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末日女友CCCccC 2021-09-19 09:32 467 次浏览 赞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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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sces850318

    一、交通运输业11%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四)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6%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6%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 技术服务,是指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二)信息技术服务。6%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集成电路和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的网络运营服务。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人力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分析、呼叫中心和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文化创意服务。6%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2. 商标和著作权服务,是指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3.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四)物流辅助服务。6%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1.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的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
      2. 港口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服务的业务活动。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4. 打捞救助服务,是指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5.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6.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7.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六)鉴证咨询服务。6%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 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造价鉴证、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3. 咨询服务,是指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代理记账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七)广播影视服务。6%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文字图片素材、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片头、片尾、片花、、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
      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
      3.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浏览 205赞 104时间 2023-05-10
  • 瑞贝卡tt

    现代服务业6%,有形动产租赁17%

    浏览 457赞 144时间 2022-10-26
  • 雁儿小妞宝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现将有关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浏览 162赞 50时间 2021-12-19

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