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管理职责
最新问答
- 杜小样丶
第十八条 各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应指定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或本地方的期刊发展规划、期刊申报和期刊管理工作,并对所管的期刊进行审读和质量监督,在政治上和技术上负有责任。
第十九条 主办单位应当对期刊实施具体和管理,负责审核期刊的重大报道内容和选题计划,并对技术保密进行审查,在政治上和技术上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 编辑部门包括工作实体编辑部和根据需要组织的编辑委员会。编辑部应按办刊条件组建;编委会可根据需要,由主办单位聘请本专业领域的技术组成。编辑部门应负责拟定编辑方针、报道计划、选题范围以及审定稿等项工作。
编辑部应当贯彻办刊方针,保证不断提高期刊质量,争取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并与作者、译者、审者、读者密切联系,收集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 编辑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马列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能严格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专职主编或副主编应当聘用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编辑人员应当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的。
(三) 熟悉科技语言、科技编辑、校对、出版业务,有一定写作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第二十二条 科学技术期刊应当实施有关国际标准、标准和法定的计量单位,使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十三条 科学技术期刊刊登广告应当结合本刊业务,并要控制一定数量,每期所占版面不得超过总页的10%。
第二十四条 科学技术期刊的稿酬标准应按版权局有关规定执行。浏览 424赞 88时间 2022-10-17
相关问答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管理职责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管理范围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第一章总则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审批程序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的介绍
-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 废止没有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的第四章 期刊社的经营
-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
管理办法属于技术报告吗
-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什么刊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五章 处 罚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期刊的审批
-
科技档案管理学的科技档案管理学
-
项目管理技术的期刊信息
-
图书管理员职责
-
求基层管理办法的文章~~
-
科技管理研究的核心期刊
-
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聘任与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任职资格的评审赋分标准
-
技术经济与管理学科和工商管理的关系
-
实验技术与管理的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