结构;价值诉求  doi:10.39...

  摘要:制度化是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点方向。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計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必须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逻辑、在人民民主理论的框架内来建构其基本原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价值诉求是巩固统一战线,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理论基础;逻辑结构;价值诉求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8.03.010


  [中图分类号]D6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339(2018)03-0051-04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在政治领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强调,“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2]68。这一性质定位是进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基石,是做好人民政协全部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深层的学理依据。贾庆林曾指出,“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3]850。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是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且三者密切联系,内在会通,共同决定了人民政协具有“三位一体”的性质定位。


  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奠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组织基础。“统一战线”的概念最早是由恩格斯在批判弗·威·克鲁马赫尔时提出来的,他指出“在同宗教的黑暗势力进行斗争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结成统一战线”[4]。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战斗口号,并指导各国工人创立了国际工人协会,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理论指导。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以往的国际工人运动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的原因在于各国工人之间不够团结、联合不够紧密。国际工人协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成为追求共同目标即工人阶级得到保护、发展和彻底解放的各国工人团体进行联络和合作的中心”[5]。无产阶级所组成的政党必须要在统一战线中拥有独立的领导权。在继承马克思和恩格斯统一战线理论的基础上,列宁进一步发展了统一战线理论并在革命后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也纳入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人民政协正是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创造,是发挥统一战线作用的重要载体。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为人民政协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合作思想主要有两条基本主张:一是无产阶级政党要想实现政治理想就必须要加强同其他党派的合作;二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同其他党派进行合作过程中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领导权。“无产阶级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任务,必须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而保持自己的阶级独立性,不管这些政党怎样具有革命性,甚至怎样坚决主张共和制”[6]。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和社会革命党的合作实践为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建立提供了思想资源。毛泽东依据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提出了“协商民主建国”的思路,主张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载体建立一个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同参加的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就是一个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进行协商的机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依据所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特指“现实中的人”,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要想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就必须消灭奴役人、剥削人的社会关系,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民主的实现形式主要是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74。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实现形式。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逻辑结构


  (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逻辑前提


  现今中国正处于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所推动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的整体性变动或结构性变迁[8]1。社会转型是考虑和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现实逻辑起点。在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社会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内,社会结构呈现出两种类型的领域合一,即“以国家为中心的宏观领域合一与以共同体为中心的微观领域合一”[8]112—113。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一系列变迁,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实现了由市民社会代替共同体的变化。市民社会并非存在于一切社会中,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现代社会形式[9]。正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才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兴起,实现了由“政企社统一”到“政企分开和政社分开”。第二,实现了政治社会运作方式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般趋势便是政治的民主化与社会管理的法治化”[8]217。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国家和共同体的共生性关系决定了民主政治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市民社会生活中,民主政治和法治才有可能。第三,实现了社会文化运作方式的变化,造成了“实用性文化与理想性文化两个层面的分离,并进而造成了理想性文化的复调化趋势”[8]246。总之,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必须从这个背景出发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切中问题要害。


  (二)在人民民主理论框架内建构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2]796。这要求我们要把“协商、监督、参与、合作”的理念贯穿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始终。可以重点从监督和参与的角度来建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围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三个基本职能,从监督的角度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要体现民主监督的职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仅要贯穿在决策实施之中,而且还要贯穿在民主决策之前的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中。把民主监督贯穿在决策过程的始终,要在进一步创新和拓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上下工夫。从参与的角度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要体现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这两项职能因在协商和参政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具有相同性而具有相互关联性。目前,人民政协参与国家建设的形式主要有“提出建议案、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提案、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3]796。


  (三)基本原则的建构是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关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启示我们,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应始终把握好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67—68。为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最终需要依靠人民的力量来实现。因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坚持人民民主原则。人民民主原则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原则的实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0]。因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必须要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原则。四是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人民政协是新时代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必须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国内外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三、人民政協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价值诉求


  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带有目的的。同样,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必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或价值诉求。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在不同时期,党领导的统一战线都发挥了大团结大联合的积极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中国共产党在认真分析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革命统一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性质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以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为其价值导向。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11]172—173。得民心者得天下,统一战线就是中国共产党凝心聚力的重要法宝。要实现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价值诉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必须要牢牢地把握住民主和团结的主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履行“三大”职能。具体来说,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一和多”“同与异”的关系。“一和多”的关系主要指要处理好共产党和广大同盟者的关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同时也要尊重、维护和照顾广大同盟者的利益。“同与异”的关系主要是指要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求同存异,尊重和包容差异,从多样性中去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二)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68。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根本价值诉求就是要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11]170。因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要充分体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目的。首先,要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人民政协只是协商的载体而非协商主体。人民政协协商的外部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人民团体,而人民政协协商工作的内部主体则是代表不同界别群众利益的政协委员。其次,要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客体。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客体主要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要进一步把原则性的协商内容转变为可操作的、具体的协商内容。再次,要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要采用会议协商的形式,同时,“要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2]70。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设计要在信息收集和信息交流反馈上求突破。信息收集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同步进行,网上设立群众意见收集平台,线下建立政协委员定期下基层工作机制,设立政协委员意见箱等。建立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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