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期刊,刊号已批,后面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食客小蒲 2021-09-18 16:16 308 次浏览 赞 87

最新问答

  • 孩子的笑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将《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中心申领条型;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浏览 446赞 50时间 2023-11-21
  • 十米之上

    什么学科的期刊 什么级别的

    浏览 213赞 108时间 2022-07-17

创办期刊,刊号已批,后面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