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影院会计核算的一些问题

新建电影院,新入职会计,由于特殊行业,有些问题不太明白,是否有对电影院核算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gyptshizhe 2021-09-19 09:36 193 次浏览 赞 139

最新问答

  • 彩色珊瑚

    涉及: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看当地怎样规定);
    2、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目,如果投资者个人有分红还要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例如签订的合同、账本等),有车船的话还有车船使用税;
    差不多了,其他有这些之外的再提问

    浏览 374赞 128时间 2022-12-18
  • 华晨1234

    一.产业链
    产业链是、发行、院线、和影院的整体链条的统称,它反映的是产业单位公司之间的经济生态系统。下面分别介绍产业链中的这几个节点的意义。
    1.
    完成的投资、拍摄和后期的环节。公司拥有的版权,将的版权给发行公司。
    2.发行
    发行公司从公司手中版权,然后以票房分账的方式与院线公司合作,将在合作院线的院放映。很多时候,的和发行都由同一家公司作。
    3.院线
    一条院线下面会有若干个院,由院线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排片,以票房分账的方式拿到拷贝。院线一般会安排大片的放映,而一些中小成本的发行方则要努力争取院线。
    4.影院
    产业链的终端。在中国一般说来,院可以分到一部票房收入的50%。
    二.设置的五种主要模式
    1.联合摄制,指企业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含现金、劳务、实物或以广告时段作价等),并按各自出资比例或按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的摄制业务。
    2.受托摄制,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全额出资,代为的摄制业务。
    3.委托摄制,指企业全额出资,委托其他制片单位代为的摄制业务。
    4.协作摄制,指由其他制片单位全额出资,企业仅以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方式给予协助的摄制业务。(注:企业在受托或协作摄制业务中,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该片销收入的一定比例充抵受托或协作价款的,应视同联合摄制方式进行核算。)
    5.自主摄制,指由企业全额出资,自主承担全部风险和收益。
    三.行业会计核算中涉及的几个重要会计科目
    1.生产成本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②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与核算。本科目按成本项目应当设置的明细科目为:
    <1>片的成本项目:
    “剧本费及酬金”--用于归集摄制组所用文学剧本的成本,以及分镜头剧本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酬金。
    “基本人员工资及劳务”--用于归集摄制组支付给导演、翻译、摄影、制片、剧(场)务、录音、照明、置景、道具、服装、美术、化妆、烟火、剪接、会计(核算)等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酬金。
    “演员劳务及酬金”--用于归集摄制组支付给主、配角演员,以及其他临时、众、特技、替身、武打、舞蹈、配音等演员的工资、劳务费和酬金。
    “临时协助人员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临时聘用的辅助工,以及向社会管理部门、场景单位临时外请协助人员所支付的各种津贴、报酬等。
    “食宿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为演职人员的伙食,或者按规定办法和标准发放伙食费补贴、津贴和防暑防寒所需饮料,以及住宿等费用。
    “差旅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演职人员因采景、体验生活、拍摄、送审等发生的各种交通、住宿、补贴等费用。
    “胶片”--用于归集摄制组拍片耗用的彩色与黑白底片、正片、声片等各类胶片费用。
    “磁片及磁带”--用于归集摄制组拍片及中耗用的各类磁片、磁带等费用。
    “化妆费”--用于归集摄制组直接或领用所消耗的化妆用材料、用品、工器具,以及造型作业等发生的费用。
    “服装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服装进行设计、、购置、租赁、损耗等发生的费用。
    “道具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进行道具设计、、、维修、购置、租赁、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
    “布景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进行布景和场景设计、搭置、、维修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烟火械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耗用的烟火材料与弹以及租赁、维修、赔偿械等所发生的费用。
    “车辆运输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因运输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场租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租(借)用各种场所、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摄影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使用各类摄影专用的器材及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录音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摄制期间使用的录音场地和录音用器材、设备、音频工作站、材料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剪接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使用各类剪接器材、设备、材料、工作站、胶转磁设备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照明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摄现场使用各类照明器材、设备、发电车、材料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常规特技费”--用于归集摄制组拍摄常规特技(非电脑数)镜头而使用的有关摄影器材、设备、材料(不包括胶片、磁片和特技烟火材料)、场棚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数特技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委托电脑数单位数特技镜头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音乐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作词作曲、音乐、聘请乐队、指挥、独奏演员、歌唱演员,以及取得音乐作品使用权等所发生的费用。
    “放映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因观摩学习和后期审查样片、双片、完成片放映所支付的放映费用。
    “剧照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选景和剧照所耗用的照相器材、设备、胶卷,以及冲印、放扩照片所发生的费用。
    “字幕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所拍摄的、片头和片中字幕所发生的费用。
    “洗印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洗印彩色和黑白的底片、正片、声片、中间片等发生的各种洗印费用。
    “事费”--用于归集摄制组经申报批准,由队、部队人员、武器、弹、车(舰、机)、械、场地和器材设备等协助拍摄,按剧用事预算所支付的费用。
    “剧杂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所发生的文具用品、打印和复印、邮电通讯、书报杂志、学习观摩等各种费用。
    “赔偿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因拍摄需要,导致所租用的场所、场地、设备、器材、服装、道具、物品等发生毁损或失灭,经协商支付的各种赔(补)偿费用。
    “其他费用”--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所发生的不属于以上各明细科目核算的其他费用。
    <2>译制片、纪录片、科教片、专题片的成本项目,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片种的译、摄制业务特点,参照片成本项目选择确定。
    <3>美术片的成本项目,企业除参照片成本项目进行选用外,可增加以下项目:
    “外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委托外单位或个人进行部分动画片段、木偶等设计、绘制、、,按合同规定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绘制费”--用于归集动画、描线、上色、木偶和剪纸等(含电脑)车间等,为摄制组的各种劳务费用。
    “辅助材料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美术片摄制中,为人物、服装、道具、布景等,购入和耗用的纸张、颜料、布料、木料、五金零配件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洗印的成本项目:
    “工资及附加”--用于归集支付给直接从事印制及其拷贝生产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附加的各种费用。
    “胶片及磁带”--用于归集印制底片、正片、声片、发行拷贝等所耗用的各种彩色、黑白胶片,以及磁片、磁带等所发生的费用。
    “料”--用于归集印制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化学料所发生的费用(可采用分摊方法计入产品成本)。
    “及动力”--用于归集印制生产中,消耗的水、电和各种、动力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用于归集印制生产中,消耗的清洁用具和物品、零配部件等各种辅助物料等,每月按规定分法计算后,转入应由产品成本承担的各种费用。
    ③企业发生各项生产费用的核算:
    <1>制片企业,按发生的实际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制片备用金”、“影视剧本”等有关科目。
    <2>洗印企业,按发生的实际金额,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有关科目。
    为洗印环保处理、水电动力、机械维修,以及化学、胶片等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发生的直接费用,应当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各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物品和劳务等,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时,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3>企业在拷贝(载体)销过程中,所需的片箱、片盒、片夹、片轴、(纸)袋等包装物,不应计入的生产成本中。随同影视片拷贝(载体)销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企业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则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4>企业在创作生产或拷贝洗印过程中,已经耗用和计入生产成本的胶片,以及从洗印废水(定影液)中电解而提取的白银等,其处理所回收的款项,可以采用直接或分摊方法冲减生产成本,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④企业摄制完成并已取得许可证的,按实际成本结转入库。结转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⑤制片企业在投产开拍后,中途因故停拍且以后不再续拍,以及已经摄制完成,经审查后未通过的,须将该作报废处理。经核准报废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影视片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⑥本科目所补充的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的各种成本。
    2.库存商品
    ①本科目补充设置“库存影视片”、“音像制品”、“后产品制品”等明细科目,并按的片名、各种产品的名称等进行归集和核算。
    “库存影视片”--核算企业以买断结算方式购入的的实际成本。采用发行权交易结算方式所支付给供片方的节目发行权费,应当与企业定制的拷贝(或其他载体)的成本合并后计入本科目。
    “音像制品”--核算企业购入的录像带、CD、VCD、DVD等可供播映的音像制品,所支付给方或供货方的实际成本。
    “后产品制品”--核算企业在促销业务中,定制或购入的各种形象产品等的实际成本。
    ②企业购入的或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供片或供货方开具的,并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核准的实际支付(进价)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③企业在结转发行、放映或销商品等业务活动的实际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企业购入的在合同、协议约定的发行放映期限内未实现销,应在期满之日作资产损失处理。在处理时,按购入的实际成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⑤如果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企业应当将该作报废处理。在处理时,按该实际库存的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影视片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3.主营业务成本
    ①本科目补充设置“发行成本”、“放映成本”、“音像制品成本”、“后产品成本”等明细科目,并按的片名、各种产品的名称等,进行归集和核算。
    “发行成本”--核算企业发行而应结转的库存等的实际成本。
    “放映成本”--核算放映企业放映而应结转的库存等的实际成本。
    “音像制品成本”--核算企业因销各种音像制品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后产品成本”--核算企业销除音像制品外,与相关的形象产品等发生的实际成本。
    ②月度终了,企业应当根据本月发行、放映业务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本办法有关结转销成本的规定和办法,计算和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待结算业务支出”等科目。
    其他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③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主营业务收入
    ①本科目补充设置“发行收入”、“放映收入”、“音像制品收入”、“后产品收入”等明细科目,并按的片名、产品的名称等进行归集和核算。
    “发行收入”--核算发行企业在发行业务中取得的各种归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分账收入、卖断收入、片租收入、播映权收入、网络传播权收入、后开发权收入、代理收入等。
    “放映收入”--核算放映企业通过放映取得的各种归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分账收入、片租收入、包场放映费收入、出租场地加映收入等。
    “音像制品收入”--核算企业销录像带、CD、VCD、DVD等音像制品所取得的各种收入。
    “后产品收入”--核算企业销除音像制品外,与相关的形象产品等取得的收入。
    ②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入账。
    <1>企业采用分账结算、片租结算、代理结算方式取得的,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与供片方结算后的收入,结转时,借记“待结算业务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以买断结算方式取得的,在发行中取得的各种无需与供片方分享的收入,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放映企业发的可兑换卡券,在兑换票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③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票房收入的利润分配
    1.片款结算
      (1).与的方、发行权方及其他权利方(统称“供片方”)进行片款的结算方式:
      (1)分账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将发行、放映业务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进行分配,与供片方共同分享和分担的结算方式。
      (2)片租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供片方交付片款的结算方式。
      (3)买断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向供片方买取一期和范围内的发行权、放映权,取得的收入无需与他人分享的结算方式。包括:
      ①发行权交易结算,即企业仅买取的发行权、放映权,所需拷贝等载体由企业自行定制并承担费用的结算方式。
      ②单拷贝交易结算,即企业按包括发行权和放映权在内的单个拷贝计价,向供片方拷贝的结算方式。
      (4)代理结算,指企业仅收取固定代理费,的收益和费用均由供片方享有和承担的结算方式。
    (2).企业以分账、片租及代理结算方式取得的片款或发生的支出,按合同、协议约定需与供片方进行分配或分担的,应先在“待结算业务收入”和“待结算业务支出”科目中归集,然后再按合同、协议的约定,在本企业与供片方之间进行结算。
      发行企业应当依据放映企业的营业报表和每部结算单(简称“片结单”),或者依据接受供片的发行企业的发行收入结算表,办理有关收入的结算。
    2.票房分账
    ①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票系统,统一汇总到中国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以“专资办”的统计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
    ②所有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营改增之后院增值税临时政策是收取3%,但是这部分税率可抵扣),及5%的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2014年之后是92%)认定为一部的“可分账票房”。
    ③可分账票房中,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制片方和发行方
    ④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⑤部分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⑥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综上,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同样,一部成本为8000万的票房需要达到2.4亿才能回本
    五.其他利润来源
    除了票房收入之外,中国的资金其它回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版权收入:主要指电视放映权和互联网播放版权销。这部分收入主要根据的题材、频道打分制度、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决定。其中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2.海外销:主要是海外其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收入、版权收入。这部分收入目前较低,增长潜力大。
    3.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4.授权及衍生品:主要是形象、片名、重要视觉元素等授权使用,以及版权衍生品的销收入。
    5.补贴:主要是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地方专项补贴等。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的,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在1亿到3亿元,奖励200万元;3亿到5亿元,奖励500万元;5亿以上重奖1000万元。(注:其中,大部分中国的资金回收依赖票房分账,可占到总收入的80%以上。)

    浏览 187赞 126时间 2021-10-15

关于电影院会计核算的一些问题

新建电影院,新入职会计,由于特殊行业,有些问题不太明白,是否有对电影院核算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