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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翻转课堂的教学实践与优化对策

来源:UC论文网2020-11-24 13:10

摘要:

  摘要刑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传统刑法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手段较为单一、教学设计创新性不足以及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的问题。“微时代”背景下,在刑法课堂教学过程中采用翻转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的优势,积极实现从“先教后学”到“先学后教”的有益转变,将促使学生积极、主动进行学习,实现学生对于刑法知识的内化。  关键词刑法教学翻转课堂教学实践优化对策  基金项目:2019年度海南...

  摘要刑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传统刑法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手段较为单一、教学设计创新性不足以及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的问题。“微时代”背景下,在刑法课堂教学过程中采用翻转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的优势,积极实现从“先教后学”到“先学后教”的有益转变,将促使学生积极、主动进行学习,实现学生对于刑法知识的内化。


  关键词刑法教学翻转课堂教学实践优化对策


  基金项目:2019年度海南省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微时代”翻转教学模式在刑法教学中的构建与应用(HNJP2019-12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文超,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1.166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的刑法课程教学,以教师讲授知识点为主,学生若缺乏足够的预习,将难以有效参与到课堂的教学活动中。在今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导致线下教学转向线上教学。虽然教学的平台有所区别,但教学的方式还是以传统刑法教学为主。学生课后普遍反馈,教学的效果一般,普遍感觉没有掌握好知识点。课程教学是学生与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通过转变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或可能够实现教学效果质的飞跃。对此,有必要采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转变刑法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更新教师与学生的教学角色定位,促使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提升学习的成效和知识的内化。本研究创新提出“微时代”翻转混合教学模式为刑法教学服务的理念,同时也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革新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与方法。顺应大数据时代下的社会发展与现实需求,通过“翻转课堂”的方式转变学生的学习习惯,为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提供理论指引。


  二、传统刑法课堂的教学痛点


  传统刑法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明显阻碍了刑法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故有必要深入剖析现实存在的问题,这将为完善教学模式建议的提出奠定可靠基础。


  (一)教学手段较为单一


  刑法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刑法作为一门知识性和专业性相对较强的课程,教学的目标不仅要求学生对于知识框架和知识要点有较为清楚的掌握,而且要求学生能够运用刑法知识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这需要通过架构知识体现,细化知识要点等手段对刑法课程进行规划,这才能够将法学的基础知识和刑法的专业知识相结合,让学生将法理的抽象概念和刑法的具体知识相融合,提高问题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在传统的刑法课程中,教学形态相对固定。这体现在刑法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讲授甚至有可能达到全部课时。①在这样的氛围当中,课堂气氛较为沉闷,学生对于新知识、新观点缺乏求知欲望,以至于难以通过课堂教学达到预期目标。


  (二)教学设计创新性不足


  在传统的刑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多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导,学生学习的时段晚于教师讲授,这导致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足。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转變,可以将知识内化的环节,由之前的课后实现提前至课堂上。诚然,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需要通过多次、反复的学习,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这对于我们教师而言,即是要求如何通过组织课堂活动,提升教学环节的成效性,将刑法课程的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促使学生进行自我学习。同时需要思考,针对于刑法课程的线上教学活动,如何通过重新设计教学环节,实现教学模式的转变和教学成效的提高。教学设计的创新性不足,不仅造成了教师对于授课过程的疲倦,也会明显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阻碍,对于刑法课堂教学乃至法学课程的教学都会造成显著的影响,故有必要针对教学设计创新性不足的问题进行修正。


  (三)教学资源相对匮乏


  在一般的刑法课堂教学活动中,对于信息化平台提供的资源利用率并不高。在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的教学过程中,基于MOOC、SPOC的优质网络课程,给予了刑法课程教学更多的选择和更多的转变。这体现在:网络平台资源的运用,打破了传统刑法课堂依赖于本校教师授课的限制,学生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聆听到更多知名教授的授课,拓宽了学生的见识度和知识面。并且,通过网络平台资源的运用,克服了以往刑法教学的固有弊端,即可以反复观看学习。能够针对学生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因此,在翻转课堂的教学实践中,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发挥智慧教学工具的积极作用,并且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刑法课程实际需要重新建构合适的教学计划。


  三、基于翻转课堂的教学实践与优化对策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具有的颇多益处值得我们教师积极借鉴,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利于学生知识内化等。在“微时代”背景之下,可以通过对网络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的合理利用,积极促进教学模式的有益转变和教学方式的重要更新。


  (一)刑法课程翻转教学的实践经验


  “翻转课堂”(Flippedclassroom)在2007年起源于美国科罗拉多州,是慕课在基础教育领域应用的一种模式。“翻转课堂”指以互联网为依托,学生可以在自己家中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课堂的功能则由知识传授转为师生、生生间的互动交流,答疑解惑、知识运用等功能在交流中得以实现,从而获得比传统教学模式更好的教育效果。翻转教学模式“配方”新颖,以问题为导向,体现时代特色和社会焦点;“工艺”精湛,将教师、学生和课堂主体紧密结合;“包装”现代,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体现高校教改的成果。“微时代”背景下,教学资源呈现网络化、平台化和信息化的趋势,刑法课程的翻转教学积极采用线上资源,将刑法课程教学的方针定位为“先学后教,以学定教”。旨在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强调学生的课前预习、主动学习的积极转变,将教学形式进行系统优化,丰富刑法教学内容的丰富化和结构化。②通过刑法课堂翻转教学实践的开展,总结的经验如下:


  第一,依托智慧教学工具,保障在线翻转课程的教学资源。翻转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多元化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刑法课程的教学模式转变,依托于多个智慧教学工具,让学生在体验式教学的环境中实现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方式的优化,树立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自我思考与批判思维,实现学以致用。


  第二,师生角色的转换,将教师定位于知识引导和课程组织。在翻转教学的模式中,任课教师可以依据本周教学的内容,设置相应的教学情境,通过向学生传达教学任务和成效要求。授课教师采用提前筹划和细心组织的方式,并针对学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点,以多样化的形式进行交流,实现学习成效质的提升。


  第三,教师及时反思课程不足,定期与同事交流经验。前述提及,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刑法课程的教学工作,更离不开教学经验的反思与交流。对此,刑法授课教师不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与其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而且可以向其他高校的优秀教师求教。在平时,教师可以通过撰写教学日志,以及时记录教学过程中的体会,反思教学过程中的不足。


  (二)刑法课堂翻转教学的具体优化措施


  其一,教学形式及教学流程的优化升级。网络教学资源及教学平台的实施与运用,将极大推进线上翻转教学模式的展开。同时,刑法教学资源呈现丰富化,不仅可以通过多媒体形式进行学习,而且可以根据学生和教师的需求进行定制,实现个性化和智能化。在教学资源实现重大转变的环境下,教学流程有必要展开进一步的优化。前述提及,传统刑法教学方法是先教后学;翻转教学模式下,教学模式或可转变为先学后教或是以学定教。③在日常的教学当中,注重学习规划、学习方法、知识框架的引导,在教学环节下增设刑法案例剖析、刑法观点辩论、分组研究讨论等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现学生和教师角色的逐步转变。


  其二,合理设计教学方案。翻转教学模式下,学生是课程学习的主力,教师更多的是起到引导、指点的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合理设计教学方案,如导学等,实现应有的教学效果。具体而言,就《刑法》课程而论,前述提及的教学资源、教学平台都是基于教学设计的需要而进行取舍,应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有益选择,不能为了实现翻转教学而生搬硬套。在《刑法》课程的导学部分,应根据每一章的知识内容进行设计,如根据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阶段设计不同的导学内容,让学生清晰地明白知识点的架构、关联和运用,最终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效。


  其三,不断提升刑法教师的专业视角。在以往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对于专业内容的理解程度决定着教学的水平。在翻转教学的环境中,更加强调教师对于学生的引导和指点。并且,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法条的理解与运用,都离不开教师的司法实践。因此,教师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自己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水平。对此,建议持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如鼓励学院法学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利用课余时间参与案件的办理,从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作为办案经验分享给学生,让学生明白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是怎样的情形,更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再有,适时安排法学教师到检察院、法院系统进行挂职锻炼,通过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让法学教师了解司法系统的运转过程,亲身体验我们国家司法改革的优势。


  总之,法学教师有必要走出高校参与到办案的过程之中,将更有利于教师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最终提升教学的能力和效果。


  四、结语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并且刑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刑法课堂教学的效果好坏影响着法学专业点的评估成绩。传统刑法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阻碍了教学效果的提升,如教学手段较为单一、教学设计创新性不足以及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等问题。在微时代背景之下,网络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的日益丰富,充分利用上述资源将积极推动刑法教学模式的有益更新。采用翻转教学模式,将积极实现从“先教后学”到“先学后教”的重要转变。同时转变教学思路,将教师定位于知识引导和课程组织,并且持续提升教师的理论高度和實践水平,最终实现刑法教学效果的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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