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学位怎么考!!!!!!!!!!

winwing168 2021-09-18 16:41 236 次浏览 赞 149

最新问答

  • 虾虾霸霸kat

    南京对高等教育自学本科生学士的申请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且如下五门课程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合同法、环境与保。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管理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科学、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结构、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作系统、结构、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注:新旧计划过渡期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英语四、六级且合格在省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

    ⒊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9月20日—30日(休息日除外)。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北京西路大门内50米西侧,南京继续教育学院内三楼)。

    三、注意事项

    ⒈若在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的,可在登记前继续在自学中参加相关课程的,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

    ⒉在之日起一年内按规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原件、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生授予学士的规定
    (苏州)

    一、 申请对象。
    苏州自学主考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生。
    二、 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达到一定的水平,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论文(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当年的前三年通过全国外语四级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及以上者,方可申请学士。
    (三)、2001年及以前的生,通过本科教育学士英语和本科教育课程者,可在2002年3月申请学士,过期不再初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申请、不授予学士。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者;
    (四)、论文(设计)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
    (五)、自学相应的课程平均成线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当年的前三年未通过全国外语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者;
    四、 课程:
    (一)、经济学专业:外语、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二)、律师专业:外语、环境与保学、法学、合同法;
    (三)、新闻学专业:外语、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编辑学(2004年编辑学改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五、 申请授予程序。
    (一)、自学本科生在取得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自学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二)、各院、系将评定分委员会的讨论后的及有关材料报苏州自学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自在审核各院、系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后,报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人员。
    (四)、经校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委员会备案。
    六、 本细则从2002年3月20日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 本细则由苏州教务处负责解释。

    审计学专业自学学士授予办法

    (南京审计学院)

    一、 自学本科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五门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
    (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
    (四)、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其它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三)、舞弊者。
    三、 申请和授予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学院自学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委员会审定;
    (三)、学院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作出决议。
    (四)、学院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学士授予工作。
    四、 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生授予学士的规定

    (南京理工)

    南京理工委员会与教育学院自考办研究决定,对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本科生的学士授予工作规定如下:
    一、课程
    在“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课程设置中选定“工程数学”、“模拟、数字及电力技术”、“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和“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四门课程为课程。
    二、本科生授予学士的标准:
    1、 高等教育自学上述四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按照学校《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程序,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者报校委员会,由学校委员会审定并授予。
    四、学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获得者,由学校教务处颁发《学士(高等教育本科生)》。
    五、该规定自二OO三年一月起执行。

    建筑工程专业、机械及自动化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的规定

    (扬州)

    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扬州主考本科专业的生,可申请授予学士:
    1、 拥护中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段课程全部合格;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相应专业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英语四级,且合格在有效期内;
    5、 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具体课程:
    1、 建筑工程专业:线性代数、结构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工程地质及土力学、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2、 机械及自动化专业:精密与特种、机械装备、自动化装备设计、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
    三、 学士申请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须在之日的第二年3月上旬向扬州自学办公室索取学士申请表,于3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表、复印件、1张一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寄回扬州自学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士。
    四、 考生若在前未能达到学士授予规定的要求,又想获得学士的,可继续在自学中参加相关课程的,直到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登记。时如达不到学士授予规定的要求,不授予学士,后不再补授。
    五、 本《办法》自2002年6月29日起实行。
    六、 本《办法》由扬州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护理本科生学士授予办法

    (南京医科)

    一、 授予条件
    1、 热爱护理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高质量的服务;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护理(本科)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已通过英语四、六级,且合格在有效期内;
    4、 护理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二、 授予程序
    1、 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的次年三月第一周向我校索取《南京医科自学护理(本科)生学士申请表》,并于四月第一周携带申请材料(学士申请表、生登记表、单科合格,四、六级英语、、、准考证及复印件、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至我校自学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 校自学办公室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教育学院,并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
    三、 有关问题说明
    1、 关于课程问题。由于护理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调整,凡按原课程设置参加,在2003年上半年以前的考生,课程定为“心理卫生”、“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或“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健康教育”)三门课程;从2003年下半年起课程按新课程设置定为“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
    2、 关于申请资格问题。考生若在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中相关课程的,达到条件后再进行登记。未能达到学士授予条件而登记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
    3、 《南京医科自学护理(本科)生学士申请表》可通过来校领取、网上等方式获得。:www.njmu.edu.cn

    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考本科生授予的有关规定

    (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

    一、 申请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英语四级(含)以上者(五年内有效);
    3、参加江苏省英语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者;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含)以上。
    (三)本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直接授予学士。
    二、 各专业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 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 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3、 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国际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策划
    3、 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 金融市场
    2、 金融企业会计
    3、 国际投资学
    (四)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2、 网络营销与策划(包括实践)
    3、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 英语(二)
    2、 国际经济学
    3、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4、 国际运输与保险
    三、 课程成绩认定:
    (一) 参加自学其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
    (二) 参加自学其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在做论文之前可重新参加自学本专业的课程的,以达到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的要求。
    (三) 南京经济学院除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课程的。
    四、 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向南京经济学院报名申请。
    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领取《申请通知》及《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等有关。
    1、 申请时间:上半年的考生于该年的8月20日至9月10日报名申请;
    下半年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3月1日报名申请。
    2、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公室
    3、 申请所需材料:,准考证,四、六级英语,单科合格,。(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评审时间:每年三月

    浏览 385赞 92时间 2023-08-30
  • 长颈鹿之迷

    自考本科只要考过专业的所有科目
    论文答辩考过
    英语考过
    即可申请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你也可以追问

    浏览 258赞 145时间 2023-07-01
  • 小白兔QUEEN

    自己看自考的指导书.上面一清二楚

    浏览 286赞 126时间 2023-02-12

自学考学位怎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