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网 > 论文宝库 > 法学法律类 > 宪法论文 > 正文

基于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审视

来源:UC论文网2020-12-07 10:05

摘要:

  摘要:财产权作为法律体系重要内容,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既受到我国宪法的规范,又需要我国行政法的保障与支撑。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行政法与宪法作为我国公法形式,在法律实施中功能相同,两者在法律手段运用中期实践性、原则性形成密切相关性,都在公民公共财产权保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效度。对此,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与行政法之间关系,提出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完善...

  摘要:财产权作为法律体系重要内容,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既受到我国宪法的规范,又需要我国行政法的保障与支撑。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行政法与宪法作为我国公法形式,在法律实施中功能相同,两者在法律手段运用中期实践性、原则性形成密切相关性,都在公民公共财产权保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效度。对此,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与行政法之间关系,提出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完善策略。


  关键词: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行政法;宪法


  一、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与行政法之间关系


  (一)宪法与行政法原则上的关联性


  在公共财产权保障中,宪法规范具有不可取代的效度,其以法律实施原则为基础,肩负重要的公共财产权保障作用。从法律层面而言,宪法法律实施的原则与行政法法律实施原则的关系是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性,是我国法律体系得以实施的根本保证,有效的保障公共财产权,确保公民财产安全,依法治国,维护我国社会稳步发展。


  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宪法体系的根本价值并没有任何的改动,但通过对宪法的四次修改中,宪法具有一定的变化,其法律实施原则为:一是公共财产权保障的权利与义务原则;二是公民法律主权原则,换言之,是法律的为人民服务的,以公民需要实施法律;三是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实施手段以公平性为原则,推进宪法更好的保障公共财产权;四是社会主义法制性原则,社会主义的发展应立足于法律体系,以法律体系规范社会主义发展形式,彰显法律在社会主义中发展的价值;五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指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法律的实施应顾及公民集体意见,推进法律的实施,法不制众,即使该法律原则的诠释。宪法法律实施手段原则的明确,使宪法在法律实施中彰显一定的开放性,这为行政法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促进公共财产权合理保障。与此同时,宪法法律实施手段原则的明确,为行政法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以及公共财产权保障原则的明确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我国法律治国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宪法与行政法实践上的关联性


  从法律视角来看,任何法律体系的形成都需要面向社会、现实,推进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可以说,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是公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有效的维护公共财产权。在法实政论中,宪法法律手段的实践为宪法案例。但从我国法律在社会发展层面来看,由于我国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度不足,宪法案例并无本土宪法实践。但这并不代表我国宪法不存在宪法实践,是因为在宪法法律实施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宪法事例,这些事例在宪法的作用下,发挥类似与宪法案例的作用效度。我国宪法在实施中,具有一定的宪法案例实施效度体现在:首先是与宪法密切相关的行政法案例。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与我国行政法关联密切,在宪法法律实施中,两者法律实施手段、原则类似,宪法案例实施容易与行政法进行混淆,以行政法来保障公共财产权,以行政法代替宪法法律实施权益。与此同时,宪法在实施中,与行政法之间形成两者规范内容互补形式,进一步维护公共财产权。其次,因宪法所拟定的案例事项,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与行政法进行融合性。这类事件通过公民的参与,推进宪法的实践,彰显宪法在法律实施的权威性,推进我国法律手段实施的有效性,以法律维护社会发展。


  二、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完善策略


  (一)完善宪法对公共财产权保障制度


  基于我国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以法律手段,促进公共财产权保障,首先需要完善宪法对公共财产权保障制度,以此制度推进宪法在公共财产权保障中的法律实施价值。在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对公共财产权保障制度的完善,首先需要树立公共财产权平等保护思想理念,以宪法体系为导向,推进宪法中公共财产权保障制度的完善,彰显宪法在我国公共财产權保障义务性、权威性,增强法律实施的平等性,使宪法实践得到人们的认同。其次,宪法针对公共财产权保障制度的完善,应将公共财产权上升为公民的根本大法,以此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是一种人权形式,也是宪法手段实施的基础。


  (二)正确认知公共财产权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针对公民财产权保障而言,不同的法律体系具有不同的诠释,也是以不同的法律手段进行实施。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构建公共财产权的行政法制度体系,需要明确公共财产权保障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以此其契机,有效的运用行政法确保公共财产权。从法律意义上来看,一方主体并不具备包含另一方主体的财产的责任与义务,只有涉及到财产侵害案例中,才能够对另一方主体的财产进行保护。然而,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行政主体肩负不得实施违反的公民财产侵犯行为,在实施违反的公民财产侵犯行为,不仅要承担公民财产权的义务,更要对公共财产权保障。因此,在行政法实施中,应明确公共财产权保障在其中的地位,以此推进法律手段实施的有效性。


  (三)完善公共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宪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手段实施,需要完善公共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明确公共财产权保障在宪法、行政法中的地位。公共财产权保障针对政府义务而言,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自我实现权力,另一类为依靠政府履行的法律权力。因此,政府应在法律实施中,为法律实施提供保障,推进公共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体现宪法、行政法在公共财产权保障中的作用效度,彰显我国法律的权威性。


  结语


  综上所述,宪法是我国的大法,不同于其他法律形式,而宪法的规范也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彰显基本法律价值。基于宪法与我国行政法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我国公共财产权保障视域下,需要以我国宪法的规范,以我国行政法为支撑,促进公民财产权的合理性保护,发挥我国法律实施效度,进而以法律促进我国社会稳步发展。

核心期刊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