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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困境与路径

来源:UC论文网2020-09-09 11:27

摘要: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充分地体现出以政府职能为核心的理念转变,是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关键。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在近些年发展中正处于转型与改革的重要时期,在改革过程中探究出大力推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是尤为关键的。本文以高校“放管服”内涵作为推进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综合性地分析“放管服”视域下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困境,主要是从思想...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充分地体现出以政府职能为核心的理念转变,是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关键。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在近些年发展中正处于转型与改革的重要时期,在改革过程中探究出大力推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是尤为关键的。本文以高校“放管服”内涵作为推进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综合性地分析“放管服”视域下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困境,主要是从思想认知、实施与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探究出推进我国高校行政体制改革的可行性路径,有效地解决“放管服”视域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困境。


  关键词:“放管服”高校行政体制改革困境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1高等院校“放管服”改革的内涵


  “放”(简政放权)需要将先前由政府掌控与管理的政府权力放行至各大高等院校,重点强调的是将政府角色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重新科学合理的定位。在高等院校教育教学领域,需要将简政放权政策大力地推进并有效地落实:一是高等院校需要将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所放行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地承接,将用权能力的建设进一步有效地强化;二是政府监管部门需要以行政审批制度为着手点,全面推进政府不断地向高等院校放权;三是政府采用放权激活市场的方式,加强高等院校教育领域中公平公正的竞争,保障与维持高等教育市场机制能够正常合法地实施。简政放权在我国高等院校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关键是,政府职能部门采用放权与减权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政府以人为本、还政于民的高效性行政理念,使得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高等教育改革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全面满足[1]。


  “管”(放管结合)特指教育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管理职能,对现有的资源充分利用并科学性地进行高校监管系统的创新与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教育部门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需要以现代化教育理念为基础,遵循教育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所制定的改革计划与监管体系必须合理可行,从而为各级教育部门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的推动力并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


  “服”(优化服务),这实质上也是高校“放管服”改革的最终目的,即政府將自身的职能合理地改变,降低对高等院校行政审批的干预,进一步增强政府供给的专业性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的关键是政府在管理中采用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创建科学完善的教育治理体系与机制,大力推动教育治理的专业性服务质量。从高等院校教育领域的视角进行综合性的分析,高等教育需要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促使政府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落实并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从政府供给的视角进行分析,政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转变自身的职能,降低在运营管理中对市场的干预,将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全面地完善,促使高等教育的供给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从政府依法行政的层面进行深入剖析,政府在对我国高等院校进行减权与放权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策略对高校市场竞争秩序的公平公正性全方位地保障。高等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服务宗旨是,政府为广大人民提供优质化的高等教育服务,其最终目标是全面创建广大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基于上述综合性的分析能够推断出,基于“放管服”的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放”是改革过程中的前提,“管”是基础,“服”是最终的目的,虽然这三个方面具有不同的角色定位,但都能够在高校行政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展现出关键的作用,并在高校行政体制改革中形成“三位一体”辩证统一关系并突显出其实质性的意义。


  2我国高等院校“放管服”改革的困境


  2.1高校行政管理质量与效益较低,“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存在思想认知方面的困境


  在全面实施高校“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对于“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起到极大的负面影响,很难进行改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思想认知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性地处理好认知方面的矛盾冲突是深入推进高校“放管服”改革的基础。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之间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合作关系,并进一步强化其协同行政的效率,从整体上推动高校“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2]。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高校“放管服”改革的重心是“是否从根本上进行改革”以及“改革了多少”,主要的成果体现在改革的数量与速度方面。但是,因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在改革过程中管了很多不应该管的细节和事务,主要的问题体现在,高校管理方面的放权不够到位和服务错位等,这些问题导致了高校“放管服”改革的质量效果与和效益不够理想。由此可见,我国高校“放管服”改革需要在速度与数量为基础上,目标是在长期改革中追求更好的质量与效益。


  2.2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存在实施方面的困境


  高校行政管理所隐藏的主要问题是,高校党委与团委在某些行政职能上和校长领导下的行政系统较为相近。这种情况造成不同的组织机构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未能够明确具体的权责,使得人员冗杂和资源未能够充分利用,职能部门之间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互相推诿的低效实施情况。


  “放管服”改革在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困扰,最为典型的方面是高校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涉及到多个相关的部门。我国高校的科研部门除了主导的科研项目管理外,一般在管理过程中很少对项目的每一项经费的合理性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与跟踪;财务部门在科研方面注意对经费进行管理,但仅仅是单一的凭借票据难以明确地断定科研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两个不同职责的部门对科研进行管理,使得在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方面未能够有效地衔接和关联,对于经费监管体制的实施造成极大的阻碍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高校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


  2.3高校行政服务机制不健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存在管理方面的困境


  2.3.1政府对高校权力的监管缺位


  高校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高校权力的监管缺位。我国政府通常采用行政命令按照相关的流程對高校进行综合性的管理,以行政审批为主要的管理手段,当前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固守“以审代管”的恶习,审批程序复杂,审批过程混乱,造成高校管理者陷入疲于应付又不得不迎难而上的局面,可见,政府管理手段亟待创新。除此之外,在简政放权实施后,部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未能根据变化进行自我调整,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未能适应高校行政管理简政放权后的监管职能要求,使得政府权力监管不到位,未能够发挥出理想的监管效率与效果。


  2.3.2高校监管体制的问题


  针对高校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我国高校内部主要采取的民主监督机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这种权力对整个体系进行制约并全面履行监督高校行政权力的职能。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分析,高校教代会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最主要的问题体现在,教代会未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高校行政权力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没有专门的高校行政管理决策执行的事前与事后监督且行政管理效果不够理想。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由于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缺少健全的服务机制、专业性的激励机制和明确的政策导向,这些客观方面的问题对于我国高校教育服务功能具有严重的制约性。除此之外,政府与高校教育行政部门未能够结合实际需求创建科学优质的高等教育服务机制,高校在行政管理中若要获取一项服务,一般需要经历诸多复杂重复的环节与阶段,使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变得日益复杂,高校行政效率与效果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3高校“放管服”改革的路径


  3.1加强行政管理的认知理念,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全面强化


  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行政管理的认知理念进一步加强,严格地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以学生与教师的利益为主,依照相关的规范要求与制度全方位的管理,并且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将以人为本的认知理念贯穿其中,并对具体的事务灵活高效地处理。与此同时,高校需要将管理重心放置于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上,创建专门的人才培养管理机制,进而促使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能够精准地使用政府相关的政策与制度,通过科学的认知理念实施管理方法,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性。


  3.2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我国高校“放管服”改革的管理手段


  高校“放管服”改革需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指导要求在法治道路中全面推行,主要应该从下述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一是积极地推动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建设,保障高校行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法可依。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建立高校行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和“放管服”法治化建设的关联,适应高校行政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二是高校行政管理“放管服”改革要采取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通过健全的管理体制,保障“放管服”改革措施在高校行政改革道路中能够落到实处。三是“放管服”改革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地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对高校“放管服”改革的管理手段不断地创新与完善,进而全方位的监管“放管服”改革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3优化高校行政监管的职能,创建健全的监管机制


  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建立科学健全的服务机制、激励机制以及政策导向。同时,建立健全可行的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整体实施中确保政府与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创建科学优质的高等教育服务机制,保障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与效果能够达到理想的效率与效果。在“放管服”改革实施之后,确保简政放权能够促使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自我调整,监管能力与执法水平与高校行政管理简政放权后的监管职能要求相适应,确保政府权力的监管工作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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