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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阿尔都塞哲学研究的立足点

来源:UC论文网2015-12-19 18:24

摘要:

摘要:以往人们对阿尔都塞哲学的理解和评价,在结果上表现为彼此相互矛质的形式。而这种矛盾的形式,归根结底是由不同的研究类型所规定的。那么,这就提出了阿尔都塞哲学研究中

摘要:以往人们对阿尔都塞哲学的理解和评价,在结果上表现为彼此相互矛质的形式。而这种矛盾的形式,归根结底是由不同的研究类型所规定的。那么,这就提出了阿尔都塞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阿尔都塞哲学的研究范式是什么?或者说,人们运用什么样的研究范式,才能展现出一个真正的阿尔都塞?这个问题与他的理论特殊性相关。围绕这个问题,本文试图概括以往人们研究的类型及特点,进而,说明我们选取自身研究之立足点的某些合理性。
  关键词:三种类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批判的马克思主义
一、从阿尔都塞与结构主义传统“紧密”联系的角度,来研究和界定其哲学性质一般说来,学者们认为他们共同分享了所谓结构语言学的模型、所谓“主体离心化”的原则和将历史的顺序还原为一系列不变量或规则系统之顺序的“操作”方式(简称“三个分享”)。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在他和结构主义具有共同思维模型的意义上,学者们给予了阿尔都塞哲学以一个流行的名称,即“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不得不说,几乎所有以此视角或类似于此,去进行研究的方式和由此展开的具体论题,大致都脱离不了上述“三个分享”所涵盖的范围。唯此,他们的研究内容之区别仅仅在于,比较阿尔都塞究竟是和哪一个结构主义者的思维方式(或模型)更为“接近”而已。也许,这个公认的“最接近”,其交汇点就发生在他和拉康之间,其交叉的范畴就表现为对“症候”、“镜像结构”、“他者”、“想象性关系”的使用上,等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学者们在研究的具体内容及偏向上有所差异,但他们以此视角(“三个分享,’)所要达到的目的,却是大体一致的。即,不仅仅是为了证明阿尔都塞与结构主义传统有联系或有何种联系,不仅仅是为了证明这种联系“事实”存在,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种联系,通过他和结构主义所享有的共同特征,去思考他所提出①关于这一点,佩里·安德森不仅仅对阿尔都塞,而且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做了一个“一般性”的论述:“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各学派的发展与同时代的非马克思主义特征的学术体系联系密切,常常是相似的;卢卡奇从韦伯、葛兰西从克罗齐、萨特从海德格尔、阿尔都塞从拉康以及德拉一沃尔佩从叶基姆斯利列夫那里借用了概念和命题,’(见〔英〕佩里·安德森:《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方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3页)。
  ②此种观点之较典型的代表,具体可见 AlexHonneth在(历史与相互作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主义阐释》一文的阐释。
  ③这个所谓的“最接近”,不仅仅是因为学者们似乎看到了他们的理论、方法和概念的相似,而且更体现在两人“命运”和目的的相似性中:拉康认为自己是对真正的弗洛伊德的回归,而阿尔都塞认为自己是对真正的马克思的回归。具体可见 DavidMacey在《思考借来的概念:阿尔都塞与拉康》一文的阐释。的那几个着名的、并具有“挑衅性”的观点:如“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反经验主义”、“反历史主义”、“历史是个无主体或目的的过程”,等等。换言之,这样的思考方式,是将阿尔都塞置于“结构主义”的统摄下,以他和结构主义的关系为主要方面,去思考他所提出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论题。那么自然,结构主义所具有的所有缺陷,都可以顺理成章地“复制”到阿尔都塞的理论体系内,并由此渗透进他的“着名”观点中。这样一来,我们又可以说,绝大多数以此种路向进人阿尔都塞的学者,其所做评判的“方向”,其所依据的方式,是以阿尔都塞与结构主义所共同享有的缺陷—这样一个“快车道”,极其“便利”且顺畅地进人到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由此去回溯上述他的几个着名观点,并最终表现为如下形式:由于受到结构主义的“污染”,阿尔都塞的哲学,尤其是相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部分,其缺陷主要集中于“四个主义”。即,“经验主义”、“多元主义”、“功能主义”和“唯心主义”。具体说来,这里的“经验主义”不是指他的理论是具有“经验主义”性质的,恰恰相反,是指他给予理论实践以相对独立性(因而,是具有本体论地位且真实存在的一种特殊实践)的同时,又将其牢牢树立在完全的理论层面(限定在“实践着的头脑中”,限定为“完全在思维中进行的认识过程”),并以此排斥了以往任何在经验上予以对认识进行“检验”的可能(排斥了传统意义上的认识论之保障)。而这里的“多元主义”主要指,一方面来源于结构主义所谓的“无限能指链”模式,另一方面来源于符号结构内的所指、能指之差异和符号结构外的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差异,即,这两种差异相结合的模式。换言之,恰恰是在这两种模式的支配下,阿尔都塞的工作只是将其转换并复制到了社会结构层面,从而建构了所谓多元矛盾决定论。而这里的“功能主义”又主要指,由于和结构主义同样强调消解人的本质,消解人的主体性,并将人定位于结例如,阿尔都塞自己在《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容易吗》中坦言:“……在关系到某些政治上和理论上的战略要点时,我宁愿扞卫那些激进的观点。从字面上看,这些论点是悖论性的,甚至是理论上的故意挑衅。”例如,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从“反面”说道:“或者人们会不幸地给我们上一道恩格斯的布丁……‘吃布丁就是对布丁的证明”,;又从正面说道:“理论实践就是它自身的标准,它本身包含着确证它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明确记录,也就是说,包含着科学实践的产品的科学性标准。”(见〔法」阿尔都塞:《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8年版,第44页和第47页)这就正如结构主义传统中的,规则系统就是它本身的标准,就是包含着确证它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标准。
  ④例如,卡利尼科斯认为,列维·斯特劳斯的“漂浮的能指”的范畴,就是为了说明产生新的意义之可能性来源于能指的极大丰富(量)。在这个意义上,能指大大溢出所指。论阿尔都塞哲学研究的立足点了85构之承担者的“位置”,因此,阿尔都塞的理论侧重点就落在了结构的功能上(其最“着名”的形式就是:意识形态通过对个体的“质询”而建构个体的主体性之功能)。最后,这里的“唯心主义”,贯穿于上述三个“主义”中:既体现为理论实践在纯粹思维‘过程中“神秘”地自我运动、自我生产和自我确证,又体现为社会形态中所有的现实运动都被归结为结构、被归结为各种“同型”结构之排列组合的形式性“游戏,’(从而,彻底忽略了现实的人、人的现实实践的功能和地位)。唯此,一言以蔽之,阿尔都塞的“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反经验主义”、“反历史主义”、“历史是个无主体或目的的过程”等论题,就是通过结构主义思维模式的“过滤”,将人的主体性、目的性,将人之实践的过程性、历史性(例如,“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完全过滤掉,并以结构的相互组合性、作用性和功能性取而代之,进而才相关于“经验主义”、“多元主义”、“功能主义”和“唯心主义”等特点。在这个意义上,又可以说,对于他的理论之批判的极端形式,可以表现为如下“简洁”的二重性:即,阿尔都塞的理论,伴随着其结构主义的性质,既是以“结构的客观性”来对抗“个体的主观性”,即以结构压制、甚至消除人的能动性,又是以静态的“共时性”的研究视域来压倒动态的“历时性”的研究视角,即以共时性消除、否定历时性。
  二、从阿尔都塞与法国科学哲学传统相联系的角度,来研究和界定其哲学性质不得不说,这个方面与第一方面处于密切“交叉”的关系。为什么呢?因为,在此方面中,学者们一般都是以“唯理性主义”(或者说,科学主义)来统摄阿尔都塞的理论。恰恰就是在这个“唯理性主义”的极点上,能够与第一方面的“唯心主义”极点“相遇”并交汇,进而具体表现为其早期理论体系(特别是在《保卫马克思》)中“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对立形式。换言之,唯理性主义中的“理性”性质,一部分就来源于与第一方面之结构主义性质的联系。
  说“极端”,是在两层含义上:一、用结构主义的特征去“套”阿尔都塞的理论这种“简便”的方式,本身是极端的—因为,这恰恰是阿尔都塞所批判的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理论实践方式;二、其答案内容的“普适性”、“常见性”(流行性)和独断性,是极端的。仅举一例:“当我们说阿尔都塞的原文理论具有结构主义性质时,我们指出的正是这种仅仅依据整体论见识来解释事物的结构主义,其要害是往往否定了任何结构都有其形成过程这一事实,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将结构视为某种预先存在的东西,并由此否认结构与主体、结构与结构之间的历史关联性”(见胡万福:《阿尔都塞的原文理论及其结构主义性质》,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5期)。类似的观点,可参考金瑶梅:《阿尔都塞及其学派研究》,重庆出版社2010年版,第78页。三、从阿尔都塞与苏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相联系的角度,来研究和界定其哲学性质在此方面,最“极端”的结论就表现为:将阿尔都塞的哲学视为是恢复了斯大林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例如,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就认为,阿尔都塞只不过是个类似于克林姆林宫的抄写员式的存在,而“阿尔都塞主义,就是还原为理论的斯大林主义。它最终是一种作为理论化的意识形态式的斯大林主义”。唯此,他的理论“只不过是一种用来阻碍那种社会主义一人道主义的反抗—对苏联1956年人侵匈牙利的那种反抗,只不过是意识形态性的一种普遍警察行动的明证”,并由此成为一种“重新强加国家和党的控制,重新建立意识形态的正统,因而实际上,是在已经改变了的环境中重构没有斯大林的斯大林主义”。最后,顺带提一句,当我们说上述第一、二方面有交汇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第二、三方面没有交汇。恰恰相反,两者同样有着交汇点。例如,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的序言中,就曾谈道:“确切地说,就是我所作出(在《保卫马克思》中提出,以后在《读<资本论>》序言中再次提到)的关于哲学是理论实践的理论的定义是片面的,因而是不确切的。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不在于单纯的术语的含糊不清,而是概念本身的错误。给哲学片面地下定义……这种提法必然要产生或者是‘思辨的’或者是‘实证主义’的理论和政治的后果和反应。”显然,其中“思辨的”一极,就是第一、二方面的交汇点;而其中“实证主义的”一极,就是第二、三方面的交汇点。因为,将他的理论视为斯大林式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其重要依据,就是认为阿尔都塞同样是将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一般规律去“应用”于历史唯物主义。当然,这种交汇的侧重点还是有所不同的:对于第一、二方面而言,侧重于在西方哲学传统(或,流行的理论形态)的统摄下,去进人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因而,这是一个“由外及内”的过程和方式;对于第三方面而言,则侧重于在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统摄下,去思考阿尔都塞哲学的性质。有趣的是,这种侧重点之“转移”的实例,在卡利尼科斯的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其特指阿尔都塞的“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亦即辩证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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