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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措施及其被害性

来源:UC论文网2015-12-14 21:16

摘要:

许多媒体将 2014 年 8 月称为黑色八月,因为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发生了多起大学生被骗、被拐甚至被杀害的案件。 在强烈谴责这些严重犯罪的同时,人们不禁要反省和要深思为什么会

  许多媒体将 2014 年 8 月称为黑色八月,因为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发生了多起大学生被骗、被拐甚至被杀害的案件。 在强烈谴责这些严重犯罪的同时,人们不禁要反省和要深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多的不幸?为何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如此淡薄?出现这些案件,至少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高校需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减少直至杜绝此类案件发生。

  一、被害预防在高校安全教育中的价值

  (一)何谓被害预防

  被害预防是犯罪被害人学中的一个概念。传统的犯罪学理论所关注的犯罪原因多数是难以把握的东西,如犯罪人或者潜在犯罪人的成长环境、基因结构、个性心理或社会经历等,但是在实践中很难针对这些因素采取措施去预防和解决犯罪问题。

  所以,虽然长期以来我们围绕着犯罪人和潜在犯罪人展开犯罪预防活动,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实际上,犯罪和被害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倘若忽视被害人在被害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忽略被害人在犯罪预防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的犯罪预防策略是片面的,犯罪预防的效果自然很有限。正如俄罗斯犯罪学家阿·伊·道尔戈娃所说:“轻视被害人预防的可能性,特别是忽视它,这标志着同犯罪的斗争只做了一半的工作。”

  自 20 世纪 40 年代以来,以研究被害人被害原因、被害的互动过程和被害预防为中心的犯罪被害人学诞生,并成为犯罪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在预防犯罪对策上,出现从预防犯罪被害与被害人这一方出发,通过消除被害原因来预防犯罪的被害预防理论。有学者认为,被害预防就是根据易被害的个人和群体方面存在的一些个性特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们实际遭受各种犯罪侵害的各种活动。

  也有的学者认为,被害预防是指国家、社会或个人为避免遭受侵害而采取的自我保护策略和措施的总和。

  还有的学者认为,被害预防是指以被害人的被害因素为出发点,研究已然被害人或潜在被害人自身的个体特征,并采取各种措施,防止被害的措施、过程。虽然学者们对被害预防概念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都表达出这样一个中心思想,即被害预防是一个综合概念,是从被害人角度采取的防范被害的各种预防对策的总称。

  (二)被害预防在高校安全教育中的意义

  第一,被害预防教育是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安全教育是指高等学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技能而开展的一种教育活动。

  被害预防教育是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从教育大学生如何预防被害的角度切入,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技能,达到保护大学生安全的目的。现代教育注重培养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除了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还包括人的安全素质,尤其是抵御犯罪与被害的素质。

  第二,在高校中进行被害预防教育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在预防大学生被害工作上,高校处于一个其他所有社会主体都无法替代的独特位置。高校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享有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社会组织。高校无法像国家公权力机关那样对犯罪主动出击,其应对犯罪的策略只能是防范而非打击,而被害预防教育旨在倡导大学生改变那些容易引起被害的不良习惯,保持必要的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这与高校的犯罪应对策略是不谋而合的。

  第三,进行被害预防教育的成本较低,但效果显着。在高校进行被害预防教育不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只需在日常的教学中增加相关的课程、活动和宣传即可做到,可以节省大量社会资源,以较小的付出获取较大的回报。从实际效果看,改变被害人或者潜在被害人的行为比改变犯罪人或者潜在犯罪人的行为要容易得多,所以预防被害比预防犯罪更为有效。

  第四,被害预防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大学生自我保护积极性,帮助其养成受益终生的好习惯。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十分关注自身的安全,安全与每一个人的生存权利、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人们可以保证自己一生不去害人,但却无法保证自己不被人害,所以,预防自身被害可以充分调动人们自我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

  二、大学生群体的被害性分析

  (一)被害前的被害性

  第一,当代大学生普遍心智不成熟,防范意识差。当代大学生基本上都是 90 后,许多人是独生子女,从小备受呵护,导致其依赖性强、独立性差,并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虽然已经在大学校园中独立生活,但许多人心理上并没有“断奶”,存在各种性格缺陷,心智普遍不成熟;另外,大学生们长期生活在学校这个相对独立、稳定和单纯的环境中,缺乏对社会的深入了解,辨别是非能力较差,麻痹大意,防范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低下。

  第二,缺乏对犯罪的正确认识。在被害发生前做到预防被害既是被害预防的最主要目的也是预防被害的最有效手段,被害前预防被害首先要求对犯罪有正确的认识。然而,当前大学生对犯罪并没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对于犯罪许多大学生没有认识到其存在的必然性、复杂性,一方面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这么倒霉,不会成为被犯罪侵害的对象;另一方面,有的大学生对犯罪持消极懈怠的态度,认为如果不幸遭遇犯罪,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大学生应该掌握一些基本的预防被害的技能,学会防范可能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危险。现实生活中,正是许多大学生防范意识的薄弱或者缺乏,给犯罪提供了机会,导致其受到犯罪的侵害。

  第三,部分大学生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易受各种诱惑。目前,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大学校园中普遍存在人心浮躁、攀比消费、奢侈浪费的现象。有些大学生贪慕虚荣、贪图利益、贪图享受,幻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许多犯罪分子抓住这一点,利用各种方法,如打着高薪兼职的幌子或者假扮“官二代、富二代”招摇撞骗,引诱大学生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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