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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代理投稿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独、灌

来源:UC论文网2015-10-30 15:20

摘要:

学前教育论文发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重要精神和内容,2012 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摘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出炉给幼儿社会教育指明了方向。幼儿社会性发展的质量直接影响幼儿的未来生活质量。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其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独、灌、利”。《指南》指明了社会领域教育的核心价值与方向,对杜绝我国幼儿社会教育中出现的“独、灌、利”现象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论文发表代理,幼儿社会教育,《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独生子女

  《指南》的颁布意味着中国学前教育顺应了世界的潮流,并与世界接轨。《指南》旨在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指南》指明了社会领域教育的核心价值与方向,对杜绝我国幼儿社会教育中出现的“独、灌、利”现象有积极意义。

  一、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独”

  有形的“独”:我国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 1979年,我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在近二十年左右的时间独生子女逐渐增多。在我国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相当多的夫妻愿意只生育一个孩子。即使已经实行了单独二胎政策,许多夫妻也放弃了要二胎的打算,原因不外乎是生二胎的各种成本很高,或者是希望自己唯一的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但从长远来说,对于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发展,独生子女政策也在经受着各种挑战。对于这种“独”,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是这种客观的现象在有诸多优势的同时,也有一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家庭中缺少兄弟姐妹,给孩子也带来了不利。如张德民根据调研发现了独生子女的自身独有的特点:性格比较独立,自我意识很强;心理脆弱;性格孤僻叛逆。这种有形的“独”是一种客观存在,但由于有形的“独”造成的无形的“独”就值得关注了。

  无形的“独”:心理上的“独”。马克思认为,每个儿童从出生的那一时刻起就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构成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构成了其身心发展的重要内容。因为人无论如何是“天生的社会动物”。但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教育上的“因噎废食”,因害怕孩子和同伴发生矛盾而吃亏,而选择让孩子被迫呆在家里,造成孩子没有玩伴而感到孤独,这是人际关系的“独”。也有幼儿存在性格上的“独”,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无视他人的感受,因此“小霸王”、“小公主” 增多。如笔者亲眼目睹因为一点小事就对照顾她的奶奶大吼着说:“我要杀了你”的极端幼儿,这看似是一句“气话”、“玩笑话”,但其中也有诸多“内涵”,如反映了孩子的唯我独尊、自私自利,这种不顾及他人感受,随意发泄自己情绪的做法是相当有危害的。而类似的案例也不是少数。一个身上充满各种“独”的特征的人必定不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是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一个具备良好社会性的人,必定是一个具备诸多亲社会行为的人,而不是身上充满反社会行为印记的人。

  社会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之一。《指南》指出幼儿阶段是人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幼儿学习怎样与人相处,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对待别人。幼儿只有通过与社会、环境、他人的接触,才能逐步认识、掌握一些社会行为规范,慢慢发展出一些适应社会的能力。目前,随着独生子女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不当的家庭教育造成孩子的各种“独”特的行为及心理特征,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作为社会化的基础性阶段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各种“独”,切忌只重视物质条件、忽视心理的良性发展,而应善于培养幼儿的优良社会品质,让幼儿在健康、和睦中感受良好的人际互动,感受愉快、良性社会化的阳光雨露的滋润。

  二、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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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教育理念将儿童的大脑视为一个“容器”,将成人视为权威,成人似乎知道一切,想要把一切东西都“灌”给幼儿。幼儿社会教育受此影响,也出现了“填鸭式的教育”。在幼儿社会教育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多偏差。

  首先,是对幼儿社会教育注重说教缺少实践,甚至显得刻板。成人往往道理讲一大堆,拼命让幼儿记住社会规范、社会礼仪不能有任何偏差,其实有时幼儿的实践机会并不多。幼儿的思维具有形象性的特点,单一的说教很难让幼儿掌握某种良好的行为,往往需要幼儿在真实的或模拟的情境中重复多次,亲身去体验才能掌握。在目前复杂性视野的社会背景下,很难用非此即彼来形容一件事,但幼儿社会教育存在这样的刻板现象,如幼儿听老师话就是“好孩子”,否则是“坏孩子”,殊不知,幼儿与老师发生争执正是幼儿有主见、有见解的表现,这也正是一个人良好社会化的前提,否则岂不是成了“墙头草”。幼儿阅读中有时也存在刻板的“对”、 “错”、“好”、“坏”之分,如成人告诉幼儿灰姑娘的妈妈是坏人,殊不知,灰姑娘的妈妈也是一个充满母爱的妈妈,只不过她还不能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别人的孩子。

  其次,幼儿社会教育存在不一致性。教育最重要的是言传身教,但成人往往言语不一,只是强烈地要求幼儿做到,对自己要求却比较松,最后造成事倍功半。社会教育,其实就是做人的教育,是指导幼儿逐渐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为什么在幼儿园是彬彬有礼、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回到家里却成为啥事都不做的“娇小姐”、“小少爷”呢?为什么父母千万遍的“教育”,孩子却依然我行我素呢?原因即在于幼儿社会教育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家长看似是在 “教育”孩子,其实只是在逼迫孩子成为理想中的样子,强迫“灌”给孩子一些所谓“好孩子”的标准,而自己本身却没有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其实,幼儿本身就是一部最鲜活的教材,幼儿自身的生活是幼儿社会教育的内容,也是幼儿社会教育的重要方式。只有服务于幼儿,为其创造更好生活的社会教育才是最有意义的社会教育。

  《指南》明确指出:“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同时,《指南》倡导:幼儿的社会性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观察和模仿潜移默化地发展起来的。成人应注重自己言行的榜样作用,避免简单生硬的说教。幼儿社会教育必须适合幼儿的思维特点和学习方式,不能盲目硬灌,以免造成对幼儿时间的巨大“浪费”,而应加强对幼儿生活的关注。

  三、幼儿社会教育应严禁“利”

  越来越多的家长的功利心越来越强,导致对孩子的社会教育“利”字当头,殊不知“利”字旁边一把立刀。有幼儿家长为了孩子在园多受老师关注,引导幼儿在生日当天给老师送礼物,或者趁着节日给教师送卡的也大有人在。这无形当中给孩子诸多不利影响,会暗示孩子以后在社会中为了达到目的可以走各种不当捷径。学前教育中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不少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也有点仗“优”择生源的现象,甚至对幼儿的父母职业都有要求,父母职业越好,就越有可能被接收。这就会造成父母是农民或者从事所谓较低层次职业的幼儿被排斥在优质教育资源之外。在这种教育功利化的背景下,幼儿社会教育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了。家长将自己功利化人格投射到孩子身上,为了孩子未来高人一等,从早期教育开始就让孩子掌握更多显性知识,而对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人际互动等却相当忽略。《指南》指出: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学前教育是具有公益性的,诸多功利化的现象不利于幼儿良好社会性的发展。

  《指南》指出: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为幼儿创设温暖、关爱、平等的家庭和集体生活氛围……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及文化的熏陶中学会遵守规则,形成基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幼儿生存的世界日益复杂化、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社会教育理应承担起培育未来社会公民的重任。社会大环境是幼儿最大的隐性老师。只有大环境是和谐的,幼儿才能发展出健康的社会性行为。和谐的大环境、幼儿和谐社会性的发展,这应该也是所有幼教工作者的梦,我们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张德民.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研究[J].新课程(下),2013,(6).

  [2]王晓芬.流动儿童早期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现状――基于江苏省N市6所示范园的调查[J].学前教育研究,2013,(7).

  [3]马晓红.从复杂性视野看幼儿社会教育[J].学前教育研究,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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