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入党需要找什么部门

请问入党需要找什么部门

灬筱筱筱灬 2021-09-19 09:51 308 次浏览 赞 135

最新问答

  • 爱欧尼亚荒原

    单位入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申请

    要求入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的认识、入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人谈话,进行入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积极分子

    入申请人经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积极分子。支部将入积极分子报上级委备案,同意后下发《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指定两名正式员作为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入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

    (四)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内外众(则分别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内团组织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自已的现实表情况等)。

    (五)短期培训

    基层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以上的入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确定入介绍人

    入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组织指定。

    入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 向被介绍人解释的纲领、章程,阐明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员。

    (八)填写入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在入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内外众意见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内外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十)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人汇报对的认识、入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人审议情况;

    4、与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人能否入进行讨论;

    5、申请入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一)上级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员前,上级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内外人员对入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动机,对的认识和对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志愿书》,并向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委审批

    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员,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通知书

    支部接到上级委入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员大会上宣布。支部应将上级委批准的预备员编入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入宣誓

    预备员必须面对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组织批准预备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委或支部组织进行)。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员之日算起。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员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六)预备期满

    •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支部。

    •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志愿书》,报上级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员或取消预备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员资格。取消预备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志愿书》报上级委审批。

      预备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志愿书》、入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浏览 436赞 63时间 2023-03-02
  • 倓里格倓*

    一、自愿提出入申请
    要求入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的认识、入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积极分子
    入申请人经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积极分子。支部将入积极分子报上级委备案,并通知入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员作为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入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内外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总支意见。
    四、听取内外众意见
    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内外众对入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外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内外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内外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委分管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以上的入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介绍人
    入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组织指定。
    入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的纲领、章程,阐明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员。
    九、填写入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在入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人汇报对的认识、入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人审议情况;
    4、与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人能否入进行讨论;
    5、申请入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人及其入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员前,要指派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内外人员对入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动机,对的认识和对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志愿书》,并向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委审批
    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员,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通知书
    支部接到上级委入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员大会上宣布。支部应将上级委批准的预备员编入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宣誓
    预备员必须面对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组织批准预备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委或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支部为了使入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员宣誓;
    4、上级组织代表讲话;
    5、员代表讲话;
    6、新员代表向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员地教育和考察,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员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小组意见、内外众意见、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小组提出意见;
    3、支部征求内外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委审批。
    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志愿书》,报上级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员或取消预备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委审批。
    取消预备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员资格。取消预备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志愿书》报上级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组织在发展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员的半数。 预备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志愿书》、入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浏览 190赞 76时间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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