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我是梅干啊 2021-09-19 09:32 403 次浏览 赞 62

最新问答

  • 小米一箩筐

    相关事项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专科,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或,或取得建筑学学士(专业),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或,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或取得建筑学硕士(专业),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或城市规划硕士(专业),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或者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

    在连续的2个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

    在连续的3个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或,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或等同。

    在国务院委员会、教育部颁布《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等同。

    “建筑学学士(专业)”和“建筑学硕士(专业)”,是指根据国务院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工学硕士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是指由国务院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扩展

    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

    浏览 195赞 115时间 2022-11-10
  • 柠檬心的颜色

    还得文呢 一篇一上 还得是第一作者 如果是单位评的可能容易些 社会评的难啊 我也到评职称的年限了 我也合计在社会上评 计算机 外语 还没考呢 论文也没发 一起努力吧

    浏览 315赞 154时间 2022-08-04

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