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承诺』” 2021-09-19 09:46 252 次浏览 赞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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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圈缠绕0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浏览 224赞 82时间 2023-07-28
  • apple13810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浏览 346赞 86时间 2022-10-04
  • 花小卷2010

    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浏览 322赞 142时间 2022-07-20

简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