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网 > 论文宝库 > 教育教学类 > 幼儿教育论文 > 正文

中日两国的幼儿教育对比

来源:UC论文网2016-01-01 19:51

摘要:

摘 要 :幼儿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日两国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近年来在幼儿教育方面各有发展。日本作为发达国家,

摘 要:幼儿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日两国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近年来在幼儿教育方面各有发展。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在二战后对教育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如今幼儿教育水平已位居世界前列。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在学前教育发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1989年《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章颁布后,幼儿教育的相关方面得到逐步规范。然而,目前我国在幼儿教育领域仍与日本存在着可观的差距。 本文立意于对中日两国幼儿教育现状进行对比,总结两国在幼儿教育各方面存在的差异,并且从家庭配合与社会支持等角度分析产生这些差距的深层因素。首先,分别介绍中日学前教育现状,对比分析两国在相关方面的区别。接着分析产生这些差距的家庭与社会等方面深层原因。最后试图阐述家庭协作与社会支持对学前教育的重大影响,呼吁社会关注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及扶持幼儿教育的基本精神。

关键词:幼儿教育; 中日两国; 家庭社会
 

幼儿期是人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幼儿在模仿和玩耍的过程中,智力和情商得以迅速成长。如果在此时期没能得到良好的培养,长大后的情绪和人际关系交往都可能出现问题。然而,在此时期,如能好好培养孩子的好奇心和学习能力,那么将来就能体会到其中的重要关系。因此,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幼儿教育是学习的启蒙时期,是教育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是各国的重要社会福利。

一、中日两国学前教育对比

1.教育机关

中日学前教育制度有很大差别。众所周知,日本学前教育机关由幼稚园和保育园构成。幼稚园是《学校教育法》下设的教育机关。保育园是根据儿童福利法下设的面向儿童的福利机关。前者隶属于文部省管辖,而后者则是隶属于厚生劳务省的机关。但是,近些年,保育一体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森田明美指出:进入90年代,人们突然将目光转向了幼稚园和保育园。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独子化、母亲就业等等新兴家庭生活模式的背景下,保育园和幼稚园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各地域的特点,加之少子化社会进程加快,各地问题日渐凸显。

与此相对,中国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学前教育制度化,并把相当于日本幼稚园的教育机构命名为“幼儿园”。幼儿园隶属于教育部,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保护和教育,相当于日本保育园的功能。

2.教育理念

两国的幼儿教育机构为了是孩子身心健康,都对孩子进行正确生活习惯、日常知识、算术和音乐等知识的培养。但是,在日本,教育机构注重培养孩子对他人信赖和尊重,提出构建道德意识培养的教育理念,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最大程度的尊重孩子的想法和培养孩子的自主创新性。

我国近年来为了给孩子减少负担,进行教育改革,提倡素质教育。确立了“提高儿童的创造性”的幼儿教育原则。但在地方,为了应试,幼儿园并不考虑孩子的个人兴趣和个性,全部教授相同的内容。

3.学习内容

日本人注重孩子的健康和体魄,“为了好的体魄,自由玩耍”是幼儿园以及保育园的重要课程。冬天的早上,进行长距离行走,孩子耐寒性得到锻炼。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是很多幼稚园的传统。父母重视运动会,并会从头到尾陪伴孩子参加比赛,给予掌声。

而中国幼儿园则更重视文字和数学等文化知识的培养。在此基础上,还要学习外语、艺术等知识。家长认为“早学早好”。

4.家庭合作

在日本,认为家庭对孩子的成长会产生巨大影响。幼稚园经常会举办亲子旅行、亲子运动会等活动,以促进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近些年,很多幼稚园开设了保育热线。

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没能和家庭之间构筑合作关系。参与到幼儿教育的意识较为淡薄。

二、 日本幼儿教育发展原因

1.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

近年来,在教育领域,尤其是学前教育领域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出生率下降,幼稚园和保育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体制产生了问题,但这种问题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换言之,日本先进的学前教育体制,对我国存在一定的借鉴价值。

2.制定相关法律

重视学前教育,积极制定相关法律,讲求科学管理,这些是日本幼儿教育得以迅速提高水平的重要原因。在日本,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非常多。在《宪法》、《教育基本法》、《学校基本法》等,《教职工许可及实施法》、《儿童福利法》中都对幼儿教育做出规定。

三、对我国的启示

1.我国学前教育的变化

1978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巨大进展的同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基于中国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政府积极推出相关政策,并对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学前教育领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颁布了《幼儿园管理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并规范了学前教育的相关事务。

2.不足之处

现在经常可以听到“入园难”“入园费用高”等牢骚。并且,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出现了学前教育停滞和入园率低下等问题。事实证明,相关法律和政策不足。

近年来,虽然我国幼儿园增加了家庭访问、开园日、亲子学校等形式,但是幼儿园和监护人并没有合作的关系。幼儿园和家庭间的相互合作才能有效加强学前教育的效果。

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是各国的重要资源。社会各界要通力合作,发展学前教育。我国在借鉴日本优秀幼儿教育发展模式的同时,也要认清自身的问题点。


核心期刊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