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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之价值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来源:UC论文网2022-02-27 09:31

摘要:

  摘要:刑法谦抑性原则尽管在我国学界关注较少,但其却具有极高的理论研究价值。本文通过对于其概念、内涵的探究,分析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并对其价值作出评价。  关键词:谦抑性原则;慎刑轻罚;人权保护  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概念与内涵  (一)概念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旨在通过最小的刑罚措施产生最理想的刑罚效果,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通常认为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罪与非罪范围的...

  摘要:刑法谦抑性原则尽管在我国学界关注较少,但其却具有极高的理论研究价值。本文通过对于其概念、内涵的探究,分析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并对其价值作出评价。


  关键词:谦抑性原则;慎刑轻罚;人权保护


  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概念与内涵


  (一)概念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旨在通过最小的刑罚措施产生最理想的刑罚效果,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通常认为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罪与非罪范围的限定。“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二是有关重罚与轻罚的限定。“凡是适用较轻的制裁方法就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规定较重的制裁方法。”


  (二)內涵


  刑法的谦抑性并不起源于我国学界,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日本学者宫本英修提出的,经日本法学家平野一龙深入阐述,而后逐渐被认可和接受。平野一龙将其内涵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刑法的补充性。即在适用其他法律不足以抑制违法行为时,才动用刑法;其二,刑法的不完整性。即刑法的规范作用有限,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三,刑法的宽容性。在其他社会统治手段不能完全发挥效用时,刑法也不必无遗漏的加以处罚。


  可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体现了“慎刑轻罚”的观念,其作为我国刑法的根本原则之一,与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互融合,共同发挥作用。


  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一)谦抑性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3条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RX77WUhDIBcv/6gg2Rt1LAj7emiHAD2SjKze4isii/U=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补充性内涵的体现。我国刑法是成文法,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基本要义,排斥适用习惯法,禁止不利于犯罪人的追溯既往,禁止类推解释,要求立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在订立和适用刑法时必须严守底线,能通过其他手段规制的违法行为,绝不适用刑法。


  (二)谦抑性原则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刑法》第4条确定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力求通过形式上的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尽可能广泛地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对谦抑性原则的内涵之二的补充和应对。


  (三)谦抑性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5条确定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不同于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和奴隶社会的等量报复,罪刑相适应原则彻底否定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暴力公平,主张行为人应根据其所犯罪行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并且在行为人主观态度良好或具备其他法定条件可以减免处罚,这些无不体现出谦抑性原则之宽容性内涵。


  三、刑法谦抑性原则之价值


  首先,谦RX77WUhDIBcv/6gg2Rt1LAj7emiHAD2SjKze4isii/U=抑性原则应贯穿于刑事法律的始终,成为其根本指导原则。尽管我国刑法对于谦抑性原则的贯彻并不是很彻底,学界对于这一重要理念也缺乏足够的重视,但其丰富的内涵和学术价值如果加以充分灵活的利用,并将对我国未来刑事法律的发展大有裨益。


  其次,谦抑性原则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刑法作为惩罚手段最为残酷、惩罚力度最为强烈的处罚方式,其本意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上升到宏观层面就是保护人权;尽管刑法的出发点是善意的,追求的目的也是合理的,但其本质上是通过损害法益来保护法益,在实践中难免会过度损害罪犯的人权和利益,这时谦抑性原则如果能够在与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相互配合下发挥作用,就会极大地减少冤假错案和轻罪重判悲剧的发生。


  最后,谦抑性原则利于促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法治化是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只有对立法、司法、执法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对适合我国国情、完善立法体系的理论理性地吸收借鉴,才能早日实现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


  四、结语


  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随着人的心灵在社会状态中柔化和感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与感受的稳定关系,就应该降低刑罚强度。”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更多地用包容和温和的姿态预防和解决犯罪问题,以柔克刚地诠释出刑法之真正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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