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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职称论文 > 梵蒂冈外交官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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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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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论“双语”教学法在国际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载《跨国法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XU Donggen:Legal Aspects for Sustainable Energy Development for Project Finance,2005 Arian Bradbrook: The Law of Ener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徐达维、徐冬根: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创新及其法律环境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2徐冬根:债权利用法制化的一部力作——《债权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评介,河北法学,2008/05徐冬根:银行信用证议付及其追索权的法学解读,(CSSCI学刊)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3 徐冬根:论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方式中的“真实出售”,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徐冬根:一个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思想的重要论坛,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徐冬根、乔喆:新世纪中国反倾销法学术发展历程,法治论丛,2006/06徐冬根:关于智力资本出资的法学思考,(CSSCI学刊)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02徐冬根:论信用证开证行的独立拒付权,(CSSCI学刊)国际经贸探索,2006/02徐冬根、陆婷婷:美国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及案例分析,中国劳动,2006/04徐冬根:银行信用证业务中检验证书日期法律问题探析,(CSSCI学刊)金融论坛,2006/02徐冬根:论国际私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CSSCI学刊)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01徐冬根:新世纪中国国际金融法学术研究成果评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5徐冬根: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制建设,(CSSCI学刊)金融论坛,2005/07徐冬根、范锡琴:融资浮动担保中的限制性条款研究,(CSSCI学刊)政法论坛,2005/03徐冬根:资产证券化中的基础法律关系解析,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4徐冬根、姚约茜:国际项目融资浮动担保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1徐冬根:论国际项目融资架构中的权益平衡,武大国际法评论,2004/02徐冬根:论政府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主导作用,法治论丛,2004/03徐冬根:银行信用证审单标准的法哲学思考:精确性、模糊性还是原则性,(CSSCI学刊)现代法学,2004/05徐冬根:从多元价值观谈国际金融法的细分,(CSSCI学刊)政治与法律,2004/04徐冬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法律主导作用,(CSSCI学刊)法学,2004/11,徐冬根:人文关怀与国际私法中弱者利益保护,当代法学,2004/05徐冬根:最基本的法现象不是权利和义务而是权利和权力——评童之伟著《法权与宪政》,法学论坛,2004/04徐冬根:论欧、美国际私法法典化的不同进路及其法哲学思想,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3徐冬根:规范与公正价值追求相结合的典范 评长荣公司无单放货赔偿纠纷上诉案判决,法律适用,2004/05徐冬根:信用证软条款问题研究,(CSSCI学刊)政治与法律,2004/01徐冬根:从“神舟”五号成功发射看外层空间法发展趋势,(CSSCI学刊)法学,2003/11徐冬根:应收帐款证券化中SPV的法律特征,法治论丛,2003/06徐冬根:智力资本化要有法律护航,中国人才,2003/06徐冬根:小议“国民待遇原则”在B股市场中的实施,法学杂志,2003/05徐冬根、陶立峰:网络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03/11徐冬根:战火灼伤国际人道主义,社会科学报,2003-04-10徐冬根:论建立我国双轨制违宪审查机制——从“孙志刚事件”谈起,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4徐冬根:论国际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CSSCI学刊)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03徐冬根:网络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思考,(CSSCI学刊)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04徐冬根:论英国判例法对浮动担保发展的贡献,(CSSCI学刊)法学,2003/07徐冬根:WTO条件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党政干部学刊,2002/09徐冬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干部学刊,2002/06徐冬根:资产经营与重组的法律规范,四川监察,1998/08徐冬根:论中国国际私法学术研究与文献成果的特点,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1997/01徐冬根:外资购并国企与我国外资法的完善,当代法学,1997/01徐冬根:避免外资对民族工业冲击的立法对策,人民检察,1997/03徐冬根:国民待遇与国内市场保护,人民检察,1997/03徐冬根:九十年代美国企业并购特征,上海投资-1997年3期徐冬根:国民待遇与外资对市场的冲击,法苑,1997年第1期徐冬根:投资银行的规范化进程,法苑,1997年第2期徐冬根:股市购并规则,法苑,1997年第3期徐冬根:法人股的规范与出路,法苑,1997年第4期徐冬根:资产经营与重组的法律规范,法苑,1997年第5期徐冬根:构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框架,法苑,1997年第6期徐冬根:中国公司扬起海外上市之帆,法苑,1997年第7期徐冬根: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权益制衡,法苑,1997年第8期徐冬根:美国筑起反内幕交易的堤坝,法苑,1997年第9期徐冬根:金融创新浪潮对传统法制的挑战,法苑,1997年第10期徐冬根:劳动合同规制,法苑,1997年第11期徐冬根:抵押担保的法律机制,法苑,1997年第12期徐冬根:《当代国际经济法丛书》评介,法学,1996/06徐冬根:股份持有法人化与有限双向持股制度,法学杂志,1996/06徐冬根:企业的收购与兼并,法学杂志,1996/03徐冬根:我国外资引进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取向,法学杂志,1996/02徐冬根:美国九十年代的证券立法,中外法学,1996/06徐冬根:避免外资对民族工业的冲击已成当务之急,法学,1996/08徐冬根:对实现抵押权过程中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的探讨,法学,1996/04徐冬根:美国的廉价股票,上海投资-1996年6期徐冬根:国际融资市场的走势与取向,上海投资-1996年5期徐冬根:外资立法的走势与导向,法苑,1996年第1期徐冬根:《保险法》 保国泰民安,法苑,1996年第2期徐冬根: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税制改革,法苑,1996年第3期徐冬根:《担保法》透析,法苑,1996年第4期徐冬根:购房置业, 法律护驾,法苑,1996年第5期徐冬根:外资购并国企与我国外资法的完善,法苑,1996年第6期徐冬根:反不正当竞争法纵横谈,法苑,1996年第7期徐冬根:中外合资企业投资者权益转让,法苑,1996年第8期徐冬根: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法律规范,法苑,1996年第9期徐冬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法苑,1996年第10期徐冬根:上市公司购并与关联交易,法苑,1996年第11期徐冬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限制与例外,法苑,1996年第12期徐冬根:企业怎样以弱抗强,企业销售,1995/07徐冬根:漫谈文化与广告商标艺术,上海艺术家,1995/04徐冬根:中东阿拉伯国家的冲突法立法,法学杂志,1995/05徐冬根:法国社会养老保险法制的特色,法学杂志,1995/04徐冬根:瑞士法制现代化的启示,法学杂志,1995/02徐冬根:我国外贸法律制度中的强制性结汇和售汇,政治与法律,1995/03徐冬根: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若干问题的探讨,外国经济与管理,1995/10徐冬根:我国首部研究“关贸总协定”的法学著作——全国统编教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评析,法学,1995/10徐冬根: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与反收购,法学,1995/07徐冬根:中国“复关”的走势与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取向,法学,1995/04徐冬根:我国外汇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上海投资-1995年3期徐冬根:走向自由兑换王国的人民币,法苑,1995年第1期徐冬根:老年保障法律制度:何去何从,法苑,1995年第2期徐冬根:风风雨雨“复关”路,法苑,1995年第3期徐冬根:外资法实施中的误区,法苑,1995年第4期徐冬根:广告法,与你同行,法苑,1995年第5期徐冬根:按揭购房: 都市新时尚,法苑,1995年第6期徐冬根:中美知识产权关系展望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法苑,1995年第7期徐冬根:国家“安居工程”启动, 立法先行,法苑,1995年第8期徐冬根:金融自由化与法律监管,法苑,1995年第9期徐冬根:撑起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伞,法苑,1995年第10期徐冬根:世界贸易组织: 翻开新的一页,法苑,1995年第11期徐冬根:市场经济法制建设: 回顾与展望,法苑,1995年第12期徐冬根:商标的国际化与商标设计技巧,中国质量万里行,1994/01徐冬根:上海涉外经济立法若干设想,法治论丛,1994/03徐冬根:欧洲当代国际私法研究热点评析,法学杂志,1994/05徐冬根:19世纪的国际私法立法拾遗,法学杂志,1994/04徐冬根: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新冲突法法案述评,法学杂志,1994/03徐冬根:对我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范立法的思考,政治与法律,1994/06徐冬根:共同投资基金,大潮涌起,法苑,1994年第5期徐冬根:“上帝”的保护神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苑,1994年第6期徐冬根:“道”“魔”之战--- 各国立法对贩毒者的惩戒,法苑,1994年第7期徐冬根:商标王国中的贵族 --- 驰名商标,法苑,1994年第8期徐冬根:古老而时髦的民商事法律行为 --- 拍卖,法苑,1994年第9期徐冬根:构筑中的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体系,法苑,1994年第10期徐冬根:企业收购兼并案透视,法苑,1994年第11期徐冬根:实施破产制度,迷雾重重,法苑,1994年第12期徐冬根:国际私法学的拓新之作——《国际侵权行为法》评析,政治与法律,1993/06徐冬根:商标的国际化与商标的设计技巧分析,国际市场-1993年9期徐冬根:论“直接适用的法”与冲突规范的关系,中国法学,1990/03徐冬根:西方各国设备租赁业之比较研究,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8/03徐冬根:谈谈企业如何开展国际设备租赁交易,上海企业,1988/08徐冬根:梵蒂冈,国际展望,1987/16徐冬根:简析设备租赁交易中当事人的违约及其补救,政治与法律,1987/03徐冬根:美国的设备租赁及其法律制度,外国经济与管理,1987/08徐冬根:略论我国租赁业的现状和特点,外国经济与管理,1987/03徐冬根:联邦德国专家梅斯曼讲订立国际合同的技巧,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6/07徐冬根:外国律师看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5/07徐冬根:美国律师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5/01徐冬根:经济合同纠纷解决的对话,法学,1985/12 徐冬根:上海“三资企业”中亟需决解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学,1985/12徐冬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的特点和原则,法学,1985/06徐冬根:比较法学综述,法学,19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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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页作废啊

“当一个伟大的灵魂出现于世界舞台之上时,后来者只能步其后尘。” 吴经熊这个名字,国人少有所闻,但凡学法之人,都当认识这位知名的法官、圣徒和诗人。 清华大学一位知名教授这么形容他: “《吴氏宪草》充满理想,他也的确投注了巨大的精力,但那只是一介书生的理想撰文,打不败毛瑟枪。这种情况下,作为法律学者的吴经熊又能如何长久保持他对法律的激情呢?……吴经熊在法律界的受挫,引发了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个人思考所能得到的至高自由。” 即使吴经熊在历史中的位置尚待确定,但他对中国法制发展的贡献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此,便有了开头第一句话;这位清华大学教授对吴经熊充满了敬重和爱慕。 吴经熊提供了一种良善、合理和健康(即真善美)法律世界观,从沉沦、无望、迷茫的错误中转向理性的拯救和爱,而吴经熊“拯救”中国的潜在影响,在沉静了半个世纪后,重新浮出了水面,或许能以一种无法预知的方式开枝散叶。 电影《无问西东》中有一句话“我们既非向东,亦非向西,而是向内;因为在我们的灵魂深处,藏蕴着神圣的本体,那是我们真正的家园。”这句话就出自吴经熊。 1937年,那个充满苦难的年代,吴经熊意识到自己的罪,需要悔改,他虽然信神,但灵命处在危机中,备受煎熬。 从《诗篇》14篇,他读到:“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自问:“我是行善的吗?”“不是!”我的良心从里面回答我。“我没有做过可恶的事吗?”“我做过!” 他曾想过自杀,他暗示“我的灵魂如此之痛,甚至死亡本身也不过是种安慰。” 当读到耶稣和行淫妇人的对话时,吴经熊的悔改时刻到来了。妇人悔改的眼泪使吴经熊的内心哀伤与痛悔倾泻而出: “……我就止不住嚎啕大哭……神赋予了我美好的灵魂和理智,我却将它们浪费在寻求世俗荣誉和物质财富上。在政治圈和社会里,我被迫装出自己并未体会的快乐表情,对那些我所蔑视的人曲意逢迎。……在我吐出这些祷告词后,我的灵魂被喜乐和安慰所充满,感恩的泪水从心底喷涌而出,与忏悔的泪水合在了一起。在那一刻,我感到基督再次张开双臂接受了我。我体验到如此的狂喜,永生难忘。”                                          ——《超越东西方》 他形容自己是一个孤独的无体之魂,一个幽灵,在空荡的宇宙里漂荡,痛苦地想为自己找到一个新的身体。天主教为他孤独的灵魂找到了一个“新的身体”。他说,我完全赤裸着,唯有神的恩典能再次为我披上基督之衣,披上完全的基督,他是真神真人。 吴经熊1921年获得密歇根大学法学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20多岁就开始发表中西方法律传统的比较论文。他的第一篇论文是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发表在《密歇根法律评论》(Michigan Law Review)上。这个22岁的年轻人鼓起勇气把论文寄给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霍姆斯亲自做了回复,并称赞他的学术洞见。由此,二人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友谊,直至1935年霍姆斯去世。 1923年,吴经熊回到美国,在哈佛法学院做了一名研究员。在那里,他首次见到了霍姆斯法官及其夫人。 在人生和事业的节点上,吴经熊将霍姆斯视为他最好的行为榜样,不管在法学哲学领域,还是在生活艺术层面。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使命,就是将真正的公义带到中国,他告诉霍姆斯,他将致力于完成自己的使命。 1927年,吴经熊被任命为新上海省法院的一名法官,他致力于建设真正的司法独立,秉持公平正义。他的裁决得到了中外报刊的良好评价,有人称他是“所罗门王坐在审判席上!”又有人称他为“吴青天”。他变得如此有名,很多人想贿赂他。大批客户纷纷涌向吴经熊,使他财源滚滚。他涉入业界很深,难以脱身,他是“花楼”晚会的座上客,加剧了他的灵性堕落。 1933年,吴经熊和孙科博士(孙中山先生的儿子)一起加入立法院,孙科委托吴经熊草拟一份宪法草案(后来被称为《吴氏宪草》),并发表到报刊上一供公众评阅。1934年,他和孙科和林语堂创办了《天下月刊》,那是一份英文文学期刊,吴经熊写了很多的文章和诗歌。1936年吴经熊出版了《法律的艺术》(The Art of Law and Other Essays Juridical and Literary)一书,并受到《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好评。 信仰基督后,吴经熊开始改变。因着基督的爱,他写下了探究人灵魂深处历程的书,如《内心乐园——爱的三部曲》(The Interior Carnel: the Threefold Way of Love)。他将中国古代圣贤、神秘主义者的心灵生活和作品与基督圣人、神秘主义者如德兰圣女、圣十字若望和圣女大德兰的人生和作品进行了对比,并以此发表文章。 1945年,吴经熊在旧金山参加了联合国大会,担任联合国制宪大会中国代表团法律顾问, 组织起草《联合国宪章》。回来后,向当时的立法院做了汇报。 1947年,吴经熊出任梵蒂冈公使,这是梵蒂冈外交史上第一次由一位天主教徒代表一个非天主教国家,梵蒂冈教廷与中国建立了历史性的外交关系。 吴经熊和他的家人在罗马住了两年。1949年2月,时任中国行政院长的孙科将他召回,邀请他出任司法部部长。 1949年6月,吴经熊在夏威夷大学做访问教授,教授哲学。他在那里写了自传《超越东西方》。1951年,他开始在新泽西州西顿哈尔大学(Seton Hall University)担任法学教授,协助创办了远东研究所。1959年1月,他的妻子去世。为了纪念她,吴经熊创作了中文诗歌《怀兰集》。 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吴经熊写下了大量关于法律、哲学、基督教、中国传统宗教和诗歌的书,他往往将这些主题交织穿插在一部作品中。他的作品数目众多,他将基督徒生活的喜乐和自身的信仰,以清晰有趣的方式表达了出来;有人称他为“中国的切斯特顿”。很多人被他译文中的文学和灵意之美所震动。以至于很多人至今仍将他翻译的《新约》视为最好的中文译本,其中一套被美国国会图书馆所收藏。 回顾自己的翻译,他说: “在翻译这些作品时,我有3000 年的这个文学课借鉴。汉语里描写大自然之美的词汇如此之多,我不愁找不到合适的词、词组或整个句子。……我觉得自己的翻译之所以能为中国学者所接受,原因之一就是,我的翻译使《圣咏集》读起来更像中国人自己写的诗,只不过这个中国人碰巧是个基督徒罢了。”                                          ——《超越东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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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小小疯纸

中文名称: 梵蒂冈城国英文名称: Vatican City State简称: 梵蒂冈所属洲: 欧洲首都: 梵蒂冈城国庆日: 2月11日国歌: 教宗进行曲国家代码: VAT官方语言: 拉丁语货币: 欧元时区: UTC+1(夏时制:UTC+2)政治体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领袖: 教皇方济各一世,国务卿朱塞佩·夏卡人口数量: 572(2011年)人口密度: 1,300人/平方公里(2011年)主要民族: 意大利人主要宗教: 天主教国土面积: 0.44平方公里GDP总计: 976万美元(2007年估计)人均GDP: 70,670美元(2007年9月估计)国际电话区号: +379国际域名缩写: .va道路通行: 靠右驾驶国花: 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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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y'ssmile

梵蒂冈尽管很小,它仍然是一个国家,在联合国派有观察员,具有一个国家的地位,是历史上教皇国的延续,是一个特殊形态的政教合一的国家。早在公元756年,法兰克国王丕平把罗马城及其周围的区域送给教皇(教会史上称为“丕平献土”),后来成为西欧教会和政治生活的中心,在意大利境内成立了以罗马为首都的教皇国,直辖领土面积达4万平方公里以上。教皇国是个神权国家,1870年8月,罗马爆发了反抗教皇政权的人民起义,意大利国王进驻罗马,意大利完成统一,教皇权力被剥夺,并被迫退居罗马城内西北角梵蒂冈。1929年2月11日签订了《拉特兰条约》,意大利认为梵蒂冈这块地方属于教皇,规定从同年7月起成为独立的城市国家。国名全称就叫梵蒂冈城国。 梵蒂冈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教皇是国家元首,也是全世界天主教的精神领袖。教皇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于一身。梵蒂冈的国徽集中说明了教皇在城国的地位。国徽的图案是:两把交叉着的天国钥匙,托着教皇登基时的帽子。这种称作“三重冠”的帽子,有上中下三层,象征着教皇拥有的神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关于“神权”,当时在西方是封建专制的灵魂,和东方的“皇帝”起一样的作用。 在梵蒂冈,一切权力集中于教皇,迷信教皇,把他奉若神明,也要迷信神职人员。教皇任职是终身的,但不能世袭。教皇死后,有红衣主教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选票选出新教皇。届时,各国红衣主教都奔赴梵蒂冈,聚集在西斯廷小教堂,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进行选举。如264任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是1978年10月16日当选的。他原是波兰人,原名卡罗尔·沃依蒂瓦,他是四个半世纪以来第一个非意大利人教皇,登基后不久,他便为意大利的科学家伽利略平反昭雪,指出17世纪30年代宗教裁判所对伽利略的审判“不公正”。梵蒂冈是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西北角高地的一个内陆城邦国家,简而言之,梵蒂冈城,是梵蒂冈的首都,亦即国家,故曰“城国”。梵蒂冈也是全球领土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国家之一。其前身为教宗国,自从1929年起以《拉特兰条约》确定为主权国家,接受圣座的直接统治,实施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主要为意大利人,因为是意大利的城中城。梵蒂冈的公民大部分是神职人员,包括了主教、神父、修女,以及著名的瑞士卫队(一支专门为教宗服务的志愿禁卫队)。还有大约3000名世俗工人,他们是梵蒂冈的主要劳动力,但都不住在梵蒂冈城内。2011年,梵蒂冈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显示,该国现仅有32名女性公民,540名男性公民。572名梵蒂冈人中有306名外交官,还有86人是瑞士卫队成员(Swiss guards),此外还有73名枢机主教、31名平民和一位修女。在所有572名持有梵蒂冈护照的公民中,只有223人真正生活在梵蒂冈。除了本国公民外,梵蒂冈还有221名居民,他们大多数都是传教士、神职或者修女。按照新的规定,梵蒂冈已经解除了对非公民和非居民限制,而此前,只有特别通行证的人才被允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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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Serena觅好食

梵蒂冈是基督徒的圣地,攻打梵蒂冈就等于对整个基督教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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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囡囡

梵蒂冈没有被吞并是因为其宗教原因,它是基督教的圣地,是基督教徒精神上的圣地,他们不会允许被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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