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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科法学教育的理念重塑

来源:UC论文网2021-10-11 10:05

摘要:

  [摘要]在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情势下,学生“入学即入警”,而且伴随着学习时间紧凑的特点。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如何突出自己的职业教育特点,形成真正有效的、面对不断转型执法环境的、短时间有效培养“实战能力强的公安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模式?拟从三方面提出建议:其一,通过“校局联动”模式,开设公安执法综合训练课程培养学生学会执法;其二,深化法的价值观念学习,增强学生执法裁量能力;其三,形成有教学、科研、服务...

  [摘要]在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情势下,学生“入学即入警”,而且伴随着学习时间紧凑的特点。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如何突出自己的职业教育特点,形成真正有效的、面对不断转型执法环境的、短时间有效培养“实战能力强的公安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模式?拟从三方面提出建议:其一,通过“校局联动”模式,开设公安执法综合训练课程培养学生学会执法;其二,深化法的价值观念学习,增强学生执法裁量能力;其三,形成有教学、科研、服务三重能力的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提升课程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键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专科法学教育;校局联动;模块课程组


  一、问题提出


  我国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在改革和发展上仍然存在一个虽已引起广泛重视但远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公安法学教育与教育目标之间、教育实践与公安实际工作之间的游离现象还普遍存在,公安专科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点仍不凸显。2008年,根据《中发[2008]19号》精神,由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国14个省(市、区)开展了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从专科教育层面来看,此次改革特点之一是学生入学前就参加公务员考试,入学后就具有公务员身份,即“入学即入警”。特点之二就是学制仅2年,可能会降低人才培养的质量。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地给以往的公安专科法学教育秩序造成很大冲击,教育实践与公安实际的游离态势必须得到纠正。


  二、在改革情势下的理念重塑


  (一)“校局联动”教会学生如何执法


  “校局联动”实质就是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机制的延展。公安机关需要什么样的执法技能,教师就教给学生什么样执法技能。美国警察院校在法学课程HKhOd2MlsIknifP7qf/vzPqICyaIWhaxRss+/dgai+A=设计上强调实用性和实践性,内容涵盖刑法、证据法、宪法、逮捕法、搜查和没收程序、公民权利和义务。香港警院是直接将法条转换为技战术,用什么就教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极富操作性。对于本国内地而言,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必须紧密衔接公安实际执法需要,开设公安执法综合训练课程。此种课程从内容上来看,必须包括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常见民事案件调解综合训练三部分。课程必须完全贴近公安执法办案实战,要求直接从一线采集、选取真实案例卷宗,是一种真实警员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常见民事案件调解的一种仿真实战训练,至少80%以上为实战操作训练。对学生而言,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两个层面的法律知识。其一,直接法律知识,包括刑事诉讼法、刑法、证据学、公安行政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内容。其二,延展法律知识:侦查、审讯、刑事技术、公安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教学方法上,要求借鉴香港警察训练模式,采用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工学交替、仿真训练法等实战训练法。由此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来教会学生学会执法,如熟悉基本的法律文书写作、善于在执法过程中与普通公民协调与沟通、清晰明白和有条理地表达意见的能力等。


  (二)深化法的价值观念学习


  学生已经是警察、以及培养节奏紧凑的情势下,使他们确立人权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程序观念和公共责任观念等应属亟需。现实人民警察的执法环境需要在公安专科法学教育中深化法的价值观念课程。而培养具有现代职业精神的警察,单靠法律知识的简单传授是不够的,需要设置旨在引导学生深度理解法的价值观念,以及对法律问题展开批评性思考的专题性课程。以警察裁量(PoliceDiscretion)的控制为例,由于“裁量权是警察工作的核心”,而且由于警察部门具有的特别的性质,裁量权在行政层级中越是向下就越多。警察裁量不但不能完全用规则来限制,反之,通过警察裁量才可实现执法的“个案正义”。深化法的价值观念学习,才能引导学生日后工作更恰当的行使警察裁量,实现个别化正义。由于培养节奏紧凑,可通过开设“专题讲座课程”的形式,譬如开展专题讲座课程《公安行政执法前沿问题研究》、《公安刑事执法前沿问题研究》以及《公安民事调解前沿问题研究》等,来深化学生知识层次、开阔视野,内化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我学习能力等,使之合理解决将来警察裁量中可能遇到的困惑。


  (三)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


  公安专科法学教育教學实践一方面要实现“两条路径”即:“学会执法”与“具备相应法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就要求公安专科法学教育必须以民警在日常警务活动中最常用、最基本、最重要、最实用的法律业务技能为基础,开发出符合公安实战需要的“专业执法能力模块”,并按模块来设置能适应“两条路径”的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并至少涵盖如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民事案件调解能力模块等领域。教学面上,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通过“专业执法能力模块”教会学生学会执法。模块式教学模式能突出“实作”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做合一”的教学理念。同时深化法的价值观念的学习,将法的价值观念融入实作。每一个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打破学科界限,以常见典型案情为基点;以单项执法仿真实训(夯实单项执法技能)为第一阶位训练,如刑事诉讼法中的“搜查与扣押:制作《扣押物品中、文件清单》等训练。以综合执法仿真实训(实现独立顶岗执法办案)为第二阶位训练,如刑事诉讼法中的,将管辖、受案与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有关法律文书等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加以综合,编制1—2个专门的综合案例,交学生分析讨论,并展开辩论等训练。“法的价值”专题讲座为第三位阶训练。使学生在拾阶而上,循环往复强化中具备能力、熟悉现场、懂得执法。研究面上,既要研发“执法能力教学模块”,也要研发深化法的价值观念的“专题讲座课程”。教育团队(模块课程组)申请之科研立项既强调对公安一线的适用性,也强调与专业教学的一致性,还强调与公安一线的协同性。服务面上,“校局联动”,以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服务公安一线实践。


  三、结语


  总之,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专科法学教育要理念重塑,突出自己的职业特点,从三方面渐次着手,形成真正有效培养能面对复杂治安环境的“实战能力强的公安应用型人才”的公安专科法学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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