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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与研究

来源:UC论文网2015-12-11 17:08

摘要:

摘要:作为多民族聚居区,重庆市各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分布广、类型丰富、数量多。随着重庆市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文化生态正

  摘要:作为多民族聚居区,重庆市各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分布广、类型丰富、数量多。随着重庆市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文化生态正发生巨大变化,造成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出现逐渐消失的趋势。目前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法规不健全和传承危机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加大经济投入、立法健全保护机制、及时普查抢救以及加强合作与研究这四个方面保护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民间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重庆市亦不例外。为了在现代化进程中寻找守护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重庆市根据文化部“中国民族民间保护工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一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正在各地蓬勃地开展起来。 
   
  一、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根据2005年4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按照这一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有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的,二者共同构成了不同层面:物质的形态直接体现文化的个性、壮美和可以感叹的成就,非物质的形态则表达了制造这种物质形态的技术、工艺和观念。它们互为因果,没有非物质的层面,不能达至物质的伟大,而没有这种物质文化层面的伟大,则无以体现非物质文化层面的意义和价值。 
  重庆市地处我国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同时也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多民族聚居是重庆的特点之一。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重庆市共有55个民族,总人口30522763人,其中汉族人口28539156人,占总人口的93%;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是除汉族以外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有1424352人,占总人口的4.6%;其次是苗族,有502421人,占总人口的1.6%;10000人以上的有回族;5000~10000人的有蒙古族等。重庆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布20个区(市、县),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和民俗等十大类别:(1)民间文学:有流传于九龙坡区的走马镇民间故事;(2)民间音乐:有川江号子、石柱土家啰儿调、南溪号子、金桥吹打、接龙吹打、梁平癞子锣鼓、鞍子苗歌、木洞山歌、秀山民歌、薅草锣鼓、酉阳民歌、小河锣鼓、后坝山歌、梁平抬儿调、土家斗锣、甘宁鼓乐、龙骨破抬山号子、五句子山歌;(3)传统舞蹈:有铜梁龙舞、北泉板凳龙、摆手舞、大傩舞、巫舞、狮舞;(4)传统戏剧:有川剧、梁山灯戏、面具阳戏、接龙傩戏、阳戏、余家傩戏、万隆杨戏、踩堂戏;(5)曲艺:有四川述评、车灯、川东竹琴;(6)杂技与竞技:有中塘向氏武术、木洞龙舟;(7)民间美术:有梁平木板年画、蜀绣;(8)传统手工技艺:有梁平竹帘、重庆漆艺、龙灯彩扎、荣昌折扇、荣昌夏布、涪陵榨菜、艺庐微刻、龙凤花烛、老腊肉制作、朗膝竹板桥造纸、纸竹工艺;(9)传统医药:有刘氏刺熨疗法;(10)民俗:有秀山花灯、丰都庙会、万盛苗族踩山会、塘河婚俗、尝新等。 
  流传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的民间故事,至今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其内容丰富,类型多样,主要包括神话仙话、风物传说、动植物传说、民俗传说、生活故事等种类,这些故事的内容十分广泛,蕴藏着厚重的远古文化信息,诸如巴人龙蛇图腾的传说,乃古代巴文化的重要遗存。走马镇于1990年被市文化局命名为“民间文学之乡”,1992年工农村被命名为“民间故事村”。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授予走马镇民间故事传人魏显德“中国民间故事家”称号。 
  著名的川江号子,是过去重庆境内江水系的船工们驾船劳作时所唱的歌谣。它伴随航运事业的兴起而产生,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川江号子在长时期的传唱中,形成了数十种类别和数以千计曲目的川江水系音乐文化。它是船工们与险滩恶水搏斗时用汗水和生命凝铸而成的生命之歌,具有传承历史悠久、品类曲目丰富、曲调高亢激越等特征。1987年陈邦贵等在法国组织的世界大河歌会上吼唱川江号子震撼了世界歌坛,媒体评价可与世界著名歌曲《伏尔加河船夫曲》媲美。 
  秀山花灯流传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发展于民国,辉煌于新中国,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在长时期的表演中,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文化部将秀山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四川省文化厅将秀山花灯命名为“四川省四大剧种之一”,重庆市文化局把秀山花灯命名为“巴渝民间十大艺术之一”。 
  目前重庆市进入统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2000多项,其中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大足石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12项以及包括这12项在内的6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国家公布了首批518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重庆有12项,即:九龙坡区走马镇民间故事、石柱土家啰儿调、川江号子、黔江南溪号子、梁平癞子锣鼓、铜梁龙舞、川剧、梁平灯戏、梁平木版年画、木洞山歌、秀山花灯、巴南区接龙吹打和万盛区金桥吹打。其中,受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川江号子和川剧由重庆与四川共享。2007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公布了包括国家级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6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面临问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提出之后,社会各界纷纷把注意力投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球化过程中地方文化自觉的一种表现。在全球化面前,地方的人们开始认识、理解本土文化,并且意识到本土文化的重要性。所谓“文化自觉”,按照费孝通的说法,其意义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们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文化的发展历程与未来有充分的认识。这种文化的自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直接推动力。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回顾 
  在全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浪潮的推动下,重庆市近年来积极响应号召,在保护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并配合社会各界为打造和谐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1、党政各级机关把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重庆党政领导在国内外重视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大背景下,开始把民族文化的保护纳入重要工作的范畴。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有关法规、办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200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了对保护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出重庆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并对如何建立有重庆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做了重要阐述。该《意见》成为了重庆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有效指导了各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 
  2005年10月18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出台,对申报物件在定义、分类、申报事宜及申报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办法的施行有效推进了建立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进程,避免其在传承延续过程中因人类活动的介入而加速灭亡。2007年6月,经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际联席会议审议后,市政府公布了走马镇民间故事等6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庆市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同时,重庆市加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制工作机制。目前重庆市正在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保护体系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法律调研工作 
  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于2005年至2008年间开展。这是按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在本世纪实施的第一次全面深入调查。重庆市在国家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了对本市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记录、整理工作。在普查的基础上,形成普查报告、保护项目清单,建立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等。历时一年多,经过实地考察,2006年重庆市绘制出了第一张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 
  2006年重庆市启动了《全国民间故事全书》、《全国民间歌谣全书》和《全国民间谚语全书》重庆卷的收集、组稿和编纂工作,将要收录其中的包括已进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川江号子和走马镇民间故事等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做好资源普查工作的同时,重庆市也注重从法律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7年,重庆市开展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并于次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这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利用、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将得到明确和规范。重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工作正向纵深发展,重庆市政府将尽早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3、以高校为依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研究 
  2006年11月8日,重庆市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并落户于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是以牟延林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并邀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教授为客座教授,主要展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学科体系和实践,构建由政府主导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传承为核心的高校与地方积极互动的研究模式,对重庆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进行研究。
  重庆文理学院成功申报了国家级课题《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牟延林教授领衔的科研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理论研究”成功申报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课题,“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成功申报重庆市教委教改重大项目。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有着对重庆和西南地区历史文化研究的厚重积淀,近年来从区域民族文化的学科导向上积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探讨和保护实践工作。学院除了在本学科内部的文化资源整合,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逐步纳入全校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学院充分利用人类学、民俗学的学科优势和田野工作的优势,以行动和实践的方式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如在推进校地合作的文化模式中,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细致的资源普查和特色的深度保护。这种保护实践完善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资料搜集和档案整理,记录了传承人的口传和口述信息,为推动重庆市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方式,并正在以此方式推动和其他区县的合作。 
  4、创造性运用网络资源,成立全国首个虚拟博物馆 
  2007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当日,“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正式开馆。这是我国首个数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由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承办。 
  虚拟博物馆实际是一个网站,首页上有全市40个区县名称,点击进入后可看到不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和图片,如彭水的鞍子苗歌、开县的巫舞、秀山的阳戏、梁平抬儿调等等。虚拟博物馆收集了重庆市首批6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存储及对遗产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问题 
  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势依然严峻。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法规仍不健全。投入不足、经费短缺,是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部分区县、特别是贫困区县,因经费不足,无法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市共有13个国家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按照5年保护规划,每个项目每年需投入保护经费30~40万元,13个项目每年共需保护经费390~420万元。而重庆市2006年所投入的保护工作费用仅为100万元。由于资金缺乏,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境困难,不仅经济效益难以体现,社会公益性作用的发挥也成问题。 
  以川剧为例,有着300多年历史的川剧是我国四大剧种之一,各方重视程度也比较高,却也因经济负担沉重而发展困难。目前重庆市各区县除万州区以外的川剧团均已倒闭。川剧的公益性演出只靠申报项目争取政府补贴。据重庆市川剧院反映,川剧演出补助每场在500元左右,这对于动辄上场几十人的川剧来说,还不够支付演员工资和服装、道具运费以及场地租金。剧院400多人中仅有约50人可上台演出,大部分在40岁以上,演员平均工资1000元,退休老艺人每月仅几百元,生活很困难,没有心思教弟子,很多传人迫于现实的生活问题的压迫而改行。这对于靠“人带人、手把手”传承的川剧是致命的。传人较多、颇受重视的川剧现状尚且如此,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可想而知。 
  另外,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去年重庆市刚启动了立法调研工作,但具体的地方法规没有出台。没有法律依据,就无法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现象严重,面临传承危机。尽管有了政府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难免受到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冲击。正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2003年所说:“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目前重庆市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渐渐失去原有的生存土壤和社会环境,逐步走向消亡的困境。 
  如土家语,在重庆土家族中已基本消失,只是个别地区零星的个别人还能讲一点,青少年也不愿再学习土家语。著名的酉阳龚滩吊脚楼群,因为乌江电站的修建面临整体搬迁。这必定是难以做到“修旧如旧”的。随着三峡水利工程的兴建,“天堑变通途”,昔日的千古绝唱川江号子将永远失去其急流险滩这一存在基础。所以,川江号子已成为真正的绝唱了,如不加紧保护和传承,它不久必将消亡。 
  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着传承危机,传人断层、后继无人,有的项目甚至已经到了“人亡艺亡”的地步。渝中区的刺绣、刺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政府和社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手艺基本得到了继承。但是川江号子、龙舞、摆手舞、折扇等,都面临失传的境地。 
  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授予“中国民间故事家”称号的魏显德,是走马镇民间故事传人。他是当地唯一在世的“千则以上故事大王”,现已年近90岁,耳朵不灵,说话困难,已经多年不能讲故事了,更无法授徒。走马镇其他几位故事家也都是70岁以上的老人。目前重庆的川江号子代表人物之一的陶鹏已经75岁,另一位陈帮贵90多岁。受现实所迫,陈帮贵唯一的徒弟曹光裕已改行到一家“交通通讯公司”上班。曹光裕介绍,他靠演唱川江号子一年仅收入几百元,无法维持生活,更没有条件教徒弟,改行是迫不得已。潜心于手艺几十年且技术精湛的荣昌纸扇艺人陈子福,眼下也没有一个学生上门拜师学艺,他精湛的技艺面临失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的延续依托传承人的口传、身授。传承人可以说是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又肩负着传承重任的特殊人才群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了断脉,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来说,无疑是一种非常沉重的打击。 
   
  三、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在对以往的工作进行历史回顾、问题总结之后,笔者认为今后重庆市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注意采用以下对策: 
   
  (一)提高意识,加大投入 
  保护和传承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传承中华文明、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措施。做好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抵制西方文化侵入和现代工业文明同化的有力举措,也是对世界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具体化措施。 
  为提高各界人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要在全市造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保护的共识。大力宣传保护民族文化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对增强民族意识、振奋民族精神,教育后人、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和重庆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鉴于资金缺口的问题,可以建立政府、民间公益性投入相互补的保护机制。这也是遵循了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原则。一方面,政府要保证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入,建立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同时,注意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政府纯粹从保护目的出发的投入和民间公益性的投入二者相结合,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到完全的科学,并同时使开发也成为一种公益性的事业。 
   
  (二)加快立法,健全机制 
  立法保护是国际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通常做法,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之一。目前重庆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工作仍处于立法阶段,需要加快进程,尽快出台《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早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条例》出台后,要充分发挥其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的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本制度可以借鉴日本在此方面的经验,建立健全对文化遗产的认定、登录、选定、保护的相关可操作的制度。 
  建立健全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全市文化工作会议讨论重要内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会议;完善市、县、乡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级投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相关的9个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实行责任制,签订各级保护项目的目标责任书,并建立激励机制,奖励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区县。 
   
  (三)继续普查,及时抢救 
  民间文化资源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基础性工作。重庆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进行全面的田野调查,把握整体情况。这既是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手段,也是做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的基础。重庆市要继续做好全市各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特别是对一些由于过去意识落后或和交通闭塞等因素而没有实施调查整理的地方,要开展突破性的发掘。 
  在彻底摸清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的基础上,建立保护名录。而且,要对那些独一无二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且具有鲜明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但濒于灭绝或失传的类别和项目,予以重点保护和优先发掘,运用传统的文字记录和现代影视的方式使之如实被保护下来,以便将来进一步传承、开发。 
  另外,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保护遗产本身,还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的延续依托传承人的口传、身授。传承人可以说是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又肩负着传承重任的特殊人才群体。目前重庆市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传承危机。为解决这一问题,重庆市要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只有传承人的待遇得到了保证,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学习、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得到基本保障。 
   
  (四)加强合作,深入研究 
  重庆市要整合社会各级的力量,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能够深入进行。需在以往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凸显研究。一是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间的合作,包括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乡镇的配合,以及县文化馆、电视台、图书馆、文管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的协同。二是继续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实施研究和传播。 
  如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可以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纳入教学内容,把学校教育和非物质文化传承结合起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课堂,可以强化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认同,从小树立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此外,学校也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机构。例如可以设立重庆川剧学校,培养重庆川剧的接班人。 
  在前期初步实施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与西南大学、重庆文理学院等高校的合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层面上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此外,还要将这种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吸纳更多的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的力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鼓励有关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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