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网 > 论文宝库 > 经济管理论文 > 经济危机论文 > 正文

思考经济危机下的金融监管模式

来源:UC论文网2015-12-31 17:23

摘要:

摘 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大范围内出现了金融经济危机,国际经济环境的悲情愈演愈烈,为了有效及时的防止经济放缓衰退,促进金融经济高效稳定的进行,各国都加强了金融经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大范围内出现了金融经济危机,国际经济环境的悲情愈演愈烈,为了有效及时的防止经济放缓衰退,促进金融经济高效稳定的进行,各国都加强了金融经济的监管力度,大大进行了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华尔街金融风暴严重影响了国际经济市场的发展运作,作为美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国家,中国的经济也饱受着严峻的挑战和重大考验。温家宝总理指出:值此艰难时刻,关键是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和货币更加重要。有人认为金融危机跟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不然,金融危机实实在在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如,企业裁员;工作难找;工资降低等。

关键词:经济危机;金融监管模式
 

  1994—1995年,第四次金融危机发生,进入上世纪90年代,全球金融经济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新趋势—金融混业经营。见招拆招,为了与这一新趋势相适应,各国金融监管模式也随之发生了一些令人瞩目的变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在对外开放目光更长远的前提下,我国需要选择怎么样的金融监管模式、什么样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主要话题。危机的背后必有其触发的根本原因,究其根本,不是金融市场主体体系导致危机的触发,而是在推进金融经济市场主体自由化的同时,经济金融监管没有跟上前进的金融环境脚步,监管的失败成为了危机发源的核心。如何完善加强金融监管系统,带领我国人民早日走出经济危机,本文做如下思考:
一、目前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金融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及时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规章及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运作等。放眼近年经济危机下的金融业,金融动荡危机极少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数发生在刚起步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对监管上的得失掌控还未成熟,严格规范的监管体系还未建立,不如西方金融体系的稳健。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制度的研究学习,我国的监管制度比起以前颇有收益。目前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是分业监管。加入WTO以后,这种模式将面临着严峻考验。在全球经济环境中,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中流砥柱,金融全球化导致了金融经济的激烈竞争。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着许多弊端,基础差、问题多等金融现实使得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面临着巨大挑战。世界各国银行业不断加强调整金融创新,我国应进一步改革,建立一个效率高、协调性强的统一监管模式,以现行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督为一家的统一监管核心完善中央银行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模式的加强
  1、建立加强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国家金融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依靠。
  根据各国发展的速度不同,国情不同,建立合理的监管选择需要多方面的因素考虑。从金融监管的理论来讲,建立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防止、减少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我国的发展国情看来,加入WTO以后我国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增长较快,国民经济对国际资本、技术、资源市场的依存稳步上升。为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提供了便利,引进国外资金解决了我国资金短缺的重要难题。 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是有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有中央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证券业,保险业则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三者互相协调共同建成一个严密的国家金融监管组织系统。由于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发展联系紧密,我国对金融监管工作要求也变的更加复杂、困难。尤其是国内分业经营与国际的合作,使监管工作变的更加困难。但是,不同金融部门的相互合作已经有所提高,如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资逐步开放。但是就金融的总体来讲,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还是保险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大多。银证合作等仅仅只限于表面,而且混业金融在法律中也没有得到完善的保护,这些都需要大力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统一。
  2、建立我国全面的金融监管体系大致需二个阶段:
  ①:由于我国当前分业经营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金融监管专局可与人民银行互相制约,其主要任务是实施对银行的监管,使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特征更加明显。②:就目前我国经济状况看来,我国需要创立综合的金融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了解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动向,让投资者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3、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的完善
  中国作为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后起之秀,从国际经济市场对比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萌芽,国际经济竞争能力较弱。为了确保金融市场安全、有效的进行,我国需加强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根本保障。我国对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有所欠缺,如,对确保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等。中国经济的崛起需加强国民信用制度基础建设,着力金融监管的执法,加大金融稽查力度,才能确保金融法律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结】
  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标志着历时近两年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完成,华尔街正式摆脱曾经,掀起新金融时代序幕。21世纪的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的进步。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贸易需求量大的经济发展中国家来说,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给中国金融业创造了极有力的条件。目前金融危机尚未完全消退,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不断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能力,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国的优势,取长补短,清醒地认识和防范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与风险,在全球经济复苏之时,中国的金融业将以全新的面貌和姿态面对世界,中国将主导世界金融。

【参考文献】
【1】:姜爱林,陈海秋. 金融业综合经营研究述评 [J]宁夏社会可学, 2006.
【2】:孟辉. 从分头到混业:我国金融运行体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00.
【3】:陈文奇. 世界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与中国的选择[D]厦门大学, 2001.
【4】:俞曦. 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2009.

核心期刊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