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有与遗体捐赠、器官捐赠相关的文献资料与调查报告

牛牛1223 2021-09-19 09:47 339 次浏览 赞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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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叶子0118

    捐赠 捐赠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亡后捐献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捐赠
      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捐赠给濒临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脏或部分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 官 捐 赠 的 范 围
      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捐
      赠。
      细胞捐赠
      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以救助需要移植的病人。
      组织捐赠
      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捐赠
      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捐赠的种类
      活体捐赠
      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脏或部分捐赠给三代以内的亲属或配偶。活体捐赠者首先必须是绝对自愿的,而且必须经过医院的检查和公正处的公正才可以进行捐赠。
      尸体捐赠
      的来自一个刚刚去世的人,他/她在生前表示愿意在后捐赠,用于救助那些濒临亡、需要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
      脑亡与捐赠
      传统判定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其他部位的组织和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而失去功能。
      脑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人体呼吸、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一旦坏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的其他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亡,就是指脑干亡。
      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亡之外,其他部位的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没有发生脑亡,所以不能捐赠。
      除了母亲您也可以给予生命。
      器 官 移 植
      什么是移植
      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病人上,让这个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
      移植医学的崛起
      移植在二十世纪以前一直是人类的梦想,在二十世纪初期,医学界对那些某个功能严重衰竭的病人依旧束手无策。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的,移植在当时只是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
      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医生开始进行人体试验,但由于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后的排斥反应,移植的效果不尽人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诺华公司发明了免疫抑制--环孢素(新山地明)。环孢素的发明使移植后存活率大大提高,移植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是本世纪尖端医学的重大成就之一。
      哪些病人可以接受移植
      ●
      由各种病因导致的衰竭的病人,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 肺脏
      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经过传统内科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状况。
      ●
      处于良性肝病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的,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 脏
      当一些疾病对脏产生损害,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功能不全, 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毒症。挽救毒症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脏移植。
      ● 胰脏
      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晚期糖病、I型糖病、和胰切除后糖病。
      除了上述病人,尚有患有、小肠等多种疾病的病人可以
      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器 官 移 植 的 现 状
      短缺 供求差距增大
      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都可以通过移植来延续生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据统计,全世界大约有15万在等待移植,而只有不到1/3的可以有幸接受移植手术。每年需要接受移植的以15%的速度在增加,许多由于等不到合适的而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要想解决的来源问题,救治更多的危重病人,首先要提高公众对"亡"这一概念的正确认识,建立"脑亡",即人亡的科学概念。同时科学地制定出保护应用"脑亡"供体的法律,使捐赠科学化、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使移植事业既能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又能成为人们主动参与的自觉行动。
      支 持 器 官 捐 赠 活 动
      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背景、经济条件、宗教信仰和观点各不相同,所以世界各国对"脑亡"的认识也不尽相同。目前只有少数能够通过法律对捐赠予以肯定。1970年,美国最早颁布了《统一人体结构捐赠法案》,1994年,欧洲国际基金会在荷兰举办了捐赠活动,全世界许多和组织都积极响应。
      诺华公司作为移植界的者,一直都在积极地支持捐赠活动,希望通过推动捐赠活动使更多濒临亡的病人延续生命、恢复健康。
      自然人愿意亡后捐献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浏览 459赞 63时间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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