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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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 明显超出标的额是超出百分之多少。有明确的比例吗?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 明显超出标的额是超出百分之多少。有明确的比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