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主要思想

美美吻臭臭 2021-09-19 09:49 208 次浏览 赞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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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易小青争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前4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诞生了理论依据。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臣、掌握、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当时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服毒自。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隶主贵族,“散其”“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制度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最著名的有“自相”、“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浏览 368赞 128时间 2023-11-11
  • 难忘那缕羁绊

    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以严法治国

    浏览 230赞 131时间 2022-06-06
  • 海的晨宝贝

    历史文化名人:韩非子,他的思想都有哪些?

    浏览 393赞 85时间 2022-02-09
  • 宁波的的汤圆

    法家学说强调"法"(就是法律、法令,是要求臣民必须遵守的)、"术"(术就是权术,是君王控制驾驭臣民的手段和策略)、"势"(势就是权势,包括地位和权利,是君临臣民的客观条件)。法家人物对这些各有侧重,商君任法,申子用术,慎到重势,而韩非则结合了法、术、势,所以说他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也是最早提出君权至上以及"三纲"的法家。
    由于法家是"因时立法,因事制礼"的,所以,法家人物及各自的思想亦有别,如,《管子》提倡社会分工,甚至鼓励消费(侈靡);而《商君书》主张重农,抑制工商。又如《韩非子》中提倡君主;而《管子》中则反对。

    浏览 484赞 93时间 2021-10-24

韩非子的主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