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的人物经历

蜜糖Rose 2021-09-18 16:17 304 次浏览 赞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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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美艺馨

    郭建梅两岁时,被送至北京,与姥姥、姥爷居住于三里河的工厂宿舍。八岁时,被送回河南农村。高中时,她给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志考上北大清华。1979年,她考取北京法律系。期间,结识比自己高一届的中文系刘震云。1983年,进入部研究室,后任职于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1985年,郭建梅与刘震云结婚。1992年4月,中国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建梅参与了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与马亿南合著《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1995年9月,郭建梅参与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期间听闻希拉里演讲‘妇女权即人权’(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触动。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的工作,与北大教师一起组建成立了“北京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郭建梅成为了一名公益律师,他们最早获得的资金是来自美国福特基金会捐助的3万美元。2001年,郭建梅患忧郁症,经得以好转。2009年2月22日,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美国驻华使馆会见了郭建梅在内的21位中国民间活动家。至今,北京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已为近10万人无偿法律帮助,受理咨询6万余件,办理个案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网站发布了该校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据称,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指示,该中心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
    她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领域取得了出色成绩。 中心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全国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陈慕华为北京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题词向妇女伸出援助之手,维律的公平正义;全国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以及部、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莅临北京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心指导工作,对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赞赏。2002年,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6年,获得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评颁发的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和模范公益组织奖。 郭建梅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12年来,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余件,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80多场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书籍11部,发表文章200余篇,发起建立了首个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及相关网站。在提高我国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对妇女权益维护的关注与支持、促进妇女权益保护的改善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浏览 303赞 128时间 2023-02-12

郭建梅的人物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