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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学”模式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推动和变革

来源:UC论文网2020-11-12 13:22

摘要:

  摘要: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可以预见的是人工智能必然进入我国的法学教育领域,形成一种“人工智能+法学”的教育模式。这种人工智能和法学教育的结合,给法学教育带来个性化学习、虚拟导师、虚拟场景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风险、职业影响、教学方法改变等挑战。但它能够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改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人类独有的法学能力。  关键词:法学教育;人工智能;法...

  摘要: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可以预见的是人工智能必然进入我国的法学教育领域,形成一种“人工智能+法学”的教育模式。这种人工智能和法学教育的结合,给法学教育带来个性化学习、虚拟导师、虚拟场景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风险、职业影响、教学方法改变等挑战。但它能够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改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人类独有的法学能力。


  关键词:法学教育;人工智能;法律职业


  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8-0113-03


  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在这份规划中,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X”的复合专业培养模式,其中,法学也在这个行列中,因此法学教育的变革已经势在必行。法学教育在这种新时代下,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探索出适应时代要求的变革方向。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


  最近有一个很流行的词汇叫“ABCD”,A指的是Arti.cialIntelligence(AI)人工智能,B指的是Blockchain区块链,C是cloudComputing云计算,D是Date大数据。这个流行的说法表明,很多新技术已经切实地发生发展起来,服务于我们人类社会了,并在探求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


  人工智能这个概念在近两年成为大热词汇,但是它并不是最近才被提出来的,实际上距离它首次被提出已经过去了60多年。人工智能(Arti.cialIntelligence)这个概念最早是在1956年被约翰·麦肯锡这个年轻人在达特茅斯学院的暑假研讨班上提出来的。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并不顺利,在60多年间经历过起步发展、反思发展、低迷发展、稳步发展和蓬勃发展的阶段,由最开始的时候人们的好奇兴奋,后来提出了一些无法达成的目标,进入了反思阶段,到互联网的出现以后,人工智能开始走向一个历史新高峰。


  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简单来说,人工智能就是指由人制造出来的系统所表现出来的智能。研究者普遍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主要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目前弱人工智能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搜索引擎、美联社和腾讯合作尝试的“机器人记者”、实时在线地图和siri手机语音助手等等。我们目前正在进入强人工智能的阶段,强人工智能可以像人类一样应对更多较深层面的问题,同时还具有自我学习和理解复杂理念的能力。超人工智能指的是各方面都比人类强的,包括科学创新、社交和通识技能方面,我们离超人工智能还有很远的距离。


  (二)人工智能目前的发展境遇


  AlphaGo战胜了世界围棋冠军的事实使得人工智能再次成为大热词,人工智能经过60多年的发展总体上还是处于初级阶段,但是无可否认,人工智能是具有广大的理论空间和科学技术创新空间的,并且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我国,人工智能已然發展成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我国目前已经有超过10万的科技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人工智能领域的学习、研究、开发和应用。它的发展必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也对其他学科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人工智能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和困境


  “时间就是时代的口号。”我们已经进入人工智能的新时代,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深刻地影响社会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它也给我们的法学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和困境,需要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地变革,以适应智能时代的新发展。


  (一)人工智能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


  发展人工智能目的不是为了取代人类,而是为了帮助人类。人工智能可以提高经济产能,人们就可以从这种机械、复杂的劳动中脱离出来,从而有更多精力进行创新和思考。因此相对应的,在法学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的意义也不是为了取代教师,而是为了协助教师使教学变得更加丰富和高效。人工智能可以应用在法学教育中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个性化学习


  麦格劳·希尔教育(McGraw-Hill)正在开发数字课程,运用人工智能为每个学生创建适合自己的学习体验。这其实是“精准教育”的教育模式,“精准教育”是未来教育的大趋势。几千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和有教无类的思想,但是由于客观环境的限制,始终很难得到真正的实现,但是人工智能的出现可以使之得到真正的实现。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班级有50名学生,不仅每个学科的成绩各有不同,即便是成绩相同的两个学生,掌握的知识点也不可能完全一样。想象一下,如果有位老师能记录每位同学这一学期的所有测试、案例练习、考试成绩,了解每位同学的生疏章节、知识点,并给每位同学安排针对性不同的练习作业,那么对于提高学生的成绩一定会更加有效。这单单靠教师一己之力去完成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因为我们人类的记忆力是有限的,但是在人工智能的时代,这是完全有可能依靠人工智能去实现的。


  人工智能会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学生了解知识的程度给出相关的数据资料,并且人工智能会知道应该怎样去考核学生的掌握程度,以及采用怎样的教学方式让他们比较易于接受等等。人工智能还可以保存学生相关信息,以便可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给予他们相应的帮助。同时人工智能可以利用大数据的作用,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程度和特点,从而为个性化学习提供充分且恰当的依据。人工智能可以把课堂的主流教学从“从原理到应用”转变到“从案例到原理”,同时学习多个案例,这种学习方法对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点能起到更加良好的作用。


  2.虚拟导师


  虚拟导师基于教育大数据的帮助,可以让计算机模拟教师的经验方法,为各种水平不一致的学生传递知识。同时他们可以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和自然语言处理来实现由AI扮演导师的功能,代替教师给学生提供基础的专业知识。虚拟导师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及时指导、反馈和解释,培养学生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培养学生自我进行调节、监测和解释的能力。


  虚拟导师的全面推广,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改善教育资源不平衡的情况,我国的一线大城市汇聚了大量的优秀教师,师资资源丰富,但是在相对经济落后的地方缺乏大量的优秀教师,虚拟导师的出现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3.教育机器人


  教育机器人可以提高学生信息技术能力,它的广泛投入使用可以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从而提升智能时代的竞争能力。机器人教育主要应用于学习法律基本知识,学习问题解决等等。随着机器人技术的不断提高,教育机器人作为一个学习工具的潜力会被开发得越来越深入,它应用的范围也会随之越来越多。经过智能时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教育机器人对法学教育的帮助将会越来越大,通过多功能达到教学的目的。


  4.基于虚拟现实的场景式教育


  智能时代,学习的情景可以实现在校学习、户外学习和家庭学习的三维无缝连接,能够突破时空界限,实现全时空融合的学习情景。人工智能创造逼真的模拟场景,让学生可以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并且在这种相对真实的场景中作出相应的互动反應。比如可以创建一个虚拟法庭,在这个场景里面有AI的法官和检察官进行虚拟的案件演戏,学生可以通过这个过程了解庭审,学习辩护的相应技巧,这对于我们的实践教学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人工智能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1.法学教育将面临人工智能带来的法律风险问题


  人工智能会导致最后产生极化社会,人工智能使法律滞后于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使把握先机的人获得巨大的边际投资回报。并且,数据是人工智能世界最重要的资源,将会导致个人隐私的问题和个人自由的问题变得突出,这就会使得法律专业的职业者的知识结构会迎来颠覆性的改变。这对学科知识结构带来了新要求,一方面需要提高人工智能法律技术知识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提高的是人工智能法律规制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力。


  2.法学教育将面临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影响问题


  传统上的法律行业一直需要人力资源的大量投入,容易导致投入过大产出过少的问题。因此在一些简单而重复的工作中,就有可能由人工智能去代替,从而提高整个法律行业的工作效率。比如说在法律助理书、书记员的工作就完全可以让人工智能去完成,在法律文书写作、向起诉人提建议等等的协作沟通工作还不能完全由人工智能去替代。对于一些相对复杂难处理的场景,需要我们人类对规则进行分析,甚至需要对一些价值进行大小地权衡,这些都是人工智能很难代替人类去做的事情。


  3.法学教育将面临人工智能对教学方法的改变


  当下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主要采取的教学方法还是以讲授为主的,其他的一些方式如案例讲授法和小组讨论等方式只是少量采用。目前的这种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注重对法律方面的概念、原则和规则等等的讲授,教师仍然是作为课堂的主角,优点是教师能够掌握整个教学活动的主动权和节奏,但是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性,整个教学活动过分注重教师的角色,学生课堂的活跃度降低,气氛沉闷,学生的积极性不够。


  三、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推动和变革


  (一)教师应保持初心,及时转变角色


  人工智能并不能取代教师的角色,但是在人工智能的时代,教师的角色和方式势必会发生改变。在人工智能的时代,教师可以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构建和谐关系和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教师在这种时代下,必须转变自己的定位:一是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始终以学生为中心,除了传统课堂教学以外,通过远程教育、在线教育等方式,打破时间与时空的界限,实现深度学习和机器学习。二是秉持法学教学的实践性、场景性的特征。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发扬法学传授精神,传授法学的分析框架和机器学习无法替代的隐性知识,克服人工智能的局限。


  (二)应及时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我们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已经可以看到法学教育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发展趋势,就是打造“人工智能+法学”的新型复合专业培养模式。我们国家目前法学教育是四年时间的法学本科,这样的模式如果不转变,日后是很难适应人工智能主导的社会的。相比于现在的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也会有所改变,一些重复单调的工作就有可能被弱人工智能所取代,所以法科生的教育模式也需要转变。


  国外的法学教育已经开始研讨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显性影响与隐性影响,探索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更加注重对法科生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培养。比如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成立了技术、机器人、人工智能和法律中心(TRAIL),该中心致力于研究与信息技术的使用和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主要有两个模式:一是素质教育,以人文、自由和专业教育为教育的主要方面;二是职业教育定位,以培养法律行业人为目标。我们无可回避的是,智能时代的法律职业即将面临种种挑战,因此法学教育培养模式必须作出改变,“人工智能+法学”的复合专业培养模式必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首届人工智能法学教育论坛中尹超副教授指出,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的使命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法科生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应该在巩固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增加自己在人工智能方面的知识,如大数据、云计算和计算机等等的训练。同时应该具备运用人工智能相关软件的能力,多个方面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人工智能新时代的要求。


  (四)培养作为人类独有的法学能力


  人工智能虽然是人类发明的产品,但它无法满足自创性和意义建构的判断,既不可能具有现象意识,也不可能具有自主性和意向性。尽管在某些方面,人工智能比人类还要“聪明”,但既不会超越更不会取代人类。虽然在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不会取代人类,但是作为法科生,仍然不仅需要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也要了解一些实践知识,如法律和商业活动是如何受到市场的影响的,同时还必须能够熟悉应用人工智能去提供咨询服务、分析案情、预测案件结果、管理法律事务的能力等等。因此,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势必发展为培养既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术,又要善于思考技术伦理的未来法律人。


  很多东西仍然是人工智能替代不了的,学生虽然可以在人工智能的时代里利用人工智能来检索任何的知识,但是人工智能无法告诉学生如何去思考,也无法告诉他怎么去思考,也不能告诉学生前进的意义和方向。学生真正需要的是很多没有生命力的东西背后所展现出来的强大思维逻辑和经验总结。


  结语


  未来已侵入现在的生活,作为法学教育界,必须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对法律实践产生的巨大影响,端正态度正视未来,才能真正处理好这些关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类更能感受到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的福利和美好。


  作者简介:王斯彤(1989—),女,汉族,广西梧州人,广西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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