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

EatDrinkWorld 2021-09-18 16:45 416 次浏览 赞 134

最新问答

  • 点評狂魔

    湖南省国土厅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政策;贯彻实施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市(州)、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三)监督检查市(州)、县(市)国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和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省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审核登记;根据授权依法审批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汇编;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踪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十一)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湘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二)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湖南省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省的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归口管理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十六)承办省委、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省编委核准,省国土厅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土地管理局、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湖南地图出版社、省地质研究所(省国土规划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遥感中心)、省测绘科技研究所、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征地拆迁事务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省土地交易中心、省国土信息中心、国土导刊杂志社、省测绘大院管理所。

    浏览 237赞 95时间 2023-08-12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