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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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opio123
张兴堂,男,1969年生,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聊城法学院副教授,院长,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1995年于中国国政系,获法学硕士,2009年6月于中央民族,获法学博士。主要讲授《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政治学》等课程。主要从事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研究、民族理论以及国际政治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等杂志上发表论文近20篇。
孔繁,男,1964年1月生,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1989年于中南财经政法法律系。现任聊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室主任。主要讲授《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多门课程。主要从事宪法行政法学和卫生法学的研究。曾在《法学论坛》、《南京社会科学》、《东岳论丛》、《理论与改革》、《法制日报》、《南方周末》、《健康报》、《医学与哲学》等报刊上发表论文、随笔等60余篇,著有《宪法原理》、《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等著作。主持部课题、山东省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等5项。
张进,男,1969年12月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副教授、副、副院长,聊城第三层次优秀人才。1993年参加教学工作,在2000年以来的历次评教中均名列前茅。研究方向为《民法学》和《法理学》,已发表文章近20篇,其中多篇被复印复印。2001年—2003年3次获得聊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曾主持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课题、聊城社科项目多项。
杨道波,男,1973年9月生,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聊城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8年获得律师资格,并于同年在聊城参加教学工作。主要讲授课程:经济法学、商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等多门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与社会法学,目前主要方向为非营利组织法律问题及其在经济法、社会法框架中的运行机制。先后在《甘肃社会科学》、《中央民族学报》、《河北法学》、《法学论坛》、《理论探讨》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近30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主持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聊城社科项目各1项。
庄海丽,女,1974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副教授,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1991—1995、2001—2003分别在山东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任教以来,曾讲授《法学通论》、《民法学》、《债权法》、《合同法》等法学专业课程,尤其擅长《债权法》和《合同法》的讲授。科研方面,曾在《山会科学》、《理论学刊》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10多篇。
付东年,男,1968年1月29日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讲师,刑事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在重庆师范主讲《刑法》,2004年9月-2005年1月在聊城政法学院主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2005年3月至今在政法学院主讲《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门课程。备课认真,讲课有,讲课内容涉及到的理论有深度,并注意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深入浅出,有利于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进行研究生的学习准备,治学态度严格。讲课能够使用较为流利的普通话,讲课水平得到了我院师生的好评。主要研究方向制度以及诉讼制度。
由龙涛,男,1970年2月13日出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讲师,法学实践教研室主任。2001年于武汉,2002年调入聊城从事教学工作,先后任教《法理学》、《刑法学》等学科。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2001年第5期《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人定性浅析》,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2004年第3期《具体用途与挪用罪犯罪构成关系思考》等。曾主持山东省教育厅课题1项。
王涛,男,1969年9月出生,在读博士研究生。聊城法学院讲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7月在聊城政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教学工作。曾在《兰州学刊》、《行政与法》、《聊城学报》、《理论观察》、《经济论坛》和《山东师范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
王仰文,男,1973年8月16日生于山东聊城,法学博士。聊城法学院副教授,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先后于北京科技(1995)、西北政法(2002)和苏州(2008),获法学博士。师从我国著名行政法杨小君教授、王周户教授、董和平教授和杨海坤教授研习宪法与行政法学多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曾在机关和解放某部任职多年,从事《事法学》、《武装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法律英语》的教学科研与法律服务工作。现在聊城法学院主要讲授《宪法学》、《政治学》、《法律逻辑学》等课程。在《中法》、《中国政干部论坛》、《求实》等内外各级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4部。
刘晓燕,女,1975年12月16日生,硕士,聊城法学院讲师。自2003年来校后,先后讲授过经济法、企业与公、环境法学等课程。在科研方面,近年来在《中国教育与教学杂志》、《职教理论与实践》、《经济论坛》等发表论文6篇。
秦莉莉,女,1974年8月出生,清华法学院双学士。聊城法学院讲师。2002年以来先后主讲婚姻家庭法、国际法、社会保障法、法治理论。授课效果以语言生动、说理透彻、通俗易懂、引领到位为特点,追求教学相长、思想互动。2002年以来撰写文章6篇,编著1部,参与科研项目1项。
翟月玲,女,1973年11月生,法学硕士,2004年于郑州法学院,聊城法学院讲师。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以来,先后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物权法》的教学工作。曾在《山东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黄河口》、《行政论坛》、《史博采》和《聊城学报》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0多篇。
刘洁,女,1980年7月出生,烟台法学院刑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讲师,主要讲授《刑法学》、《犯罪学》、《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和犯罪学,曾发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探析》《新时期流动人口犯罪趋势及对策》等数篇论文,并参与多个科研课题研究。
李永,男,1969年10月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讲师,2005年调入聊城从事教学工作。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律史以及非营利组织法律问题。从2006年至今,共发表论文10多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
刘海江,男,1980年5月生,法学硕士,聊城法学院助教。主讲《国际公法》(双语教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以及非营利组织法等,曾发表论文6篇。
庄玉友,1977年2月生,男,山东潍坊人,汉族,中员。厦门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国际法学硕士,浙江工商国际企业管理本科,经济学学士。现为聊城法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法、金融法、证券法。2003年通过,获法律职业资格,2004年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2005年获企业法律顾问资格,2007年获证券从业资格。曾在《证券市场导报》(CSSCI期刊)、《国际经济法学刊》(CSSCI集刊)、《民商丛》、《中国海洋法学评论》、《证券时报》等重要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孙洁丽,女,1983年9月出生,陕西省韩城市人。2002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院。本科期间认真勤奋,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获得过校“海航奖学金”及校“三等奖学金”。2006年考入厦门法学院公费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知识产权法学林秀芹教授。2009年7月顺利后,进入聊城法学院任教,开始教书生涯。至今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3篇,曾参与社科基金课题一项,完成2万字左右。主要教学与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冯玉厅,山西大同人,汉族,硕士研究生,2009年于中国政法刑事学院。主讲课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主要学术成果:《刑程序问题研究》(《山西师报》第34卷(2007)、《侦查监督程序完善刍议》(《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论刑事鉴定启动程序的完善》(《中国鉴定》2009年第2期)。浏览 200赞 88时间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