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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社会学视野下探析社会工作项目化管理

来源:UC论文网2016-01-06 19:36

摘要:

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建设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空间逐步得到扩展,这为相关的专业共同体用专业方法介入和干预日常社会生活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相对于政

  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建设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空间逐步得到扩展,这为相关的专业共同体用专业方法介入和干预日常社会生活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相对于政府精英和市场精英两股力量而言,具有知识资本的社会精英的发展目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他们参与社会管理更多的是依靠政府让渡部分权限和资源来进行。在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诸如北京、上海和珠三角地区,成立了不少了社会工作机构并且表现得较为活跃。

  社工机构运作中的其中一项主要业务是承接政府的社会服务项目,即在一定的时限内对某个特定群体开展专业服务,或者是以“综合服务中心”的形式承包某个社区的基本社会服务;除了承接政府的项目,社工机构也会承接基金会或企业资助委托的项目。

  目前,这种项目化运作方式是社工机构较为普遍的运作模式,也是政府、企业、基金会等出资方最为认可的合作方式。项目化管理是指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并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办法[1]12.而社会工作的项目化运作就是使用一定数量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在一定的时间限度内,通过一系列有组织的行动,达到所预定的目标,期望对特定的社会群体产生某些方面的干预或者积极影响。项目化运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有明确的行动目标,二是有系统的行动规划,三是在有限的时间、资源条件下进行,四是行动的效果具有可评估性。也就是说,社会工作项目是对社会生活采取的一种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干预行动,行动的主体是具备合法资质的专业性团体,而不是政府直接实施的行政性行为。

  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工作项目是专业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对社会成员及其社会生活领域进行有意识的介入和干预,改善其生活质量,这有别于政府的行政性介入方式,也不同于地方社会的自发调节方式。项目化运作是专业化团体通过与出资方建立契约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运用自己的知识资源影响和改变社区居民及其环境的一种尝试。这种模式的推广必将逐步改变我们对社会生活的传统认知和规划,多元化理念和知识的介入将会使社会生活呈现出多种截面的样貌。

  一、关于社会工作项目的文献综述

  关于“项目”的研究文献大多集中在管理学领域,后来项目化管理模式逐渐被引入到社会工作领域,按照项目管理的标准化模式来开展社会服务。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撰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对社会服务项目化的进程影响甚大,直到现在许多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者仍然把这本指南奉若经典教材[2].Peter M.Kettner等编着的《服务方案之设计与管理》完整地呈现了社会服务作为一种项目而需具备的基本要素,以及基本的实践过程,包括问题分析与需求评估、策略选择、目的语目标的设定、方案的制订、咨询管理系统的运用、绩效测量与方案评估、财务控制与预算系统等等[3].

  王瑞鸿教授介绍了上海浦东社会工作项目发展之路,指出项目既是社会工作服务的一种专业方法,又是社会工作机构进行自我管理的核心手段,同时,项目还是政府创新服务的重要桥梁。就此而言,项目可以视为案主、社工、机构、企业以及政府相互连接、交互作用的有力平台。他总结出了项目化管理的四大策略:理念活动化、活动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社会化[4]14.顾东辉则对项目的评估过程作了较为深入的专门研究,在《社会工作评估》一书中,他介绍了社会工作评估的功能和伦理准则,社会工作评估的一般过程,专门介绍了“实验研究与准实验研究”、“问卷调查”、“质性研究”和“非接触性研究”等代表性评估方法,并且通过“需求评估”、“方案开发”、“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四方面内容来分别说明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不同阶段的评估内容,最后介绍了社会工作评估在中国的发展[5].许儒航针对非营利性组织在志愿者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项目化管理方法,分析了项目化管理的基本过程及其优越 性,NGO项 目 管 理 中 的 人 事 风 险 及 其 控制[6].

  二、社会问题的建构

  社会工作项目本质上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指归而产生的,其目的性和实践性都非常鲜明。社会工作所说的问题是社会个体及其环境根据某种属性而被判断为实际状态偏离正常状态的情况,而社会工作项目设计的逻辑起点往往从问题的界定开始。社会问题出现不是自然而然的,尽管它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但是要成为一个问题被人们意识到,还是需要一个体察、归纳和建构的过程。建构主义认为社会问题不是一种固有的客观事实或状态,而是经由一个“宣称”的过程,才得以建构性地存在[7].某类社会现象要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对待,必然要受到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制度规范、价值观念、文化习俗,以及“宣称者”的立场、利益、理念等方面的影响,社会问题并非可以超越时空而存在[8].社会成员需求的调查与分析是问题界定和目标设定的基础。服务对象的需求往往显示出具体性和现实性,从需求调查入手、对需求的回应和探讨也是专业人员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的最佳切入点。然而,对需求的理解和分析实际上会涉及一个认知体系差异的问题,这是因为专业人员与服务对象未必处于同一个“生活世界”,双方在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会造成对需求理解的不同。这需要双方进行持续而充分的沟通,避免因社工对服务对象的“过度提示”而生成社工视角中的“需求”.专业人员用自身的知识对调查结果进行解读有时会把实在的需求抽象化为“理想型”概念,并用虚假的需求代替真实的需求。更有甚者,为了迎合出资方的意图,或者为了契合执行机构本身的能力特长,出现刻意“制造”需求的现象,服务对象就成了一种臆想出来的群体而“被需求”了。

  社会问题的建构不仅仅是由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促发的,而是一个复杂的多方互动过程,某部分人的“困扰”上升到公共性议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一系列的宣称、界定,再进入公共领域进行讨论,经过正当性论证之后最后进入执行部门的项目规划之中付诸行动。在这一系列行动过程中,弱势群体(服务对象)的呼吁固然是问题建构的核心环节,但是他们的诉求或呼吁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建构起社会问题,而必须借助政府、社会组织、媒体、学术界等相关部门把他们的“困扰”演变为社会问题。此外,弱势群体对于社会问题并非总是自觉的,由于传统制度、文化和自身素质等因素导致他们忽视问题的存在,或缺乏界定问题的知识手段,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渠道把问题推进到公共领域,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学术界、媒体等相关各方去发掘问题的本质,或者去“唤醒”弱势群体的问题意识,然后把日常生活中的困扰纳入到专业知识话语系统中进行分析论证,最后上升到社会服务项目。

  从微观机制来看,问题的界定必然包括一个社会分类和话语建构的过程。分类是根据某种属性建立一定的标准或尺度(很多情况下是可以量化的),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群体。纳入问题之中的社会成员在该属性上无法达至正常水平,对个体而言往往表现为无法正常履行其社会角色,是社会工作项目介入的对象,因此分类是确立服务对象的必要环节。普通民众对于自身和环境的认知图式主要是依靠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常识建立起来的,对于某些困扰或问题,对于某些“异类”,往往是借助当地的价值规范和风俗习惯进行解释。涂尔干指出分类是一种社会惯例,是人类构造起来的一种框架。而专业人员对于社会现象的分类方式则是遵循统一的科学性原则,无论何时何地的对象都可以用这种统一的认知框架加以解释,这种认知框架充分体现了技术理性的可操作特点,服务对象可以在专业知识技能的干预下发生有效的改变。

  在科学性原则的主导下,社会工作项目中的社会问题分析大多遵循功能分析范式,按照一定的逻辑框架把问题进行操作化定义,并分解成若干子问题,列出相应的原因和后果,问题分析之后就会有相对应的目标与子目标的分析,这就是所谓的“问题树”与“目标树”分析模式。如是,功能分析范式把对社会生活的描述简化为“问题-对策”、“目标-手段”的理解模式和处置模式,建构出一套任务体系,并设定一系列的行动,专注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和问题的解决。之所以说一个完整的项目必然嵌在一套逻辑框架之中,是因为围绕项目目标而设定的各个行动之间是有逻辑关联性的,它们组成一种完整的行动序列去完成各级目标,而不是杂乱无章地展开各项活动。

  三、项目运作过程的理性化特质

  社会工作项目的运作和管理过程表现出明显的理性化特点,主要体现在执行主体的专业性、参与各方关系的契约性、活动过程的档案化,项目执行过程遵循着标准化管理、目标明确、过程系统性、效果可量化等原则来进行。

  (一)项目执行主体的专业化

  大部分出资方都会要求社会工作项目的执行者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在从事相关活动时都会主张遵循专业领域的价值理念、工作手法和逻辑规则,因此可以说社会服务项目的执行过程也是某类专业知识介入或干预社区生活的过程。他们倡导“接纳”、“自决”、“尊重”等专业价值,对社会生活的认识会借助各类理论流派加以分析,在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时会运用比较通用的方法技巧和工作模式。这些方法与模式体系有别于普通民众那种经验性、地方性和碎片化的知识与经验,也有别于政府部门那种行政性的干预手段。总体而言,社会工作项目的专业性方法对于社会现象的描述具有标准化、抽象性和系统性等特征,对服务对象及其环境的分析总是在一定的理论体系中进行。

  在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和干预方面,专业人员始终倡导与保持着一种独特的“专业性”立场或模式,这有别于地方性知识的模式,也有别于政府的行政化模式。这种专业化信念和动机是为了使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更加有效且更具“合理性”,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专业人员自身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专业性知识对于社会生活的描述和分析话语系统是独立封闭的,标准化的知识体系是形成业内共同体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保证专业群体的纯粹性、统一性和精英性,这给场域外的非专业人士设置了准入门槛,使之无法轻易进入其话语体系。维护专业知识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稀缺性可以使之成为一种有效的文化资本,让专业群体拥有独立的话语权,在社会空间中占据一席之地,具备与来自政权、市场、民间等领域的力量进行对话与合作的资本。        

  (二)项目参与主体的契约化关系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专业群体与出资方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纯粹的工具性关系导致了整个项目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均具有契约化色彩,因此围绕项目发生的行动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式社会行动。项目执行是由各相关方为了实现服务目标而建立一种契约关系并采取共同行动,期间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的出资方(政府、基金会、企业等)提供资金、场地等必要条件,而服务的提供者则需要投入知识、人力等资源。签订服务购买合同之前,还需经过严格的招标、投标程序,以期在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方面优化选择。在社工项目实施之前,服务机构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以书面形式对项目的目标、实施范围、组织架构、进程计划、受惠人数、服务数量、经费预算等方面做出明确细致的说明。

  项目的出资方在项目结束后要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对项目的指标完成情况、实施的效果、项目本身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评价。此外,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有时也会签订服务协议,诸如“个案接受服务同意书”,明确各自在服务过程中的任务、责任,还要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大部分项目都有一个专门的执行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他们之间是建立在目标实现基础上的合作关系,而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也是一种契约关系。项目团队人员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通过组织架构得到体现,由此确定了他们的角色地位和职责分工。制定与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可以让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项目团队要通过详细的“项目工作人员守则”之类的规约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奖惩规则,要登记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以便确认他们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如果招募志愿者还要与他们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每个参与者的工作记录。项目的每一项活动开展之前一般都要通过正式的审批手续,让活动的意义、方式、预算得到管理者的认可,并且每一项活动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在这种契约关系中,项目的总目标被分解为许多个有关联性的任务序列,每个参与者需承担相应的具体任务,因此从任务分解的角度来讲,项目团队的成员之间必然要围绕项目目标结成彼此耦合的工具性关系。

  评估验收工作是项目生命周期的终结点,也是出资方和执行方之间契约关系最直接的体现,是项目执行团队对各相关方所作出的全面交代,也是项目干预社会生活的结果与效果的最终体现。围绕项目目标和项目本身的价值,评估方会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指标反映出项目执行过程的意义和价值,以及项目执行的最终效果,是从结果出发对整个项目做出一种全面的诠释。评估主体可以是出资方,也可以是第三方,其中的部分指标测评可以由服务对象、社区成员、项目执行者、志愿者等各方来进行,这就是所谓的360度全方位评估;评估方式可以是结果评估,也可以是过程评估,既包括定量测评,也包括定性分析。评估体系所反映的本质上也是社会生活更加良好的一种状态,是对项目化模式介入社会生活的价值提炼和反思,是在为下一步的项目化运作提供合法性与合理性依据。

  (三)项目执行过程的档案化管理

  项目行动的特点之一是行动过程的档案化,即所有对个体及其生活的调查与干预活动都记录在案,每一步骤及每一方面都必须反映在专门的文档之中。每一个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都尽可能地详细化,按照一定的方式归档,形成“个案接收表”和“个案归档清单”,或者是“小组活动报名表”等,对于服务对象社会关系情况的调查可以通过专门的“家谱图”和“社会关系图”反映出来。在服务的过程中,应当要借助“会谈评估”、“介入计划”、“个案管理记录”、“个案会谈记录”、“小组分节计划”和“小组每节评估报告”等表格的详细填写对介入和干预的过程进行描述和反思。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对案主进行转介或者被迫终止服务,则必须通过“个案转介表”、“个案转介(终止)报告”等文书体现出其中的理由及善后行动。

  项目执行者通过大量的表格文书记录了项目执行过程的每一个重要环节与要素,建构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社会生活“诊疗报告”系统。对于行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行动目标、方法手段、效果评估及反思等要素必须做出明确的交代,对于社会生活的描述借助多个维度建构起来,形成一种规范性的认知图式,并且有相关的佐证材料使之有据可查。问题的界定和描述总是按照一套标准化的话语体系来进行,预设了一种“问题-对策”式的行动取向,在标准文本化的操作下,日常生活超越了具体生动的“在场性”、地域性面貌,而呈现为另一种抽象化的可量度、可通约、可操控、可预测的特征,这是所有项目化干预行为所追求的规范和效率原则。这种理性化、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知识管理方式建构了一种自成一体的“符号世界”,它把社会生活世界按照一套特定逻辑文本化,成为专业人员理解和干预社会生活的价值与知识“地形图”.

  四、专业共同体角色与功能的反思
  
  在多数人看来,日常生活领域是一个相对自主的领域,并未受到政治逻辑和市场逻辑的直接操控,对于社会成员而言是一个高度自主、熟悉和依赖的实践情境。然而这并非是一个绝对的真空地带,其中暗含着权力、利益等要素的渗透,正如学者郑震所指出的:也正是在日常生活那前意识的不言而喻的实践中蕴含着力量的差异、知识的运作和利益的争夺……日常生活世界内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依然导致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张力的存在[9].在中国,加强社会管理与建设固然预设了培育民众自我治理能力和权力的目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多方利益团体的互动和博弈。

  以知识精英为代表的专业性团体是以中立、非营利的面目进入社会治理领域的,就其所宣称的行动宗旨来看是代表了普通大众利益和社区发展的未来趋势,因此从理论上来说,相对于政府、企业等利益部门而言,专业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具有更高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但是通过对项目化运作的考察分析来看,社会组织目前难以摆脱与政府、企业、基金会等出资方千丝万缕的瓜葛,其独立自主性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社会组织深入社区治理和日常生活规划的行动本质上就是一个与各个方面协商、合作与斗争的过程。当前介入社会生活的力量包括有政府、学术界、社会组织、普通民众、媒体等各个方面,因此会形成不同的利益、立场和话语体系。

  社会服务采用项目化的管理与运作是各个利益相关方都比较认可的形式,这体现了各方面需求与目标的最佳结合点。项目承接方借助项目证明其社会服务的价值与意义,意图实现对日常社会生活的有效干预,达到各方所期待的目标;其方法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可以显示其行动能力和优势;其过程的理性化管理可以做到对资源的有效充分利用,保持投入与产出合理的比例;项目行动效果和价值的可测量、可评估、可检索等特征,有助于承接方对出资方、服务对象、有关部门、同行业竞争者、普通民众等各方面做出一个明确合理的交代。因此,项目化的运作是目前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保持其参与社会管理事务正当性与合理性的最佳形式,也是展现自身优势与地位、保持与各方的平等契约关系的最佳方式,是社会组织进入社会管理场域的一种切合实际的游戏规则。

  社工机构等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是解决弱势群体困难、提高普通民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之举,但是通过考察社会工作项目的项目化运作,我们可以看到社工机构仍然无法摆脱功利化的工具理性思维,在完成任务指标和行业竞争的压力下,一切行动都围绕在完成指标这个中心任务,最初的非功利的动机和使命最终演变为功利化的具体行动。正如布迪厄所指出的那样,任何场域都会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和利益形式,有多少个场就会有多少利益形式。

  在目前的情况下,获得项目是社工机构的生存之本,而通过验收评估又是获得项目的根本条件,因此所有的专业性、公益性行动都容易异化为急功近利的趋利行为,而问题的解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容易被异化成数字的堆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姑且把社工机构的某些项目行动概括为一种“功利主义的高尚行动”.按照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解,日常社会生活对于社会成员而言是一种具有指引性的“知识库”,是一套历史积累而成的生活指南,生活在其中的个体对此抱着一种不言而喻、自然而然的态度,这种给定的日常知识会建构一种惯例化的、确定的生活情境,让其中的社会成员感到得心应手、安然默契。而专业人员借助专业知识介入日常生活的时候,必然会在某一方面打破这种自然而然的格局,在工作过程中唤起某个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反思和质疑态度,改变他们对于日常社会生活的理解和体验方式。

  如前所述,按照“问题-对策”的思维模式,专业人员介入日常社会生活的主要切入点就是建构问题,把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某些现象界定为某类问题,通过凸显问题的方式改变社会成员对于某些现象的常识性理解并引起各方的关注,按照解决问题的路径来干预社会生活。这种对于社会生活“问题式”的理解和描述更加具有实用性和目的性,在专业人员的主导下生活图景呈现为一种“诊疗”过程,这就为丰富而多面的社会工作增添了另一种面貌。

  在介入和干预的过程中,专业人员应当避免过度利用自己的权威,时刻保持在社会生活规划和安排中的平等与民主原则,尊重传统地方文化知识的价值和普通民众的话语权,否则会陷入专家独断的境地,充当哈贝马斯所说的“体制”对“生活世界”殖民化的工具,破坏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自主性。社会生活的规划不应当只遵循工具理性原则,社会生活不是一个标准化的抽象系统,而应当是具体可感的情境性生活世界。恰如吉登斯所强调的“生活政治”议题,对于“我们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普通民众必须有足够的发言权,必须保持社区的“天然家园”特质。专业人员应当时刻对自己的行动保持反思精神,不能因为自身的特殊利益和规则而扭曲了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

  参考文献:

  [1]邱莞华.项目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2]美国项目管理协会.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M].王勇,张斌,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3]Peter M.Kettner,Robert M.Moroney.服务方案之设计与管理[M].高迪理,译.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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