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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新疆某电力能源企业劳资关系对策及现状

来源:UC论文网2016-01-03 16:55

摘要:

摘 要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电力企业作为老牌能源企业有着根深蒂固的国企弊端,近几年,众多的劳资纠纷饱受诟病。本文通过分析目前电力能源企业在劳资关系方面出现的

摘 要: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电力企业作为老牌能源企业有着根深蒂固的国企弊端,近几年,众多的劳资纠纷饱受诟病。本文通过分析目前电力能源企业在劳资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找出了解决对策,以提高老国企的管理效率,推动改制顺利进行。
关键词:电力能源企业;劳资关系;人事管理


健康、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有助于企业员工的团结和稳定,不仅对激发员工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劳资关系的定义
所谓劳资关系就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个企双方权利与义务两个层面的关系,具体包括劳动任务、劳动环境、劳动时间、劳动薪酬、劳动规定、劳动保险、保护和福利待遇及劳动利益、争议的调整和处理等内容。要形成劳资关系,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商品,二是企业对生产资料享有占有、支配和收益等权力,三是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过程。通俗的讲,就是拥有劳动力的员工向享有生产资料的企业出卖劳动力,通过个人的生产劳动为企业创造价值,获取个人劳动报酬,并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叫劳资关系。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支柱行业,承担着各行业供电、居民用电供电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其他各行业的发展,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电力行业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其垄断地位也受到了新的挑战,行业竞争的引入,对电力行业原有的员工配备、选拔、培养和激励等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资关系也呈现了新的变化和特点。
二、电力能源企业劳资现状及问题
1.制度不健全。当前,电力企业内劳资关系相关法律不健全,人员对劳资相关法律不了解,劳动争议、利益诉求的处理、申诉没有劳企双方共同认同和遵守的法律规范,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具体、缺乏操作性、执行贯彻难。因而,企业内劳资关系问题的处理缺乏时效性、有效性,矛盾不断积累和加剧,增加了企业的运营负担。另外,市场经济形势下,占有资本的企业强势方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不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重视对员工弱势方权益的履行和保护,加之劳资双方的沟通纽带工会,受利益牵制,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矛盾。
2.人事不规范。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认识不足的限制,目前电厂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不深、不全面,仅停留在人事管理的层面上,没有将其摆在战略的高度来重视和对待。电厂人力资源部门员工专业水平不高,企业用人标准不明晰,评价体系不科学,选拔过程不透明,员工培训及科学流动机制不健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工作效率不高,对工作满意度日趋下降;一些员工得过且过,没有工作压力和危机感,工作缺乏主动性;一些员工人浮于事,对待工作消极应付,随意降低工作标准;企业优秀人才缺乏,员工流失率居高不下。
3.薪酬不合理。电厂员工的薪酬结构不合理,分配方法简单,样式单一,没有引入绩效评价体系,缺乏对电厂整体系统各个岗位的工作分析、岗位描述,使员工职位等级和薪金等级没有有效对接,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不能够与市场行业水平动态变化及时挂钩。一方面,现行的薪酬分配方式,使员工普遍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挫伤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另一方面,现行的薪酬分配方式,不能够充分体现员工薪酬的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原则,大大影响了电厂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
4.管理不到位。电力能源企业受长期垄断地位的影响,和“重生产效益,轻企业育人”的传统观念牵绊,使电厂没有及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使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厚,缺乏底蕴和内涵,使员工对电厂缺乏认同感、归属感,缺乏忠诚度和热爱值。导致电厂长远发展的目标、愿景,电厂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营销理念等,没有同员工的成长进步挂钩,电厂重硬性指标完成,轻软实力投入和建设,使员工感受不到企业的尊重和关怀,导致劳资问题增多,劳资关系紧张,处理难度增大。
三、解决电力能源企业劳资问题的对策
1.完善法规制度。制度具有规范性、约束性,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戒尺,企业只有具备完善的制度,才能够规范化的运营,劳资关系才能够和谐,企业才能健康发展。首先,要注重发挥组织功能。切实将工会反馈员工意愿,调解工企矛盾,处理工企纠纷的桥梁纽带和主体职能发挥出来,真正做到不偏不倚,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平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好企业利益和保护好职工权益。其次,要拓宽员工意见表达的方式和渠道。可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摆放职工意见箱、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网上意见箱、工会微信或QQ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反映员工意愿,避免矛盾问题积累。再次,要树立法律制度处理问题的观念。要在企业内部广泛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就业法》《工会法》《劳动关系调整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建立吸收基层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使工企都树立起以法律手段解决和处理劳资关系的观念,增强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将劳资关系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其稳定性和保障性。
2.加强人事管理。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作用的发挥,选派专业水平高,从业经验丰富,对企业业务、人事熟悉的人员担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人事制度,明晰企业员工的聘用、培训、任用、提升、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标准,增强管理的透明度,用人的公正度,企业的诚信度。坚持任人为贤,不搞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搞拉帮结派;坚持重品德、重实绩、重公论,不搞暗箱操作,恣意鼓吹,真正将优秀人才用在关键岗位、重要部位,推动企业蓬勃发展。此外,也要重视企业后进员工的改造和管理,甚至是解聘,不能使企业一边出效益、一边出问题,两头冒尖,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后进员工发生问题如果得不到恰当公正的处理,其负面影响就会迅速扩大。一方面会动摇意志不坚定、左右观望人员的干劲,扩大后进员工的比率和范围。另一方面,会影响先进、上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企业的内部团结和生产效益。
3.优化薪酬结构。物质利益是工企双方生存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共同追求目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应积极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互惠共嬴。首先,要改变电厂传统的薪金分配方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动态调整企业员工薪酬与行业水平的差距,体现外部公平和企业吸引力。其次,要科学的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系统描述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职务等级与薪酬标准有效对接,使员工的薪酬标准与自身的劳动付出和企业的利润相挂钩契合。再次,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公正考核和客观评估,对在工作岗位上积极主动、兢兢业业、奋力进取,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要大力进行奖励和表彰。可采取定额奖励、按点提成、增加持股、提高工资标准等多种形式进行激励,建立科学丰富,行之有效的薪酬结构,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实施科学管理。电厂要注重一手抓硬实力建设,一手抓软实力建设,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硬实力创造企业利润,以软实力凝神聚气。首先,要注重建立和培育企业文化,积极将企业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发展目标内化于员工脑海,外化于员工行为举止,体现在生产劳动岗位,使员工和企业紧紧凝聚在一起,上下一心,内外同心,众心共举,同舟共济。其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虚心听取员工对企业的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主动想事、谋事、干事、成事的内在潜力。再次,要努力为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变化,主动靠上去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让员工权益得到应有保障,以健康的劳资关系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先国.人力资本与劳动者地位[J].学术月刊,2006(2).
[2]于萍.工会与社会主义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D].济南:山东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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