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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之法学理论体系

来源:UC论文网2020-10-15 10:26

摘要:

  摘要: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庞大、繁杂的科学体系,文章选取的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为实践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体系,首先,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基础法学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其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要充分体现中国的特色、风格和...

  摘要: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庞大、繁杂的科学体系,文章选取的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为实践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体系,首先,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基础法学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其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要充分体现中国的特色、风格和气派;最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高校的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结合起来。


  关键词: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构建


  早在2016年5月份的时候,习总书记在一场讨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会议上就指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然后再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在另一场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座谈会上,习总书记更是专门论述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这一课题,并且明确指出了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思路。以上两场关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讲话,充分说明了习总书记对于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视程度。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理想,努力发展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是一条必由之路,具有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的指导方针,对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十八大以来非常重视的一项战略任务。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个方面整体、全方位地推进,这也正好符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位一体”的战略推进格局。任何体系、制度的建立必须有深厚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之一的法学理论体系同样如此。它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为实践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會科学的法学理论体系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停留在纸上的理论只是一纸空谈;只有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之中,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理论才能得到确认;同时理论也可以在不断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法学理论体系对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由此,笔者认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首先,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基础法学理论研究结合起来。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所以,科学体系的构建应当从最基础的理论进行夯实,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亦是如此。


  从历史层面看,我国封建制度历史悠久,法制思想扎根很深,而现代法治思想的发展才刚刚开始不久,法治理论方面的研究严重不足。更不用说这种现代的法治思想还是被动接受的。所以如果想由上而下一步到位地将传统的“法制”转变为现代的“法治”是不可能的,只有从法学教育上、法治人才的培养方面进行着手才有实现的可能。从内容层面来看,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的层次不深,基础理论研究薄弱。这是因为我国现代化法治思想主要受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之前也提到,这种现代化的法治思想是从国外流入的,我国接受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理论研究,多侧重于制度上面的借鉴,很多基础的理论都没有吸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一项制度没有深厚的理论支持,影响最大的就是实践中会出现问题。比如本来应该是无罪的,结果因为法律解释的问题或者因刑讯逼供而认罪,就出现了冤案、错案;本来从理论上来说只是民法上的问题,因为界限不明,用了刑法定罪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是一个非常大的框架,而基础的法学理论研究是它最最重要的基础。如水滴石穿的道理一致,一滴水对石头的打磨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一滴一滴的水一直一直地打磨,终将石头洞穿。一项小小的法学理论研究,有时候几乎对实际的审判活动没有任何影响,或者说实际的审判活动没有这项理论的知道也是这样判的,但是越来越多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之后的结果,就是我们法学教育的一大进步,是我们法治观念的进步,法治化国家的建设的脚步会更快,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指日可待。


  其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要充分体现中国的特色、中国的风格、中国的气派。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特点、自己的国情、自己的目标。俗话说“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德国、日本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他们是发达国家。中国的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告诉我们,照搬照抄国外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是不对的,即使是和我们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的经验,也是不适合我们中国的,更不用说在法学理论领域,照搬照抄资本主义国家的德国日本的法学理论制度了。他们先进的理论成果我们不能直接拿过来,而是要同中国的具体国情、具体问题、现实状况相结合。


  面对现阶段我国的战略部署和国际环境,我国的特色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应当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出解决问题的中国方案,就要坚持中国人民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国的历史传统告诉我们,中国长久以来都是德治法制相结合的法文化传统。“出礼则入刑”,这里的“礼”就是指的道德。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一直是法学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内容,所以我们在借鉴他国现今的立法经验、理论研究的时候,可以将这组矛盾的衡量放进去,再加上其他因素的考量,综合得出的结果才更加适合中国的国情。


  第二,理论创新。创新是科学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我们在促进鼓励科技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尤其是法学的理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般来说,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基本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现代社会,每一项新的技术的出现都会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而法律对新生事物的调整基本处在空白状态。举例来说,一项新型毒品被研发出来了,只有当受害人出现后,法律才会后知后觉,将其列入毒品的范畴。这个例子就和“毒品”的法律解释的范围有关。


  第三,结合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研究的成果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具有说服力、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这些都需要实践来进行检验。法学理论是要发展的,固步自封、一尘不变最终只会被淘汰,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中国一直在发展,国情也一直在变化,法学理论研究要发展,就要跟上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跟上国情变化的步伐才是真理。这里说的理论研究就应该是活跃的,因为思想是活跃的;制度研究层面应该也是灵活的,但制度设计层面应当保持一定的稳定,朝令夕改不可取。


  最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高校的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结合起来。青年学生在大学阶段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对法学理论的接收将对他们的为人处世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同高校的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结合起来。法学的理论体系与高校设置的法学课程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材体系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理论体系水平不高,最后投入到社会上毕业生的法学素养也是不高的;理论研究水平上来了,但是教材没跟上,学生们学的那么都是旧的理论,旧的观点,进入社会则会跟不上。要培养出优秀的法学人才,这几个因素要同时抓,共同推进,一体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上就提出了对法学教材编写的要求,即組织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因为由国家统一编写的课本可以全面、精确反映当前阶段的马克思主义的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成果,然后“形成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法学教材体系”。同样的,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法学课程体系的完善也要跟上,优秀的学科体系建设搭上完善的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的结合,三者相辅相成,切实全面推进。鼓励和倡导高校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制定相关的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并将此项工作列为高校法律类学位评估的重要内容,以确保高校学子全面的系统地接收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体系,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始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整个格局,同时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张宁宇(1995-),女,江苏南通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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