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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教育是合乎伦理的艺术

来源:UC论文网2015-11-03 18:34

摘要:

引论 (一)选题背景 1.黑格尔说: 代写硕士论文 教育的绝对规定就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正是通过这种教育工作,主观意志才在它自身中获得客观性,只有在这种客观性中它才有

引论
   
(一)选题背景
      1.黑格尔说:“写作硕士论文教育的绝对规定就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正是通过这种教育工作,主观意志才在它自身中获得客观性,只有在这种客观性中它才有价值和能力成为理念的现实。”他进一步指出“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认为“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由此,他得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为政府”办事的、有良好教养的合格的国家公民的结论。而为了培养这种合格公民,就要重点加强精神的培养等等。这些就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存在的一些教育思想精华部分。
      2.教育伦理即教育的伦理(Educational Ethic)就是指关于教育本身以及在教育过程、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问题。这样以伦理道德为视角重新审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教育思想,将有助于全面认识和理解黑格尔整个思想体系,也有助于丰富和完善中西方教育伦理思想,同时对我国当今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在中国,从戊戌变法时期就开始有了少量对黑格尔哲学的介绍,五四以后,贺麟、朱光潜、张颐、周谷城等学者开始较多地研究黑格尔哲学,对其著作的翻译工作也开始了。由于马克思主义是在扬弃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上产生的,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内,黑格尔哲学曾经一度受到相当的重视,在对其著作进行翻译介绍的基础上,中国学者诸如贺麟、杨一之、杨祖陶、张世英、王树人、姜不之、汝信、叶秀山等都对黑格尔哲学研究做出了贡献,主要论述集中于《康德黑格尔研究》、《论康德黑格尔哲学》,贺麟的《黑格尔哲学演讲集》和哲学史研究的有关部分以及黑格尔著作翻译中的译者导言部分,其中范扬和张启泰在《法哲学原理》的译者导言中,对该书的主要思想进行了归纳。他们主要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出发评价黑格尔哲学,也部分涉及黑格尔法哲学,但从伦理角度考察其教育思想的不多。在90年代以后,对黑格尔哲学的研究就相对较少了。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黑格尔都一度被认为是保守、落后甚至沙文主义的代名词,有中国学者指出,黑格尔甚至被当作“一条死狗”。尽管如此,在对其有限的研究中也引出了诸多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问题。就笔者所搜阅的范围来看,国内关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有:1.主要论文有程广安《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教育观批判》。李清富《黑格尔法哲学中的自由教育思想简析》。周健秋《简析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教育思想》。翟楠和李长伟《教育的伦理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道德教育思想探析》。柳谦《教育与人的伦理本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教育思想探析》。高兆明《自由视域中的教育》和《道德:自由意志的内在定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书札记》。宋希仁《“道德”概念的历史回顾一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随想》。贺麟《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和《黑格尔哲受演讲集》。邓晓芒《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观比较》等分别在各个方面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当然这些都集中于对其教育思想的单方面研究。2,相关书籍主要有樊浩的《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邓晓芒的《邓晓芒讲黑格尔》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兆明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导读))北京商务印书馆。前两本是从伦理学的角度阐述的。樊浩的著作是以黑格尔的伦理精神理论为基础,在体系中分别同时也是深入地讨论并归纳黑格尔伦理学说之后,希望扬弃黑格尔的伦理精神学说,建立新时代的生态型伦理精神。他强调了黑格尔对伦理学的贡献,赞同他伦理精神、伦理实体、道德伦理相区分同时将法、道德和伦理统一为有机体的理论,以及意志的自由运动产生道德一伦理一法律互动下的辩证发展的理论,并且运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力”的概念,赋予精神以新的能动性意义,提倡扬弃精神哲学的纯粹思辨性,使其更具有实践性与合理性。《邓晓芒讲黑格尔》用很大的篇幅讨论黑格尔法哲学,他在肯定黑格尔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的基础上,从自由和自由意志的概念出发,系统地阐释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并且区分了自由的几个阶段,归纳了黑格尔哲学的几个主要特点:包括能动性、辩证性、实体性和统一性等观点。高兆明教授的《法哲学原理》导读以读经典原著的两种基本方法:逐字逐句逐段注释性的读和掌握其基本内容要旨及其逻辑和思想方法这一读书理念为我们厘清《法哲学原理》的基本思想内容及其逻辑.力图以一种经过理解了的语言,介绍和把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基本内容。以黑格尔为出发点,展开对法哲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相关基本理论的基础性学术研究。高教授认为自由及其定在既是法哲学的全部思想的精髓又是理解其全部奥秘的向导。内在的否定性辩证法则是把握整个黑格尔法哲学思想内容的方法论钥匙。从而为我们阅读经典原著提供方法论指导。

    (二)国外研究现状:
      黑格尔之后的西方哲学,不讨论黑格尔哲学的很少,很多哲学家都是在批判黑格尔的体系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哲学的,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沃林在《文化批评的观念》中指出的,20世纪的一个基本哲学研究倾向是反黑格尔哲学。黑格尔哲学是哲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对于其法哲学的研究不是最多的部分,但也不少,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主要集中于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做出的,而恩格斯则做出了一个著名的判断,即黑格尔的伦理学,就在于他的法哲学。在批判的浪潮中,并非没有哲学家和其他理论家在继承和借鉴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而这主要集中在黑格尔所创立的市民社会理论的领域内,其主要人物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帕森斯、格兰西、伯耶尔、韦伯、哈贝马斯和哈耶克等,他们主要从政治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讨论市民社会理论,其中,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从市民社会理论出发,讨论了政治共同体的问题、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关系,以及理性国家的问题。哈耶克则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将黑格尔批判为一个极端唯理主义者,而极端唯理主义总是会产生对理性的背叛。哈贝马斯则是在其《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和《交往行为理论》等著作中,批判地借鉴了黑格尔的主体性和现代性思想,并在主体间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交往行为和商谈理性理论。在商谈理论中,他继承了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将社会的合理性建立在自由主体的联合的共同体基础之上。从共同体出发,也是近期较具影响力的社群主义的主要内容。查尔斯·泰勒的《黑格尔》则是对黑格尔思想的系统性解读,井且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泰勒敏锐地指出,黑格尔法哲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自由与理性的新秩序,以扬弃原子主义的自由,它的要素包括了理性的国家、共同生活、道德现实性和伦理。与泰勒一样,在新近出版的美国学者罗克摩尔的著作《黑格尔:之前和之后})中,也对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历史性和渊源作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在对法哲学的解读和评论中,提出黑格尔法哲学是极端现实主义和具体性的思想。德国的洛维特的((从黑格尔到尼采》、美国的罗伯特·皮平的《黑格尔的观念论》等著作中对黑格尔思想也有所涉猎。
      从国内外关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思想研究的回顾当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
      1.学者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经济思想,对伦理学的研究以及教育学的研究关注不足,尤其教育思想更少。
      2.在其有限的研究中,学者多致力于黑格尔教育、伦理思想的单方面研究,很少有人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即使在目前所有研究中国教育伦理思想史、教育伦理学的专著中都未曾提及黑格尔的教育伦理思想,所以说黑格尔是一个在教育伦理思想发展史上不被重视的教育家。尽管目前没有专门关于黑格尔教育伦理思想研究的成果,但是上述其它成果无疑为我研究黑格尔的教育伦理思想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可靠的理论来源。
   
(三)研究思路
      在极力倡导理性文明的今天,科技的突飞猛进,人们往往忽视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教育也往往成了工具理性的教育。本文试图通过黑格尔经典原著《法哲学原理》的深层解读、探究书中的教育伦理思想。全篇总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从教育的本质这一角度来论述黑格尔法哲学中教育伦理思想。包括1.人的本质是自由,自由又分为自在自由和自为自由。教育能实现自在自由与自为自由的统一。2.人性善恶论一肯定人性善并论述了教育实现了可能善与现实善的统一。
      第二章主要论述教育的过程。包括从抽象人格到理想人格的塑造过程,从原初天性转向精神天性的教化过程和从个体善走向社会善的价值追求过程。
      第三章主要论述教育的内容。包括理性教育,劳动教育,伦理教育等进行完整的精神教育。
      第四章主要论述教育的途径需要教育共同体共同完成。包括家庭教育,市民社会的教育和国家教育。
      第五章主要论述黑格尔书中教育伦理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和当代价值。历史局限性包括唯心主义的教育方法论,保守主义的教育目的论和形而上学的片面教学观。从有利于克服现代教育的两难困境,有利于用辩证的观点重新审视当代教育,有利于教育伦理学的形式合理性研究和当代“教育一伦理”的生态型建构等方面论述了黑格尔教育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四)研究的方法及创新
      就研究的方法而言,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方法论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拟主要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研究法。本文将致力于第一手文献,研读包括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相关的研究专著,并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把握其精髓。通过对文献的深入研读,以获取翔实的资料为课题研究奠定充分基础。
    第二.分析归纳法。本文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为研究核心,对其进行归纳和总结,得出思想中体现出来的研究方法,以便更深刻地了解和把握其思想的精髓
      第三.交叉研究法。由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这本书既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的内容又涉及伦理学的内容,所以本文将探索综合运用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研究视角对其进行研究,以期全面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第四.理论联系实践的方法。科学的理论源于实践,只有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才能永葆生命力。本文坚持在历史考察的基础上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进行客观的理论分析和概括,并同时紧密联系当前我国教育建设状况,对我国的教育改革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设想。
      就本文的创新而言:本文是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研究的一次尝试,可预见性的创造成果主要有三个:第一,系统、全面的研究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的内容。虽然学术界已做了一定研究,但大多是对其的概括性介绍,所以本文试图对其进行较为系统、全面、深层次的研究。第二.用辩证的观点分析其教育伦理思想,探索其方一法论的精髓。第三。把《法哲学原理》中的教育伦理思想放在新时期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解读,客观地评价其思想并肯定其思想的现实启示。

第一章 . 教育本质:塑造...................... 13-19
    第一节 . 教育是实现人的自...................13-15
        一 . 人的本质——自由 ........................13-14
        二 . 教育实现了自在自由与.................. 14-15
    第二节 . 教育的伦理基础是................15-19
        一 . 人性善恶论——肯定....................16-17
        二 . 教育实现了可能善与................... 17-19
第二章 . 教育过程:以教育对象人.......................19-28
    第一节 .从抽象人格到理想人.....................19-21
        一 . 抽象人格的伦理缺憾...................... 19-20
        二 . 理想人格的伦理品质........................ 20-21
    第二节 . 从原初天性转向精......................... 21-24
        一 . 教育去除人的自然质朴.........................22-23
        二 . 教育提升人的普遍性和......................... 23-24
    第三节 . 从个体善走向社会善.......................24-28
        一 . 教育的个体伦理..........................24-25
        二 . 教育的社会伦理........................ 25-28
第三章 . 教育内容:进行完整................ 28-36
    第一节 . 理智教育的....................... 28-30
        一 . 理智教育的基.................... 28-29
        二 . 理智教育的价.................29-30
    第二节 . 劳动教育的伦..................... 30-32
        一 . 劳动教育的道德......................... 30-31
        二 . 劳动在主体成长与成........................ 31-32
    第三节 . 伦理教育......................... 32-36
        一 . 伦理精神发展.......................... 33-34
        二 . 伦理教育的原则和.....................34-36
第四章 . 教育途径:有赖教育....................... 36-43
   ...........................................................    

结束语
  黑格尔是哲学大师里的大师,他是最庞大体系的构建者,是最艰深理论的创立者。在《法哲学原理》这部主要论述法的本质的著作中,黑格尔深刻认识到了人的理性本质或者说是精神性本质,认识到了教育在主观精神经由客观精神向绝对精神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黑格尔通过论述客观精神的自我运动过程,阐释了如何实现人的合理的存在方式,即作为“伦理”的存在。伦理是人的本质规定性,指的是个人意志与普遍意志的统一,个体只有作为伦理实体的成员,才能真正获得自由和解放。黑格尔指出最高的伦理实体就是国家,个人的伦理性体现在成为国家公民,培养公民离不开教育,因此教育是个人精神成长、获得自由的中介。以往,学界对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教育思想探讨不多,因此,进一步重视和梳理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无论对深化黑格尔哲学研究,还是探讨当今教育与自由关系问题,都显得十分必要。尤其在全球化、高技术时代的今天,人们的思想逐渐工具理性化,伦理的缺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构建和谐社会,实质上也就是要构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其中最主要的是个体心灵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建设人类美好的精神家园和指导人们向善。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教育伦理思想实质上就是培养人们的理性自由精神和指导人们向善的学问。他关于教育的本质、教育的过程和内容、教育的责任与实施等方面的深刻思想,至今对我们仍有重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因而追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探究其教育伦理思想的局限性和当代价值,对于我们这些后来者来说,不仅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也应当有一种超越的幸福感和自豪感。《法哲学原理》中的教育伦理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因此,对它的教育伦理思想的探讨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研究工程。相信随着对《法哲学原理》中教育伦理思想研究的不断深入,肯定仍有一些未知的思想、内容等待后人继续挖掘、改造和升华。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只能在以后的学习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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