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城阳高升移门 2021-09-19 09:48 238 次浏览 赞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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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歌声里AA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
    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施工的图纸,是否有设计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 是该工程的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

    浏览 200赞 108时间 2023-10-31
  • 曼特宁先森

    1、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2、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在投标报价时,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要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造成亏损风险。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各施工企业间无序的竞争。明知道干一工程连本儿都保不住,还要硬着头皮干;项目低于成本价,不仅会导致工期延误,安全质量也难以保证。承包商只有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坚持不低于成本合理报价,才能彻底扭转“饮不择食食鱼钓”的尴尬局面。
    3、签订合同的可行性
    承发包双方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对于承担风险过多、于己不利、有失公平的合同宁可不签。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可再进行实质性谈判。
    4、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词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

    浏览 447赞 133时间 2022-06-17
  • 鹤顶红IF

    合同风险控制主要可以从风险规避、风险减轻、风险自留以及风险转移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往往适用于风险发生概率较高,可能带来的损失较大的情况,在没有其他有效降低风险的情况下,选择将风险源直接中断或者阻止及继续发展的方法。风险规避表面上看其控制效果是最明显的,能够将风险完全控制住,但从项目整体利益来看,这种方法显得较为消极。规避风险的同时,必然会丢失一定的获利的机会。因此,风险规避一般只在风险无法避免,且导致的损失后处理风险的成本较高的情况使用。
    (2)风险减轻
    相较于风险规避的方法,风险减轻是一种积极的处理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检测发现潜在风险,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阻止风险的发生。或者是在风险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停止风险的继续发生。对于较小的风险,风险减轻的方法能够做到快速响应,且处理结果积极。而对于较大的风险项,则需要经过一定的计算与方案选择,最终确定最优的风险减轻的方法。
    (3)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指对风险较小、发生频繁的一类风险,不对其进行措施处理,而是由自身直接承担其带来的损失的方法。风险自留并未对风险的性质、频率以及影响程度进行干预和改变,看上去比较消极,但实际上是一种重要的财务性风险管理技术。风险自留也可以区分为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主动自留指,在意识到风险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分析,有意识有计划的承担其后果;被动自留指,由于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未提前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或者风险发生的太快来不及做出反应,只能被动的承担其带来的损失。
    (4)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目前比较常用的风险控制方法,当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是其可能带来的损失较大时,可以合理的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风险转移并不意味着损失的转移,良好的转移策略可能让各方多能从中受益。风险转移主要有合同转移、担保转移以及工程保险的方法。
    ①合同转移。合同风险转移主要体现在合同的计价方式上。根据自身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能够有效的减少自身的风险。如采用单价合同的计价方式,会增加业主方的工作量,不利于成本控制,但是承包商而言,其工作量可以按实计算,减轻了承包商一定的风险;如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合同总价直接包,业主方承担的风险较小,后期可能发生的物价上涨等环境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变动总价合同则在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可以进行总价的调整,承包商的风险大大降低,而业主方的投资风险却变大了;对于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模式,承包商不承担任何的价格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全部由业主方承担,对业主方的投资明显不利。当然,有时候这些风险的转移也并不完全会带来损失,如总价包干的合同,虽然承包商承担了后期外部环境可能带来的风险,但是可以通过改良施工工艺等方法优化成本,并谋取更高的利益,往往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②担保转移。担保是为了保证合同一方的利益,在合同另一方未完成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应当代为履行其义务或者代为弥补相应的损失。我国施工合同担保的形式主要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担保以及工程保修担保。工程担保的方式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仅仅只有三十几年,因此还不够成熟,仍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改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工程担保的方式能够帮助工程双方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约束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能够规范自身行为,诚信互利。
    ③工程保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可能带来的损失也各不相同,因此通过较小的保险支出换取较大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目前我国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设备保险等。目前,工程保险被广泛运用于各工程项目中,为工程的顺利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工程保险能够帮助企业转移了部分重大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自身不再需要进行风险控制,只有积极的采取多种方式应对风险,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利益的最大化。

    浏览 303赞 62时间 2022-04-21
  • 熊猫脸脸鸭二鸭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

    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

    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

    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


    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


    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浏览 284赞 100时间 2022-01-23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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